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6〕227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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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6〕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16年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扎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95号)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决定成立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小民副市长


副组长:王旭东副秘书长


成员:刘海云市安监局局长


万建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齐春岭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海涛市城管局副局长


徐文林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2月底。


三、专项整治内容


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储存销售门店落实销售安全制度、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零储存制度情况;排查门店和储存场所消防设施配备、用电线路敷设安全隐患;查处沿街摆摊设点、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安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检查,强化经营监管,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市公安局:重点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和储存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强化专业燃放单位和专业燃放人员的监管,严格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加大路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运输、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和非法产品等行为。


(五)市城管局:严肃查处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店外经营等行为。


(六)市供销联社: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七)各县区政府:迅速安排部署开展本地区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扎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在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立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将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监管纳入“清单”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帐,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要求,跟踪督办落实整改,逐项复查销号,确保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燃爆事故。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识别非法、伪劣烟花爆竹,掌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从12月27日起,全市实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于每周五16时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检查清单和相关工作信息。专项整治结束后,请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将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马惠


联系电话:0971-8231680


邮箱:xnsajj@126.com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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