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21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24 16:50:08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8〕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庄稼汉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黄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辉跃副市长


成员:黄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张志红市发改委主任


柯继安市经信局局长


郭献文市教育局局长


黄珠龙市财政局局长


吴新奎市人社局局长


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陈锦良市建设局局长


陈李升市商务局局长


王龙雏市国资委主任


郭勇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孔曙光市统计局局长


张全军市金融办主任


陈永东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曙东市税务局局长


李伟平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新潭厦门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李永春厦门证监局局长


夏长文思明区政府区长


林重阳湖里区政府区长


何东宁集美区政府区长


游文昌海沧区政府区长


王雪敏同安区政府区长


胡盛翔安区政府区长


黄晓舟火炬管委会主任


陈通汕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卢琳兵市科技局副局长


檀庄龙市金圆集团董事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的落实,研究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柯继安兼任,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叶健、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向光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相应调整。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6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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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