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2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8〕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厦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6日
厦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厦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以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为目标,以运力共享、包装共享和标准化运输为手段,以促进城市共同配送为重点,立足厦门,辐射周边,着力构建集约高效的厦门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二、基本原则
以共享化、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为指导原则,促进城市物流绿色化,提高运营效率,改善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㈠配送资源共享化。通过政策、技术、商业手段对企业和社会化物流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共同配送,构建高效的社会化物流网络。
㈡配送过程绿色化。在包装、运输、配送等物流供应链各环节采用绿色材料、绿色能源、包装回收等绿色化措施,实现减少资源消耗及碳排放。
㈢配送流程智能化。应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从电商交易到包装分拣、分拨配送等形成物流全流程数据化、智能化。
㈣配送环节标准化。推动构建物流各环节单元标准,实现包装、运输、服务等相关环节软硬件的标准化,提高物流业整体规范标准水平。
三、主要任务
㈠构建“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引导配送设施合理布局。以物流产业集聚区为基础,构建城市配送分拨基地;以批发市场、城市交通枢纽为基础,构建城市物流配送中心;以社区为节点,构建社区末端配送全覆盖的城市配送网络体系。
㈡搭建“绿色末端共享网络”,整合末端配送资源。布局社区和校园末端网点,整合城市配送和快递企业配送业务,发展绿色智能末端网络,提升末端网点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共同标准化配送服务,提升配送效率。
㈢统筹“绿色运力共享”,集约利用资源。鼓励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共享模式,线下合理布局租赁站点,线上整合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综合服务。协同上下游供应链企业构建绿色运力网络,开展共同配送。
㈣推进“绿色包装共享”,降低资源消耗。鼓励快递企业、末端网点等使用绿色快递袋和绿色循环箱,结合模式与业态创新,开展绿色服务、绿色回收,减少包装垃圾,降低资源消耗。
㈤推广配送标准化,提高城市配送效率。推广配送车辆、托盘、作业流程标准化,加强公共型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形成城市配送标准化运输模式,提高城市配送效率。
㈥加强政策扶持,加快绿色配送发展。构建推行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协调机制,在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装备更新、通行管控、信息化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推行精准的扶持政策,确保绿色配送行业有序、快速发展。
㈦建设物流信息化平台,提高监管水平。整合优势企业技术、业务优势,推进公共物流配送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与市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互通、互用,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城市货运配送管理和决策水平。
四、主要工作分工
㈠完善配送网络。加强城际配送枢纽、城市配送中心和城乡社区配送网点建设,推进配送服务智能、共享、绿色。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㈡便利通行政策。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规范城市配送车辆管理,突出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实施停车分类与精细化管理,研究快递电动自行车通行政策,改善城市交通管理决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㈢鼓励更新升级。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物流车的投放力度,对购买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一手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完善充、换电设施,给予新能源车辆用电优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㈣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城市配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推广共同配送,加强行业监管,实现降本增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㈤创新配送模式。建立绿色运力共享网络和绿色包装共享网络,推进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创新“多温共配”模式以及末端共同配送模式,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㈥培育市场主体。以“互联网+”、“供应链+”促进产业融合与协同,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要素聚集和发展平台建设;加强服务规范、考核体系的建章立制,开展示范企业评选,提升服务质量,争取到2020年培育20家以上骨干城市配送企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厦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物流办合署,制定城市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和考核管理办法。
㈡强化分工协作。请各牵头、配合单位依照工作任务及分工,抓紧细化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和措施,主动作为,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㈢强化任务统筹。请各牵头、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任务事项进展情况搜集汇总工作,并于每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将所承办的任务事项推进情况报送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厦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厦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辉跃(厦门市副市长)
副组长:陈通汕(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文杰(市交通局运输局局长)
成员:陈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傅如荣(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向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凤清(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世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唯山(市规划委副主任)
叶德传(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庄毅伟(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林炳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徐丽莉(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颜跃喜(思明区政府副区长)
陈仲谋(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赵雪晖(海沧区政府副区长)
吴金平(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林进柱(同安区政府党组成员)
苏青云(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物流办合署。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霹雳(市交通运输局物流与行业协调处处长)、王忠和(市商务局流通业处处长)、林炳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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