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文〔2019〕38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3-06 01:37:13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建文〔2019〕38号






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一步简化。现将有关事项知如下:

1.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不需再提供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社保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企业按增项、升级、遗失补办等情况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需要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以上相关信息由审查部门通过相应数据平台自行核查比对。

2.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不需再提供申报说明、办公场所证明、企业章程。

3.现场管理人员指标不再考核。

4.企业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申报纸质材料,应按照“《申请表》、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成一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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