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9〕37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促进人工智能同我市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构筑发展新动能,打造全省第一、全国前三、全球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地标,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开源开放原则,以培育创新型企业、打造创新型平台、开展融合应用、优化产业生态为抓手,全力构筑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
到2020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处于国内第一方阵,成为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和应用示范先行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人工智能核心领域的领军型企业30家,集聚人工智能研发及应用企业300家,全市人工智能软件、产品和服务等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1000亿元;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力争在人工智能平台、算法、软件、传感器及芯片等方面研发取得重要进展,形成持续科创能力;产业支撑稳步增强,围绕智能制造、医疗健康、金融商贸、交通物流、教育旅游、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着力建设5个左右AI+行业创新平台,组织实施30个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形成10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加快汇聚全球创新资源,培养集聚一批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人才,着力打造1—2个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和应用示范区。
到2025年,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主要领域得到深度融合和应用,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5000亿元,人工智能竞争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成为全省第一、全国前三、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地标,成为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培育引进人工智能创新型企业,促进人工智能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发展人工智能软硬件产业,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应用,对技术水平先进、商业模式领先、市场前景好的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择优给予补助。
1.培育引进人工智能创新型企业。培育引进领军型企业。聚焦人工智能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和应用领域,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人工智能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重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列入省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照上年度缴税增加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瞄准国内外行业地位突出、创新能力强的人工智能企业,加强引进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在宁设立总部或建设重大项目。对新引进的人工智能重大企业总部项目,按照市有关扶持政策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孵化创新创业企业。推动各高新园区高品质建设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促进人工智能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孵化培育人工智能科创型企业。支持人工智能创新资源条件相对聚集的区域,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新型创业载体、“双创”基地和创新服务机构,孵化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创业企业。积极落实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享受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促进传统企业智能化升级。推动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传统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鼓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钢铁、石化、汽车等行业企业开展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和产品智能化升级,培育智能创新型产品、推广服务型制造模式,实现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支持新一代智能机器人开发。围绕汽车、电子、危险品制造、国防军工、化工、能源以及金融商贸、健康医疗、交通物流、政务服务、家庭服务等行业需求,积极研发可以完成动态、复杂作业使命、与人类协同作业的新一代智能机器人。支持研发特种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产品。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围绕智能整车设计、自动驾驶、车辆传感器及器件、执行控制、5G—V2X(基于5G技术的车与车、车与路侧基础设施之间通信)、车路协同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提升我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开展自动驾驶交通应用示范,推动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开发测试基地,打造5G通信、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支持智能家居新产品开发。支持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产品中的应用。鼓励优势家居企业集成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高感知、灵敏控制的传感设备和控制系统,提升家居产品的人机对话、行为交互、设备互联和协同控制等智能化水平。支持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研制。推动医学影像数据采集标准化与规范化,支持脑、肺、眼、骨、心脑血管、乳腺等典型疾病领域的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技术研发,加快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的产品化及临床辅助应用。支持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研制。支持生物特征识别、视频理解、跨媒体融合等技术创新,发展人证合一、视频监控、图像搜索、视频摘要等典型应用,拓展在金融、商贸、教育、旅游、安防、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发展人工智能软硬件产业。加快发展人工智能软件产业。支持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等关键基础软件。开发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机器翻译、自然语言交互、知识处理、控制决策等应用软件及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突破发展人工智能传感器产业。推动新型生物、气体、压力、流量、惯性、距离、图像、声学等智能传感器的研发与应用。支持智能工业传感器、智能消费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引领发展人工智能芯片产业。支持面向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虚拟现实、视频监控、医疗设备、视觉处理等领域的专用应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探索发展神经网络定制芯片、深度学习专用芯片、可重构类脑计算芯片与忆阻器件等新型智能计算芯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的源头供给,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等方面强化措施,持续提升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4.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开展高级机器学习、大数据智能、群体智能、类脑智能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开展以深度学习为核心的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等方面的开发;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国家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形成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高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创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级和省级应用基础研发平台。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应用基础研发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到2020年,建设10个省级以上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等应用基础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人工智能基础软件、自然语言处理、群体智能、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智能传感器、智能芯片等核心器件研制,对实现重大突破的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源头创新项目最高给予2亿元资金支持,对取得颠覆性创新成果的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资金支持。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主动参与并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对新获得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项目,按照实际国拨或省拨经费给予1:1资金配套;支持开展国际化合作创新。支持更多国际人工智能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在宁设立研发中心。到2020年,每年组织实施5项以上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中心率先建设“AI产业技术研究院”,吸收包括南京图灵人工智能研究院在内的人工智能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为加盟研究所(预备所),参照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体制机制,为AI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和科创企业培育;再以研究院为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发展智库,一是围绕算法、算力、数据等人工智能发展关键环节,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撑服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二是联合人工智能行业高端智库,为产业地标打造、场景应用、新规范设立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市财政根据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营需要,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围绕重点行业示范应用,布局建设一批瞄准应用需求、主体多元和市场化运作的AI+行业创新平台,市财政对相关平台项目择优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
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支持人工智能在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我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对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项目择优给予补助。
7.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动人工智能在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远程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智能制造能级和水平。推进研发智能制造使能工具与系统、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推广流程智能制造、离散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与运维服务、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进制造全生命周期活动智能化。支持先进制造行业工艺流程、生产模型、行家经验等知识库建设,推动深度学习技术分析应用,提高生产过程控制、远程诊断、供应链跟踪、质量管控等环节智能化应用水平。积极创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区,支持申请智能制造领域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8.开展智能健康医疗示范。支持企业和医疗机构利用智能影像识别、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医学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表现智能辨析、治疗方案智能推理、辅助医疗问诊等智能化诊疗系统。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检验、远程心电等新型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大规模基因组识别等研究和新药研发,推进医药监管智能化。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京)中心等重大项目,丰富和拓展健康大数据、流行病防控、远程监护、体质监测等智能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江北新区管委会)
9.开展智能金融商贸示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监管、商贸服务领域应用,提升风险防范和服务创新能力。支持开发智能风控、智能投顾、智能客服等应用系统,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智能金融新业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布局无人店、智慧门店等新零售网点,推动人脸识别、智能支付等人工智能技术在购物、餐饮等领域的应用。推广精准营销、智慧商圈、智能配送等新型商贸服务和新零售消费模式,促进商贸流通服务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
10.开展智能交通物流示范。推动研发复杂场景下的多维交通信息综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平台,建设覆盖地面、轨道、低空和水上的智能交通监控、管理和服务系统,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推动人工智能在空中交通管理中应用,支持研发智能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智能交通、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智能化物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11.开展智能教育旅游示范。支持开发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建立智能、快速、全面的教育分析系统,促进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全流程应用。推动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提供精准推送的教育服务,实现日常教育和终身教育定制化。开展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实践探索,争创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建设旅游大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南京智慧旅游大数据分析平台等应用平台,推动旅游行业智能化提升。推动人工智能、位置感知、全息技术、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推介、线路规划、导游讲解、信息推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
12.开展新型智慧城市示范。推动构建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CIM(城市信息模型)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整合全市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建设智慧城市人工智能技术支撑平台。开展城市管理、政府服务和分析决策等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引导在社会服务、企业管理、商务商业等社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推广。推进公共区域安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区域示范。加强人工智能在复杂社会问题研判、政策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重大战略决策方面的推广应用,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13.开展人工智能军民融合示范。推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重点军工单位加强协作,以军民共享共用为导向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脑机接口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军民双向转化,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对指挥决策、军事推演、国防装备等有力支撑,引导国防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鼓励优势民口科研力量参与国防领域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推动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嵌入国防创新领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
14.优化产业布局。围绕构建全市统一协调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培育和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产业特色园区、应用示范区,构建“一带引领、两极支撑”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格局。
“一带引领”:以G42、G25公路南京段为轴,以栖霞区中国(南京)智谷、麒麟科创园(高新区)、雨花台高新区(软件谷)为主要节点,打造紫东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产业集聚带。栖霞区中国(南京)智谷以新港高新园和栖霞高新区为核心区,以南京经济开发区为产业拓展区,加快构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视频识别、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领域,加快打造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园。麒麟科创园(高新区)依托中科院自动化所南京人工智能芯片创新研究院等重点平台,重点发展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器等产业领域,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策源地和产业化基地。雨花台高新区(软件谷)重点发展人工智能软件、智能芯片设计、智能家居、医疗影像、人工智能服务等产业领域,打造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园。
“两极支撑”:江北新区发挥集成电路产业基础优势,重点推动人工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建设中国“芯片之城”和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江心洲生态科技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集研发设计、创新应用、新型智慧城市为一体的人工智能示范岛,争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积极构建长三角人工智能创新共同体,共同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和场景应用示范区。到2020年,着力打造1—2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和应用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培养集聚AI创新人才。充分利用“创业南京”“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加大对“中间类”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人工智能人才申报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计划。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和企业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设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柔性引进人工智能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引进曾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国内知名高科技企业任职,符合业内通行标准(参照阿里P8—P10级)的中高级资深人才。对新引进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人工智能中高级资深人才,按照市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办法的奖补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连续三年的引才奖补,主要用于对所引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对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相关人才优先兑现“人才安居”中关于人才购房、租房等人才优惠政策。
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学院。汇聚园区、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组建南京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学院,培养人工智能中高端人才、创业领军型人才和应用紧缺型人才,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人才产出地。根据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学院建设运营需要,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其一定经费支持。对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学院孵化的企业和留宁创业的毕业生,予以政策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人社局)
16.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建立全市政务数据开放联席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面向语音识别、视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基础领域及政务、工业、健康医疗、金融商贸、交通物流等行业领域,支持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知识图谱平台并推动共享应用。到2020年,在政务、工业、健康医疗、金融商贸、交通物流等领域汇集一定规模的数据资源,用于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强化标准研究与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有关高校、研究机构、标准化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对新主导制订或实质性参与行业有指导性贡献的国际国内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新主导制订重大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的单位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促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鼓励企业在人工智能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加强专利布局,积极保护人工智能企业技术研发成果。到2020年,在人工智能领域力争形成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标准和高质量的核心专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政产学研用多领域交流对接,支持重点企业、行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等在宁举办的南京品牌人工智能国际性论坛、展会、会议、大赛、路演等活动,搭建面向全球的高端交流合作平台,按照该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开展人工智能知识讲座、科学普及等活动,鼓励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等相关课程。支持行业组织、研究机构、高校院所等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开展行业自律、产业研究、咨询评估、技术交流等支撑服务工作。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导向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类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平台,推动研究机构、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到2020年,形成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高端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人工智能产业地标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区(开发区)为成员单位,建立市级协调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统筹全市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相关工作。各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本地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设立南京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开展人工智能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评估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依托工信部人工智能统计制度,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统计体系,重点产品与服务目录,加强跟踪研究和督促指导,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金融、人才、商务及服务业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对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发展、行业示范应用、创新平台建设、重点企业创新发展、产业发展环境营造等方面提供重点支持。落实针对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落实数据开放与保护相关政策,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偿政策中,探索引入人工智能融合的技术装备、生产线等关键领域。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创新产品优先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目录,鼓励市各板块、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首购首用,并给予示范应用(首购首用)的采购人风险补助、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投融资服务。发挥市产业并购基金引领作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并购。充分运用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实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等方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驻宁金融机构利用企业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质押提供担保贷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探索运用投贷联动模式,深化基金与银行合作,鼓励银行在风险投资机构评估和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对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人工智能信贷专项。鼓励南京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本市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新创业。探索建立市级信用评级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紫金投资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安全防护。探索构建动态的人工智能研发应用评估评价机制,建设跨领域的人工智能测试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安全认证,评估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的关键性能。加强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强化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针对人工智能重点产品或行业应用,开展漏洞挖掘、安全测试、威胁预警、攻击检测、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紧密对接国家制定的人工智能领域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可能带来的社会、伦理和法律挑战。加强人工智能伦理道德、法制保障和社会问题研究,围绕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重点领域,研究建立人工智能相关制度规范等。促进人工智能行业和企业自律,制订人工智能产品研发设计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