宁政办〔2017〕44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3:50:14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201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西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创业创新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负责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妇联、市残联和各县区政府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开展双创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创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开展。


(四)对双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观念,形成政府鼓励创业创新、社会支持创业创新、大众积极创业创新的良好发展氛围;树立创业创新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创业创新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造西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品牌效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孵化作用,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开展各类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孵化服务形式和内容。建设创业型社区、创业型乡镇,建立市县(区)级分级孵化和联动考核机制。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创业实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及服务人员能力建设。


市发改委: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统筹经济发展与创业创新,参与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与创业创新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研究制定全市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承接产业转移等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市经信委:实施市场主体发展倍增计划,负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创业创新企业的培育工作,支持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创投计划规模,扩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向更多创业企业延伸,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创业创新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市科技局: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面向创业创新者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对中小微企业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全市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应用与推广,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进创业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公共研发服务。推进创业咖啡、创业工场等众创空间建设。提升科技创业创新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市财政局:根据创业创新状况和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促进创业创新的税费扶持政策;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贴息资金,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农业微观经营主体;挖掘新产业新业态的增收潜力,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围绕打造高原绿色有机品牌,鼓励农民合作和联合、龙头企业带动,促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


市商务局:鼓励推动各类人员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市统计局:建立创业创新企业发展情况指标统计,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创业创新数据监测和分析,为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市金融办:扩大丰富社会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融资支持,并向创业企业提供一站式系统化服务。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创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人员的创业创新税收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支持个私经济发展,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各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通过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等方面措施,促进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做好创业创新企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的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培养树立和大力宣传本行业内自主创业和开拓创新的先进典型,培育行业市场主体,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市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发挥各类企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各县区政府:按照创业创新发展目标要求,围绕本地区产业和经济发展特点,制定相关发展规划,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创新者提供更多机会;承担加快创业创新主体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管,营造本地区创业创新环境。引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五、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创业创新工作情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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