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文〔2019〕52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评选郑州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3-26 01:15:35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评选郑州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的通知





郑建文〔2019〕52号






各建筑设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城市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创新发展,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激发广大工程设计人员特别是青年设计师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培养设计人才梯队,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发〔2016〕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5〕53号)的要求,特开展郑州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评选和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勘察设计分会

承办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形式

1.奖项设置:本次设计作品评选设置优秀奖10项,佳作奖10项;其中,优秀奖主创人获郑州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荣誉称号。我局将对本次获奖人员和作品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设计作品将编入优秀设计作品图集。

2.评选形式:本次评选采用本人自愿参加、单位择优推荐、专家评选确定的形式。在各单位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进行评选。

3.评选原则: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活动全过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务经费标准,并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城建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三、参评条件

1.凡我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青年建筑设计人员均可经单位择优推荐参加评选优秀青年设计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5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工程设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在工程设计创新方面有较大贡献,从业以来未发生过因设计质量导致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参评优秀青年设计师的人员,每人应经所在单位择优推荐上报1项本人主创的设计作品,设计作品应为近5年内创作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公共建筑、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地下建筑、地标性构筑物等)。设计作品应突出以人为本,做到“安全、经济、适用、创新”,体现因地制宜,与区域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彰显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

(1)设计作品应为A3方案文本,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设计文本及图纸上不得印有设计单位图签及作者单位、姓名。应在每本设计方案封底右下角打印注明工作单位、主创人(限1名)姓名、联系电话,并用不透明材料密封贴好,待专家评选后启封。

①设计说明应包含方案征集公告或邀请书、招标书、建筑方案竞赛公告等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应从场地分析、设计理念、设计准则、项目定位、建筑设计和方案创新点等方面展现绿色、环保、生态设计,表达方案本身是如何做到与环境的协调,体现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要求语言精练,表达准确,字数宜300~500字。

②图纸要求:应提供反映项目主要特点的效果图(已建成项目应附工程实景照片)3~5幅,总平面图(1:500)、建筑平面图(1:50或1:100)、各立面及主要剖面图(1:100)8~10张。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使用dwg格式(Auto CAD2008版),建筑效果图和电子展板采用jpg格式,图像文件的大小不小于4000像素。

③电子展板:主要的设计说明和图纸应按照80cm×80cm的幅面排好电子版展板,每个项目可排1~2幅电子展板,以便专家评选和获奖后展览用。

(2)资料格式要求:设计作品A3方案文本1份、推荐表1份、汇总表1份等书面材料装档案袋(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将以上电子版资料和电子展板(仅报电子版)拷U盘(U盘应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同时报送。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office2010版)。

(3)所有报送的参评作品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U盘可在评选活动结束后领回)。

四、时间安排

1.本次评选活动定于4月15日前征集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各单位组织初评并择优推荐上报;4月底前我局完成专家评审,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表彰,同期开展建筑设计学术交流活动。

2.各参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推荐上报,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及设计作品等相关资料报送至: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勘察设计分会(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1号新蒲恒辉广场15层1506室),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3.联系人及电话:

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魏剑霞 67188925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勘察设计分会 马艳 61176793

五、其他


1.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出版画册、图集、报刊、互联网及新媒体等刊发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中使用相关作品和资料,并不另付稿酬。

2.各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资料,设计作品只能上报本人主创的原创方案,不得抄袭、剽窃;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设计作品的原创性负责。上报资料如有不实或参评设计作品涉嫌侵权的法律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推荐单位负相关连带责任。



附件:

1.郑州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推荐表

2.郑州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设计作品推荐汇总表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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