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9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30 13:20:5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现将西安市不再保留的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名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
西安市不再保留的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名单
长安区(17个):
1.西安祥峪国际旅游休养中心项目
2.栗园商务旅游度假山庄项目
3.隆泰基地项目
4.明仕金沙河项目
5.西安名都旅游度假山庄项目
6.陕西长安草皮树种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7.雄狮文化园项目
8.帝景山庄项目
9.栗园山庄项目
10.西安永辉子午峪休闲山庄及公司基地项目
11.长安阳光小镇项目
12.我心家园项目
13.兰香园项目
14.御景花园项目
15.蔷薇老年公寓项目
16.西安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项目
17.陕西考古研究所项目
鄠邑区(6个)
1.西北电力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2.西安草堂新新小镇项目
3.双威奥林匹克度假村项目
4.西安高冠博瑞园项目
5.西安户县农民画村项目
6.紫竹文化生态景区—集萃园项目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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