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9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30 13:20:5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不再保留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现将西安市不再保留的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名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


西安市不再保留的秦岭北麓23个未开工项目名单


长安区(17个):


1.西安祥峪国际旅游休养中心项目


2.栗园商务旅游度假山庄项目


3.隆泰基地项目


4.明仕金沙河项目


5.西安名都旅游度假山庄项目


6.陕西长安草皮树种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7.雄狮文化园项目


8.帝景山庄项目


9.栗园山庄项目


10.西安永辉子午峪休闲山庄及公司基地项目


11.长安阳光小镇项目


12.我心家园项目


13.兰香园项目


14.御景花园项目


15.蔷薇老年公寓项目


16.西安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项目


17.陕西考古研究所项目


鄠邑区(6个)


1.西北电力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2.西安草堂新新小镇项目


3.双威奥林匹克度假村项目


4.西安高冠博瑞园项目


5.西安户县农民画村项目


6.紫竹文化生态景区—集萃园项目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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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