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9〕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
厦府办〔2019〕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市容环卫部门认真贯彻《厦门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推行市政环卫绿化维护管理一体化机制,推动清扫保洁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创新背街小巷考评机制,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仍存在沿街店面“门前三包”制度落实不到位、绿化带保洁不彻底、部分边角地保洁标准低、“城中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为最大限度消除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就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全市环卫保洁状况普查和“大扫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由墙到墙,不留死角”的要求,6月底前,各区完成辖区(包括城中村)环卫保洁状况普查,绘制“一图一表”(环卫保洁任务及等级区分图、环卫保洁责任分工表),做到环卫保洁任务清、标准清、责任清,不留死角和盲区。在此基础上,各区要按照“自扫门前雪”、环卫兜底的原则,组织全区域的“大扫除”,建全清扫保洁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二、进一步明晰细化责任。一是“门前三包”中确实属于公共区域的范围,由属地区政府负责一定频次的定期保洁,确保“门前三包”公共区域的市容环卫保洁水平。二是有业主的边角地由各区责成业主定期保洁,并纳入市区保洁考评内容。三是对无业主、无物业、未明确保洁人员的“三不管”地带以及边角地,由各区政府完成状况普查后,统一纳入属地环卫保洁范围。四是市管道路沿线绿化带、小游园以及地铁口绿地的保洁工作由道路保洁人员一并承担,新增保洁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具体标准和拨付方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市政园林局另行研究下达。五是区管道路沿线绿化带的保洁工作由道路保洁人员一并承担,所需经费由各区负责。六是各区要对城中村进行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加大投入,配齐环卫设施,落实常态化清扫保洁制度,健全考评机制,全面提高环卫保洁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考评监管。一是强化“门前三包”监管考评力度。由辖区街道、社区负责,加大对“门前三包”的督促检查,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由市区考评办牵头,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加大“门前三包”、大型商场、大型物业等有业主且责任范围明确的区域的保洁清扫考核力度和频次,对考评情况通过媒体张榜公布,强化业主责任。二是按照《厦门城市道路绿地养护专项考评办法》,将300条主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绿地卫生纳入考评主要内容,每月通报考评情况并将考评报告报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三是从2019年6月起,市区考评办加强对城中村环境卫生考核力度,及时通报考评成绩,敦促各区进一步完善市容环卫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四是市区执法部门对保洁长期不到位和拒不改正的责任主体,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四、大力营造“垃圾不落地”氛围。垃圾不落地是环境干净的源头,由市委文明办牵头,以“快乐健步走文明齐动手”活动为契机,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养成绿色出行、不随手丢弃垃圾的良好习惯,逐步杜绝车窗抛物行为的发生。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车窗抛物行为的曝光和处罚力度,并充分运用“一键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和有奖举报形式,发动群众加大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举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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