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6〕226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宁政办〔2016〕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西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明确我市“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确保实现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全面提升西宁市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办发〔2016〕1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通知》(青政办〔2016〕18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省第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重点加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自觉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工作,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机制不断完善,科技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更趋完善,科普资源不断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科学素质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
——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构建学习型社会;加强对生态环保、绿色发展、高新技术、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的宣传普及,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针对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着力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和科学意识,显著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素质;着力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完善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建立社区、农村科普益民惠民服务机制,不断增强科普设施保障能力,积极建设科普信息化共建共享平台,壮大科普人才队伍,积极筹建市级科技场馆,增加公民提升科学素质的机会和渠道。
——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完善协作共建、社会动员和检测评估机制,加快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倡导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事业协同发展,不断提高科普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体系,开足开齐科学教育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加强科技教育监督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巩固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不断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水平,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推进高中阶段科学教育和科学实践。支持普通高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科技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利用各类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探究实践能力;着力提升职高学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壮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科普带头人队伍。
3.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外教育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组织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展科技传播行动、科技夏令营、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活动,促进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继续开展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系列科技实践竞赛及大学生科普知识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依托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科普服务设施,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促进城乡科技教育资源的公平普惠。
4.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依托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计划,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不断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情感关爱、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不断提高家长科学素养。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西宁晚报社、市地震局。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培养造就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目标,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培训机构为依托,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讲诚信、职业化的新型职业农民,为“转方式、调结构”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2.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农村科普服务站、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农民创业就业、星光科技、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业科技培训和信息化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建立完善农村科普活动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防震减灾等科普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草地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生态保护、节约能源等科技知识和观念,引导广大农民树立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意识,养成良好、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更好建设高原美丽乡村。
4.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县区创建活动,扩大农村科普阅览室、电子科普宣传栏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惠民工程。结合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农技培训、技术维护、产品销售覆盖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长效机制。
5.加快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使用电子设备和互联网的兴趣。加大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指导农民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学技术及信息。加强循环农业、生态观光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网络宣传推广。建设“三农”网络书屋建设、乡村e站、网络科普阅览屏等面向农民的网络设施,实现全市70%以上乡村全覆盖。
6.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科普精准扶贫。加大科普精准扶贫力度,面向重点贫困村农民开展实用扶贫培训、科普基地建设、新产品引种推广,拓宽科普传播渠道,提高农民技术使用能力。大力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加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开展面向群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发挥妇女骨干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等重点项目,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安全生产和创业培训。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机制。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进“讲理想,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争先创优”等活动的深入开展,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适合现代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2.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各类培训,普及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科学知识和观念。充分发挥企业、科普机构、妇女之家等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等活动,促进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整体提升。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
3.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利用企业产品展馆、科普画廊、图书阅览室、数字科普、职工书屋、创新工作室、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阵地,加大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科普宣传。倡导敢为人先,敢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林业局。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科技知识专题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以及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着力提高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和科学生活素质,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知识教育。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培训规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阵地,强化科学知识普及,提高科学素质水平。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丰富科学教育教学内容,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县区党政分管领导、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科学教育培训,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3.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有计划组织开展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科研科普场所考察学习等各类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治理、应急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4.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录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价工作中充分体现对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调训、专题研修、网络培训和在职学习中,充实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推动建立符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的综合评价机制,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教师科学素质教育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各类科学教育培训班、研讨会及专题讲座,组织教学经验方法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加大对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科技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机构的科学教育功能,及时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落实科学课程,提高科技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2.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提高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和阵地的使用效率;依托各地中小学校,加强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科学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图书等科普资源;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使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方便快捷地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支持。
3.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内容,加强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机构科学教育教材建设和开发。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生态环保、节约资源能源、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鼓励科技场馆、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培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建设完善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倡导和鼓励学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阅览室、社区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网络科普阅览屏等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社区e站、移动电视等新兴传媒功能,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将科普与体育、文化等有机结合,把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与娱乐活动融为一体,丰富科普活动,营造科普氛围。
2.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科技周、科普日、科普大讲堂等各类科普进社区活动,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诚信、友善、敬业、守法等道德规范。大力开展科普文明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促进城镇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科学文化素质。
3.协同推进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广播电视台。
(七)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安排,积极筹建市级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农村、社区建设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和科普宣传栏(画廊);拓展农业科技服务车、科普大篷车、乡村流动图书车、计划生育宣传车等科普宣传功能,力争到2020年完成四区三县科普大篷车全部配备;继续做好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六进活动。
2.巩固发展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建设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型、创新型、现代技术型、生态环境等科普教育基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和命名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力争到2020年,国家和省、市级各类科普(技)教育基地大幅增加。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制度,鼓励和推动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延长开放时间,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少年宫、主题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等公共设施不断增强科普功能和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途径。
3.积极推进科普信息化基础建设。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探索搭建科普网、科普大屏、手机终端、微信微博“四位一体”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手段在科普中的广泛应用。加大网络科普大屏申请、建设力度,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为抓手,推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普示范社区、科普e站建设,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农牧局、市经信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八)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具备高科技知识的科普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科普宣讲队伍;加强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建设素质全面的科普活动组织策划、实施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各类科普人才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各类科普工作的能力水平。
2.健全科普人才培养评价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健全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为各类科普人才成长、交流、服务搭建平台。
3.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逐步在乡镇、社区、企业以及开发区发展基层科协组织,扩大基层科协组织覆盖面。落实科协系统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及经费政策,为科普工作者的发展和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4.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技教育、组织科普活动的能力。
5.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建设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各类科普志愿者成长、交流、服务搭建平台。调动在职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卫生、环保、传媒等各界社会力量加入科普志愿者队伍。发挥科技社团人才资源优势,动员更多的高等院校学生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落实科普志愿者评优奖励制度,提高科普志愿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环保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总体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任务落实。
2.明确任务时间。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时间表,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列支专项经费,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3.建立相关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中期及终期评估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设立科普工作奖,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政府财政投入导向作用。要统筹现有资金,加大对科普和科学素质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经费。2017年,全市科普经费达到人均2元(市本级与各县、区分别达到人均1元),各县区政府视财力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科普投入,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5.狠抓任务落实。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分三步推进。2016年为启动实施阶段,推动指导各县区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时间表,并做好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2017—2019年为深入实施阶段,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2020年为总结评估阶段,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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