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社办函〔2019〕91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郑州市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02 00:34:26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郑州市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郑人社办函〔2019〕9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精神,现就开展郑州市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中央驻郑单位和郑州市企事业单位,在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二、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各推荐1名人选,市教育局、卫健委、农委各推荐2名人选,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人选,不得超指标推荐。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条件中所列奖项、基金资助、称号、论文等均为通过基础研究获得):

(一)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三)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四)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五)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科技计划的主持人;

(六)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3篇以上或一区2篇且一、二区累计6篇以上),或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央驻郑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选。

(二)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材料

(一)综合报告3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以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书》及附件3份。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附件材料应包括:

1.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4.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 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 奖励证书复印件;

7.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8.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

9.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验后退还。

(三)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3份。

(四)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3份,由各申报地区和市直部门统一填写。

(五)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3份。

(六)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通过光盘或电子邮件报送。

上述有关材料电子版在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z.lss.gov.cn “通知公告”专栏中下载。

六、有关要求

(一)不得多头重复申报。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中原千人计划”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已通过“中原千人计划”其他9个平台之一(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中原文化名家、中原教学名师、中原名医、中原技能大师、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已入选“中原千人计划”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送时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申报材料受理后不再退回。不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四)报送地点。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1303房间)。

联系人:黄惠新

联系电话:67188978

电子邮箱:zzsrsjzjc@163.com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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