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9〕3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24 19:04:5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本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创新公开方式,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精准传递政策红利。做好“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配套政策和落地效果的公开,打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


(三)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做好政策微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按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切实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区级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强化精准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等,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有效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凡以市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印发,或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印发,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做到文件连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文件审核通过、发布实施的同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配套的相关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打造“政策简明解读”品牌,及时解答企业群众政策疑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要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对出现的疑虑或误解,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四)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用好“12345”政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或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严格开办整合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稳步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建立宣布失效文件清单,对宣布失效文件全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重点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各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抓紧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要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积极配合转载。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政府公报创新融合,突出权威性、规范性、便民性。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部门报送文件工作机制,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办好“网上公报室”,汇总入库历史公报信息,提供搜索及下载服务。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出适合移动平台展示的电子版,提升用户体验,满足用户需求。改进政府公报发行工作,积极向基层延伸,扩大赠阅覆盖范围,满足社会公众政府信息需求。


四、强化制度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各部门要在机构改革后,尽快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尚未在政府办公室内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区,尽快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推进重点工作事项,不断把政务公开推向纵深。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积极做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开展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抓好新旧条例的衔接过渡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要求,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建立健全行业条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指导监督。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等信息。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落实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全面自查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各区各部门要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努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要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鼓励各单位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


(四)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配套指导文件,推动部门出台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点单位要深化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相对成熟的、已经取得成效的试点经验向全领域推广。鼓励各参照试点单位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创新案例应用。


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任务落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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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