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10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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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108号






相关解读:我市印发三年行动方案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2020年底农村电商企业突破500家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西安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扎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思路


按照“政策鼓励、企业引领、示范带动、青年领头”的思路,以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示范带动为抓手,以品牌培育为突破,以大众创业为重点,以服务体系为支撑,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加快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畅销全国的西安网销品牌,推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在全市打造30个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8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0个知名网销品牌、25家农村电商示范企业、百名电商创业明星,培训农村电商人才12万人次,实现农村行政村物流覆盖率100%,村镇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80%,农村电商企业突破500家,农产品网上年度交易额突破75亿元。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引进不少于2家全国知名电商企业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周至县、蓝田县率先建成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均至少建立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镇级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开展地产品展示、创业辅导、技术咨询、物流包装、营销宣传等工作,并由专人运营管理。完成建设并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合格,每个县级服务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镇级电商服务站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村级电商服务点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


(二)打造农村电商示范企业。到2020年底,在全市打造25家农村电商示范企业,其中西咸新区3家,高新区2家,国际港务区2家,灞桥区2家,阎良区2家,临潼区3家,长安区1家,高陵区2家,鄠邑区2家,蓝田县3家,周至县3家。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对具有示范带动效益,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本区县、开发区农村电商企业,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合格,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


(三)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办)、示范村。每年组织一次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办)、示范村申报,经市商务局、市农林委考核评定合格,每个示范镇(街办)奖励50万元、每个示范村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


(四)培育知名网销品牌。充分发挥秦岭山货、鄠邑葡萄、周至猕猴桃、临潼石榴等地产品优势,积极开发推广葡萄酒、柿子饼、猕猴桃食品等新产品,大力培育适合网络销售的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底,在全市打造10个网络销售明星品牌。其中阎良区1个,临潼区2个,高陵区1个,鄠邑区2个,蓝田县2个,周至县2个。每年组织一次网络销售明星品牌申报,对于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产品品牌,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后,每个品牌奖励20万元。对于在新产品开发和推广上取得一定成果的企业,经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质监局考核评定后,每个企业按照农产品附加值和新产品销售收入等指标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质监局)


(五)积极与知名电商企业合作。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积极引进京东、阿里巴巴、赶街网等知名电商,鼓励本土企业依托知名电商,上线运营农产品特色馆等,并在物流体系、冷链仓储、服务网点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分别至少引进2家全国知名电商企业。(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


(六)支持农村电商产业园区建设。获得国家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县的蓝田县、周至县,2020年要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聚集区。其他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对各区县、开发区建立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聚集区,入驻电商企业超过20家的,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后,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


(七)加快配套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分别签约1—2家战略合作快递公司,建设覆盖县、镇、村的快递服务网络。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后,按照快递公司物流体系建设投入、运力运量标准体系建设等新增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


(八)鼓励农村青年电商创业。鼓励农村青年依靠农村电商产业链,通过开设网店,经营冷链存储、快递物流等方式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实现创业就业。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电商带头人,特别是青年领头人。到2020年底,在全市树立百名农村电商创业明星,每年评选一次,经市商务局、团市委考核评定后,给予每个创业明星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团市委)


(九)扎实开展电商培训。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电子商务培训经费。市级层面的培训面向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通过与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合作,深入农村一线,对农村基层干部、电商创业人员和农村青年,巡回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5000人;区县、开发区层面的培训由各区县、开发区自行组织,年终完成培训计划,经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团市委考核评定后,给予30%的培训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团市委)


(十)精准助力电商扶贫。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把电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重要措施,紧密结合产业实际,鼓励电商企业采取贫困户以生产资料入股分红、优先收购贫困户农产品、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等方式开展电商扶贫,通过建立电商扶贫工作台账,确保精准到人。根据电商企业帮扶贫困户数量和贫困户增收情况,评选电商扶贫十佳企业,经市商务局、市扶贫办考核评定后,给予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对于获得省级电子商务扶贫先进企业和电商扶贫先进单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作为全市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牵头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持续跟踪督导,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积极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协调解决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


(二)细化实施方案。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分解目标任务,逐个指标制定工作计划、考评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对标实施。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农副产品产业优势,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实施步骤,结合本《方案》制定各区县、开发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具体措施,配套制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政策。


(三)严格工作落实。市财政从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方案》所需奖补资金。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设立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推动《方案》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任务分工,积极推进落实。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台账,按照工作进度计划,每季度定期向市商务局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市商务局要定期汇总并报告。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8]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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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