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6〕201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4:06:01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6〕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今冬明春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现就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森林草原防火是全市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随着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林区覆盖面积大幅度增加。加上近年来夏秋季雨水较多,草木生长茂盛,冬春季雨(雪)偏少,干旱高温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面临较大难度。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从维护安全稳定和全市生态环境的大局,从发展现代林业、现代草原畜牧业的需要,从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性的认识,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务实、措施上更加细致,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做实各项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防火措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防范措施到位,努力减少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换届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各项衔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全市从市级到县(区)、乡(镇)、村级都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火责任制体系,把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镇、村、小组、村民。二是要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林业、农牧主管部门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工作,当好参谋,狠抓落实。防火紧要期,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迅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地开展督促检查。市公安局要派出警力在重点地区协助开展防火工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山火肇事者。三是要落实问责制度。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行为严格按照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问责制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对因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失职渎职引发火灾、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贻误扑火战机等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直至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继续强化火源管理,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把火源管理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严管“四个重点”,从源头上排除火灾隐患,努力预防和控制人为火灾的发生。一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认真组织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下大力气制止上坟烧纸、随意焚烧田边荒草等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二是严格管理进山火源。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三是严格管理特殊人群。各县区要组织下辖乡镇对特殊人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排登记,加强对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管,逐一落实监护人责任,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四是严格管理重点部位。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进行重点防范,特别是对重点林区周边地区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乡镇一级要派出人员深入到防火一线督促制止违章用火,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对农田与林区、乡村与林区、重点设施与林区的结合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三)加大防火投入力度,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各地区要严格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防火责任书内容,督促辖区内各防火责任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资金投入,把培训演练、购置更新扑火设备车辆及组建护林员、扑火专业队伍等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足配齐各种扑火机具、车辆、物资、通讯设备。


(四)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充分保障扑火队伍、护林人员工资待遇和基本生活,充分调动两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扑救队伍的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常识培训,积极开展技能演练,全面提高队伍的扑火战斗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要着力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加强基层一线群众扑火队伍的组建,建立完善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形成群众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提高自防自救的水平和能力。要吸取外省市扑火人员伤亡的教训,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各级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及林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信、微博等新型网络宣传手段,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预防和扑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在森林草原防火高危期间,各县区、乡镇和有林单位要组织宣传车到各乡村林区周边进行巡回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到村,营造强大的声势和舆论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值班调度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听从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要认真执行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各有林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报告及时。一是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建设,明确、细化森林草原防火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根据省市气象局发布的火险等级和预警信息提前采取相应对策,确保措施早响应。二是要强化值班检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市、区(县)、乡(镇)三级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能及时、快速、妥善处置森林火灾。要加强对各级防火值班情况的检查,严肃处理脱岗漏岗行为。三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归口上报,防止多头上报,更不许虚报、迟报、瞒报。


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切实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人防、技防等具体措施,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将对此次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各类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的到位情况、扑火设备的准备情况、防火资金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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