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9〕1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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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9〕17号






相关解读:我市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 把旅游业培养成战略性支柱产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4日

西安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提升西安旅游业现代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建设居游共享型大西安,更好的满足新时代旅游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示范市创建引领全域旅游发展,大力实施“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和“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推进旅游融合发展,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加快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市成功创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品结构更趋合理,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国际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旅游环境更加优美, 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接待海内外游客3.2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3600亿元。


二、优化产品供给


(一)加快精品景区建设。大力推进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强化A级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平。积极推动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大明宫景区、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汤峪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打造丝路精品线路。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机遇,依托丝绸之路风情体验、丝路沿线精品旅游线路为纽带,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旅游联盟的作用,完善丝路探秘游等8条线路产品,加快西咸新区丝绸之路风情城、浐灞华夏文化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打造丝路风情走廊。(市文化旅游局牵头,西咸新区、浐灞生态区等相关区县、开发区配合)


(三)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以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系列实施意见为指引,全面融入旅游发展“商、养、学、闲、情、奇”新要素,大力实施“旅游+”战略,推进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催生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打造旅游经济增长新引擎。(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博览事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四)加快休闲旅游发展。以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和渭河湿地休闲观光为重点,开发山水旅游产品,坚持走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旅游并重的路子,提升温泉、滑雪、采摘、赏花、避暑、娱乐、夜游等旅游特色产品的内涵和影响力。推进休闲农业发展,大力开发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乡村康养、民宿度假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园、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五)大力推广红色旅游。坚持保护革命旧址与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相结合,持续推介中华文明标识之旅精品线路,推出华清宫“双十二”事变红色旅游演艺项目,提升蓝田葛牌景区、临潼华清宫景区、西安八路军办事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积极发挥我市位于省红色文化旅游长廊的区位优势,引导旅游企业加强与延安等沿线城市红色旅游线路产品组合。(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六)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临潼旅游度假区、秦文化旅游特区、楼观旅游度假区、浐灞旅游度假区等精品景区建设,加强与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全力推进文化旅游系列项目落地实施,突出抓好小雁塔历史文化街区、秦岭国家植物园和奥体、丝路会展会议“三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各区县、开发区负责,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配合)


三、提升旅游品质


(一)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制定与西安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标准,培育一批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测评和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增强西安旅游的“满意度”和“美誉度”。(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构建多元旅游住宿体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解决休闲度假旅游短板,形成以高星级商务酒店集群为引领,主题酒店、精品酒店、旅居客栈、特色民宿等为支撑的完整住宿体系,促进高品质旅游住宿设施改造升级,带动旅游全要素品质提升。(市投资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三)打造诚信消费市场。加强西安旅游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争当旅游服务明星企业,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为全社会提供文明引导、浏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四)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引导旅游骨干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重组、投资合作及运营上市,吸引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发挥好西旅集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集团效应,引导中小型旅游企业向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市文化旅游局、市投资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四、完善公共服务


(一)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融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同步推进。加快推进景区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城市新能源观光巴士,启动景区直通车建设运营。完善信息咨询、游客服务、旅游集散三级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实现旅游咨询服务集散全域覆盖。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慢行道、骑行道、健身登山道、交通驿站等公共运动休闲设施建设。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依据国家标准完善通景道路旅游标识系统,增加国际标识和外语标识,满足游客对便捷舒适服务的需求。(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加强网络“一中心、三平台”建设,实现旅游数据动态监测和科学应用,服务指挥决策、服务企业、服务游客,提供安全预警。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景区、饭店、乡村建设,以全域旅游化、全面景区化为抓手,和知名应用平台深度合作,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实现“一网知古都、一机游西安”。积极推进“无线西安”建设,重要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市文化旅游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三)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快实施“旅游厕所”新三年革命,统筹推进城市、景区和乡村旅游厕所建设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将旅游厕所革命拓展到全市范围公共厕所,在全市全面推行厕所“所长制”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落实厕所管理责任。鼓励支持宾馆、星级酒店的公厕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把5A级旅游景区 “第三卫生间”建设向全市A级以上景区延伸,进一步体现旅游厕所人文关怀。(市文化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五、强化市场监管


(一)加强综合监管。推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夯实市、区县、开发区的执法和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协作,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网格化无缝联接。探索旅游监管长效模式,实施旅游企业等级评定动态管理机制和旅游从业人员、游客信用记录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共享,净化旅游市场。突出旅游重点时段、重要区域集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利益的不法行为。(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规范处理旅游投诉。依托我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一步整合涉旅问题统一受理能力,规范处理流程。对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重点旅游线路、热点区域等采取随机化明查与常态化暗访相结合,对投诉集中、整改不力的旅游企业、个体实行通报、约谈、重点督办、综合执法等手段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市文化旅游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三)切实保障旅游安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旅游安全隐患台账制度。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安全防风险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酒店、景区安全规范。推动旅游安全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探索建立旅游救援有偿服务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负责)


六、塑造品牌形象


(一)实施系统营销。围绕提升西安旅游影响力,制订客源营销规划和工作方案,深耕市场,精准营销。将商贸活动、科技发展、文化节庆、体育赛事、特色企业、知名院校、城乡社区、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纳入目的地宣传推介的重要内容,持续打造“西安年、最中国”等春、夏、秋、冬品牌,提升西安旅游整体吸引力。(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创新营销手段。加强互联网及VR虚拟现实技术等高科技在宣传中的应用,提升宣传效果。充分认知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标识对旅游宣传的放大效应,加强产品、线路的创新、设计、包装和推广。巩固传统媒体营销成效,扩大与网络新兴知名媒体合作力度,提升西安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发重点节庆赛事和四季旅游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三)完善推广体系。整合各级各类宣传资源,构建政府、行业、媒体、公众“四位一体”的营销体系,推动旅游与其它行业的融合宣传。建立多样化、专业化的营销渠道和第三方旅游营销效果评价机制,运用旅游大数据技术,促进旅游营销精准高效。紧盯传统热点旅游市场,开展与“一带一路”、高铁沿线等新兴旅游市场合作,开展跨区域、智慧化、精准化的宣传营销机制。(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七、优化旅游环境


(一)加强环境整治。将全域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强重点旅游区域、主要线路周边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景观化行动,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节能减排,加大新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使用力度,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环境是重要旅游资源”的理念,狠抓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要素环境、设施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建立完善旅游企业调研走访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集规划、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团队,开发优质旅游资源。(市文化旅游局、市投资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三)推进旅游惠民。建立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其它旅游景区合理确定景区门票价格,严格落实对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具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应体现公益性。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八、加强政策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旅游联席会议、旅游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夯实责任、细化措施,整体推进示范市创建。各区县、相关开发区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宏观指导,研究解决制约创建的重难点问题,形成党政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委编办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二)加强金融支持和用地保障。在用好用活市级总规模40亿元的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市场化方式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旅游产业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向旅游产业倾斜,推动重点项目落实,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梳理旅游发展用地的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旅游用地政策,将旅游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局负责)


(三)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全面落实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域创建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完善考核评比及督查机制,对各地创建成效进行年度综合排名。每年召开1次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现场会,组织观摩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大对先进创建单位的奖励力度,市级相关部门在安排年度项目资金时,对排名前三位的区(县)、开发区予以倾斜。(市文化旅游局、市考核办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四)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制订专项规划,开展在职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到重点区域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就业。建立完善全市旅游智库和分类专家库参与各级重大决策。以百名“金牌”导游评选为牵引,强化导游人员培训激励和权益保护,建立长效人才管理机制。(市文化旅游局、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


(五)深化全域旅游研究。加强对全域旅游基础理论、统计体系等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积极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推进“全球文化旅游产业研发基地”建设,培育旅游大数据产业研发孵化、应用服务及科技旅游度假体验全产业链发展。(市文化旅游局负责)


各区县、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牵头督促落实好本实施意见,统筹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报告市政府。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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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