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9〕6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24 15:23:0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9〕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厦门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8日



厦门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


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8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加快紧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完善使用激励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基本市情,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厦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㈡工作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协调,基本满足健康厦门建设需求。


二、重点任务


㈠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1、医教协同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要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积极探索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高等医学院校应聘请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有教学潜质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人社局,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除放射科、超声医学专业外的临床(含中医类别)医学专业人员,应全部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其医师定期考核应认定为不合格,并将培训合格作为报考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成情况列入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鼓励和支持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2019年起,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三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建设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的全科医学科。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联系,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对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在绩效工资、带教经费、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应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


充分发挥首个福建省全科医学培训分中心设置在厦门的优势,进一步扩充全科医师师资库,在2019年遴选300名以上全科各类师资(理论师资、管理师资、临床师资、基层实践师资、骨干师资)。支持分中心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支持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协同教学关系,稳妥推进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加强海沧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人社局、医保局、发改委,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3、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执业(助理)医师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除应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员外,凡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的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都必须分期分批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应及时注册或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力争在5年内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或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数占机构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的比例达到90%,并纳入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进一步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应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允许部队转业、自主择业的全科医师注册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同时在我市民营机构、乡医、校医、部队转业医生中按规定注册全科类别。


实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进修学习。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乡医分期、分批报名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有(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及时注册或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属地全科医生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人社局、医保局,厦门医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㈡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1、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规范完善综合激励考核机制的基础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区域内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政策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同时,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结余部分可用于在职人员激励;基本医疗服务经考核达到要求后,医疗收入在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金、扣除药品、卫生材料等支出后结余亦可用于在职人员激励。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家庭医生和做出突出业绩的全科医务人员倾斜。


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向开展签约服务医务人员的激励分配倾斜力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激励签约服务团队,原则上应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畅通双向转诊机制,提高家庭医生提前预约门诊号源,预留床位等资源,三级综合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开放门诊预约号源提高到50%以上。上级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取得全科医生资质的社会医生、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各区可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情况先行先试。鼓励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配制度,将签约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居民满意度及医保管理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不同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最终换算统一的综合分值后兑现奖惩,实行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综合激励考核结果挂钩的奖金提取办法。对考核结果位于前三名的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其在职人员每人每年一定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2、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机构编制部门要按辖区常住人口变动、服务量增长等情况,在总量内适时合理调整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加大全科人才招聘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余的编制要优先用于招聘可培养为全科医生的医务人员,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应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低于3:1的岗位,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3、完善全科医生执业准入机制。凡参加全市全科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变更注册执业范围或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全科转岗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科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参加全科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组织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相符原则组织申请执业注册或申请变更注册执业范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的注册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4、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向全科医生岗位倾斜,优先评聘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实行单列,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时,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核评价,外语、论文及科研不做硬性要求,侧重评价临床业务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健康管理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㈢提高全科医生服务可及性


1、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医师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可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对全科医疗的投入,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全科门诊。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确有必要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2、注重信息化手段辅助全科医生服务。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支撑,应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辅助基层全科医生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及照护服务。完善应用临床决策辅助系统,提高疾病诊治准确性;应用慢病防治指南电子知识库,提高可穿戴设备使用普及率,为居民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指导,实现慢病智能化、精细化全程管理。借助物联网等技术,提供社区药品配送、信息查询、用药指导等综合服务。以建设全市健康大数据中心和电子健康卡建设为契机,推进数据融合共享,拓宽数据应用领域,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远程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提升远程医疗装备保障能力,提高基层全科医生服务能力和效率,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人才奖励机制,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省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卫生健康先进工作者推选以及厦门五一劳动奖章、厦门市先进工作者等市级有关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鼓励各级组织开展全科医生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总工会、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厦门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门诊医保费用总额管理,探索将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年度医疗费总额作为家庭签约服务的考核指标,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实行“总额管理、结余指标留用”。在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好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㈢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健全多元化的、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与经费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㈣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激励考核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调研督导和第三方评估,确保全科医生相关考核指标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级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地区和单位。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㈤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科医生的职业认同感,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和尊重,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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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