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11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30 13:15:48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10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取消了24项行政审批事项,将223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下放或者依法委托给有关市县区或中国(陕西)自贸区各管委会实施,其中下放37项、委托186项。
现将需我市承接落实的23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4项、下放35项、委托180项)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中国(陕西)自贸区各管委会抓紧做好落实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对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自省政府公布之日起,各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和初审。对我市承接的省政府下放或委托事项,承接机关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西安市落实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共24项)
2.西安市承接省政府下放或者委托行政审批事项(共215项,其中下放35项、委托180项)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8]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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