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8〕9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24 21:59:38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8〕9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是我市确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主要依据。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应按照要求统一进入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施交易。


二、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目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进场交易。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场外交易行为。


三、目录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务办等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审定后发文执行,此次修订不再将《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重复列出。第二部分是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目录。第三部分是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及土地交易目录。


四、目录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修订。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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