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12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3:55:02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西宁市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和《青海省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57号)精神,加快西宁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坚持“四个转变”的新思路,以实现市委“12315”、建设幸福西宁为总目标,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大力倡导崇尚绿色环保、讲求质量品质、注重文化内涵的生活消费理念,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供给、新需求,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业态丰富、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优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结合西宁实际,重点发展适应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加快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结构升级,促进和带动其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一)居民和社区服务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居民社区服务多层次、多形式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教育、家庭用品配送等家庭服务业,培育引进规范化管理、示范性强的家庭服务企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家庭服务品牌,在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方面基本满足居民生活性服务需求。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大力开展家政、婴幼儿看护、日用品配送、洗染维修等便民服务,建设社区平价蔬菜店、综合超市、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刻钟生活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集购物、缴费、就业、生活咨询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舒适、便利的现代化生活环境。加快城镇生活性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鼓励在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到2020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达到7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二)健康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加快建立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全面增强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市级医院、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等公共医疗服务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养生、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开发中医养身保健、藏医诊疗康复系列产品,创新中藏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化的中藏医馆,重点打造城南新区中西医结合康养中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进青海阳光相伴老年病医院、加快现代妇产医院分院建设,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家庭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家庭百姓药箱“三家”服务,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努力打造健康西宁。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1岁。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养老服务

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老年教育等领域养老服务,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社区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双向转诊,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加快建设青海省养老示范基地、城西医疗养老康复中心、青海颐景园健康养老城等项目。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乡镇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等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农村标准化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四)旅游服务

丰富“中国夏都”旅游品牌内涵,深入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积极融入国际旅游市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名城。重点发展休闲度假、高原养生、滑雪滑草、文化体验、影视摄影及老年旅游等项目,打造精品文化旅游。大力开发旅游新产品、特色旅游线路、自驾车旅游等,拓展冬春旅游,发展西宁全域旅游。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动4A级以上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提供便捷高效出行服务。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游客引导标识系统,加强旅游集散中心、信息咨询中心、自驾车营地、旅游公厕、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档次,打造西部自驾车旅游服务基地。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能力,推进三县乡村旅游带建设,配套乡村旅游公路、购物等服务设施。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做优旅游服务品质,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十三五”期间,实现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3%和20%。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五)文化服务

大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构建以民族民间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影视动漫、文化旅游、节庆会展等为重点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发展平台,启动实施沈那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基层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大力开展艺术创作,精编以《古道传奇》等为代表的优秀艺术产品,举办好“青年电影展”、文化艺术节、“花儿会”等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服务需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青海高原文化创意产业园、湟中藏寨民族风情园等文化产业项目。着力发展“互联网+文化”,培育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网络传媒、动漫游戏等新文化业态,提升文化服务品质。打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品牌,促进我市藏毯、昆仑玉、唐卡、民间刺绣、银铜器等特色艺术品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六)体育服务

大力发展体育服务,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促进体育市场繁荣有序,加快形成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体育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体育创意、体育旅游、体育医疗、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中介培训、体育媒介等业态,构建覆盖全市“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充分利用海湖体育中心等资源优势,积极申办和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多巴高原训练基地承接国家及各地竞技赛事专业训练,打造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鼓励社会组织主办承办户外徒步、健身跑步、登山、山地自行车、垂钓、高原风筝赛、攀岩等国内外赛事。大力发展群众参与度高、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的群众体育项目,抓好“三大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加快市级体育公园、笼式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及县域体育健身中心、综合体育场、高原国际风筝放飞场等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4平方米,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法律服务

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推进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提升对老百姓和基层的法律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法律援助“12348”热线、“法律援助微信服务平台”等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鉴定行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和健康发展。积极对接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全面提供辩护、代理等诉讼和法律顾问等非诉法律服务。积极推动法律顾问进农村、社区工作,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开展个人法律顾问等个性化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大众化。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加大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八)商贸服务

优化城市商贸格局,重点推进大十字-西门商业主中心,海湖新区商业新中心,商业巷、建国路、小桥大街、城南四个商业副中心建设。大力培育零售业新兴业态,重点发展会员店、精品超市、便利店、社区型购物中心等,升级改造大百、纺织品等传统商贸零售企业,依托力盟、万达、新千等城市商业综合体,积极引进奥特莱斯、麦德龙等国内外品牌和知名商贸零售企业入驻,提升商贸服务品质与层次。完善和提升住宿餐饮服务,建立健全住宿餐饮服务标准体系,坚持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特色餐饮、农家乐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传承和推广地方特色品牌、老字号品牌,创建民族特色新品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运营“阿里巴巴·西宁产业带”项目,支持稳当网、过日子网、大美易购网等本土电商平台发展壮大,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新型服务模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业态丰富、高效便民的商贸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九)教育培训服务

以满足公民不同阶段教育需求为核心,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建立由政府、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社会等各方面共担责任、共促发展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的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培训,整合社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等方面的教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引进新东方、安博教育等品牌连锁教育机构,为各个阶段学习者提供高效的个性化学习服务。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推进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集约化办学。完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切实提高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和保证。发挥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能,按照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沟通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协作开展各项工作,注重讲求实效,确保扎实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加大准入、财税、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政府投资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教育、养老、健康、社区等服务购买力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需要,积极挖潜盘活城乡存量土地,重点保障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三)优化发展环境

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制度。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消费者投诉体系建设,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消费品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消费新需求,加大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发挥政府性投资基础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城乡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促进服务信息的开放与共享。推进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乡配送物流体系,提高“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效率。优化城市布局,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增强产业聚集效应,提升现代服务功能。围绕旅游休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领域,加快实施南门体育综合体、自驾车旅游基地、新华联国际旅游城等项目。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加快西宁西堡生态森林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生态廊道等项目建设,创造优良人居新环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立体停车库和电动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五)创新人才政策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人才流动,为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扩大家政、健康、养老等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加强教育、法律、文化、旅游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能力建设,开展生活性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再培训、再教育。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掌握生活性服务业管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发挥西宁市创业孵化基地功能,为创业者提供资源共享、相互合作、学习交流的空间。开通绿色通道,完善人才引入机制,吸引和聘用国内外高级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六)完善统计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上对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结合我市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研究建立我市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统计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在原有服务业统计指标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情况,细化统计分类,做到应统尽统,客观全面地反映生活性服务行业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可靠的依据。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大数据在服务业统计中的应用,不断增强统计的科学性。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附件:西宁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主要措施清单

 

西宁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主要措施清单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8514.html

本文关键词: 宁政办, 西宁市, 发展, 生活, 服务业, 消费, 结构, 升级, 实施方案,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