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9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加快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品质西安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统筹城乡环境大整治、“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四改两拆”、建筑外立面整治及第五立面改造等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系统开展美丽创建达标与评优活动,提升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建设宜居环境,打造美丽中国西安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全市美丽城镇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近期,以举办重大活动为契机,重点围绕“三环、五周边、七区、八线”区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美丽城镇建设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程度高的综合系统工程,广大市民既是创建的受益者,也是创建的参与者,要提高全民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创建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统筹”。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要树立系统思维,结合城市设计与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细化规划对城区、街镇、街道、小区等城市风貌与城市景观的引导,补齐城镇短板,促进城市有机更新,让市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四是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升”。按照“高标准、严把关、重参与”原则,开展“美丽城区、美丽县城、美丽街镇、美丽社区、美丽街道、美丽学校、美丽医院、美丽小区、美丽机关、美丽公园、美丽建筑”系列评选工作,坚持经济适用,力戒形式主义、铺张浪费。通过评优罚劣、示范带动,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对创建不积极、工作滞后的区县、开发区(单位)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形式加强督导。
三、工作目标
以打造美丽中国西安样板为总目标,2018年全面启动美丽城镇系列创建工作;2020年实现美丽西安建设初见成效,全市30%的城区、县城、街镇、社区、街道、学校、医院、小区、机关、公园、建筑创建达标,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美丽区县、街镇和美丽系列单位(项目);2020年到2025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全市城镇建成区基本实现创建达标,为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西安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范围
本次行动总体按照城镇全域及各行业创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创建活动根据内容不同,共分为四类:
(一)美丽城区类。
美丽城区: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共11个主城区(远郊区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从创建达标城区中每年评选出1个美丽城区。
美丽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共7个开发区(建成区)。从创建达标开发区中每年评选出1个美丽开发区。
美丽县城:包括周至县、蓝田县2个县城建成区。从创建达标县城中三年内评选出1个美丽县城。
(二)美丽街镇类。
美丽集镇: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所辖涉农镇。
美丽街办:全市范围内所有的街道办事处。
(三)美丽系列类。
美丽社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社区,可分为单位型、小区型、板块型、功能型分类创建评优。
美丽街道:全市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街巷,可分为迎宾路、主干道、街巷等分类创建评优,应与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绿化、亮化、雕塑、街景提升等工作统筹打造,城市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轴线环线道路必须全面实施创建达标。
美丽学校:全市范围内所有独立的校园,可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大中专院校等全日制学校。
美丽医院:全市范围内所有具备一定建筑规模及独立院落的独立医疗机构,可分为大型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类别创建评优。
美丽小区:全市范围内住宅小区,可分为商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创建评优。
美丽机关:全市范围内独立的机关办公场所,可分为市级、区县级、街镇级行政机关及公检法司等机关院落,也可按照规模大小分类创建评优。具体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见附件4)。
美丽公园:全市范围内的公园、广场、绿地,可根据规模大小分类创建评优。
(四)美丽建筑类。
美丽建筑:全市范围内各类新建和既有的,符合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原则,具有地标性和典型性,能够代表西安时代形象的精品建(构)筑物。
西咸新区可参照实施。
五、工作任务与分工
结合市委市政府品质西安建设、城乡环境大整治等工作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美丽创建活动,创建一大批美丽社区、街道、学校、医院、小区、机关、公园、建筑等,打造美丽城区(县城)、美丽街镇,引领和带动全市环境、品质显著提升,建设宜居宜业的花园城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并负责单位(项目)的申报、初选及创建、实施等工作。
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分工协作,分类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做好指标分解和创建项目评优与推荐工作,根据工作职能,可再细化完善创建标准,共同推进美丽系列创建活动。
(一)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美丽城区类”创建工作及创建项目评优工作,并做好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市建委:负责指导“美丽街镇类”及“美丽街道”创建工作及创建项目评优工作,完善优化创建标准,并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三)市财政局:结合品质西安建设、城乡环境大整治落实市级补助、奖励资金保障。
(四)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及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结合行业职能,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督促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五)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美丽学校”创建工作及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结合行业职能,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督促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六)市卫计委:负责指导“美丽医院”创建工作及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结合行业职能,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督促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七)市房管局:负责指导“美丽小区”创建工作及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结合行业职能,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督促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美丽机关”创建工作及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结合行业职能,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督促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九)市城管局:负责指导“美丽公园”创建工作及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结合行业职能,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督促完成各类指标分解工作。
(十)市规划局:负责指导“美丽建筑”创建工作及创建项目评优推荐工作。(美丽建筑采用申报制,由各区县、各开发区结合年度创建任务上报年度创建项目名单。)完善优化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分类,做好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
(十一)市文明办:结合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评选工作,积极配合以上单位做好美丽系列评选工作。推动美丽创建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指导市属各类新闻媒体,宣传美丽创建、评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二)市委政法委:指导推动全市公检法司各单位的创建工作,结合本职工作,指导各区县、各开发区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与美丽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将美丽城镇建设纳入品质西安建设工作范畴,不再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日常工作由品质西安建设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兼顾,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确保高标准开展创评。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实施方案》落实。要认识到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是大西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打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具体举措,是全面提升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设宜居西安、品质西安、美丽西安的重要抓手;要把建设美丽城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研究决策、协调推进和任务分解,推进工作落实。品质西安建设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比学赶超、各司其职。
各区县、开发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牵头抓总作用。要争当品质环境提升的先锋队、排头兵和领头羊,掀起宜居宜业美丽城市创建活动的高潮。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实施方案》涉及的任务清单和阶段工作的督办督查力度,市考核办要将创建评优工作纳入“品质西安”建设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美丽城镇”建设工作宣传,充分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任务分解表
2.西安市美丽城镇创建评优办法
3.西安市美丽城镇创建标准
4.西安市美丽机关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备注:仅统计有自有房屋的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
附件2
西安市美丽城镇创建评优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开展“美丽城镇”系列创建评优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各区县、各开发区完成年度创建任务并达标,根据分类创建标准,由牵头单位负责项目初审推荐工作。由品质西安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授予西安市“美丽”称号。其中:
美丽城区类:
(一)从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共11个主城区,创建达标城区中每年评选出1个美丽城区。
(二)从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7个开发区主城区,创建达标开发区中每年评选出1个美丽开发区。
(三)从周至县、蓝田县2个县城建成区,创建达标的县城中三年内评选出1个美丽县城。
美丽街镇类:
从各区县、开发区创建达标的街办、集镇中每年分别评选出若干美丽街办、美丽集镇。(见任务分解表)
美丽系列类:
从各区县、各开发区创建达标的项目中,每年评选出若干个“美丽社区、街道、学校、医院、小区、机关、公园”(见任务分解表)。
美丽建筑类:
从各区县、各开发区创建达标的项目中,每年评选出若干个“美丽建筑”(见任务分解表)。
二、评选原则
(一)示范带动原则。
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能充分反映我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三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规则,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宁缺毋滥,切实选出代表我市最高水平的美丽单位(项目)。
(三)综合评选原则。
坚持群众参与、专家评选、媒体监督的综合评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社会关注。
三、分值分配及创建达标标准
创建分数总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网络投票30分、创建基本分70分。由各牵头单位根据西安市美丽城镇创建基本标准等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美丽城镇创建项目进行打分。美丽城镇系列项目基本分数60分以上为达标(基本分分值满分为70分)。
四、负面清单
美丽城镇建设负面清单分为否决项和扣分项两项内容(见附表)。
五、评选程序
(一)创建推荐(每年11月30日前)。
1.推荐材料
(1)单位(项目)概况、推荐项目亮点介绍(1000字以内及实景照片,以PPT形式制成光盘);
(2)提供考核所需的相关台账和佐证材料(含实景照片)。
2.推荐程序
由各牵头单位根据创建达标要求,推荐数量不少于创建任务2倍的单位(项目)报送市品质西安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申报截止日期:每年11月30日)。
(二)评审阶段(当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品质西安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牵头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安排评选活动。
1.网络投票。在网络上开设西安市建设“美丽城镇”专题网页,邀请广大网民进行投票评选。本项得分占总成绩的30%。
2.专家评审。由品质西安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行业专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测评机构等组成评审团,按照创建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测评、综合评分、会议决定等方式进行评定。本项得分占总成绩的70%。
3.媒体公示。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西安发布等各类媒体上进行评优单位(项目)公示,接受群众与社会评价。
4.结果运用。根据创建达标评优结果,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附件4
西安市美丽机关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西安建设”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进一步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全市各级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美丽西安,机关先行”理念,积极投身美丽机关创建活动,率先垂范、争当样板。美丽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以品质西安建设三年行动为总抓手,遵循“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总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独立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包括市级、区县级、街镇级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司等机关院落,按照规模大小、场所设置等分类开展创建活动,并列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其中:2018年主要开展标准制定和创建工作,年底前推动30%机关完成创建任务;2019年主要开展达标复审和查补短板工作,年底前确保60%机关完成创建任务;2020年主要开展巩固提升和评优表彰工作,年底前力争90%以上机关完成创建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美丽机关、环境优先”。
环境是最优质的资源,生态是最宝贵的财富。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植绿、立体增绿、立体增花原则,强力推进机关植树增绿,为西安建设绿色之城、花园之城、生态之城作典范。持续抓好机关办公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办公区域标识标牌设置,开展“花木认养、公物认护、卫生认责”活动。持续抓好机关“烟头革命”和“厕所革命”,开展倡导无烟机关活动,推动义务劳动、义工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标准分类建设机关厕所,打造星级厕所。
(二)坚持“美丽机关、节约环保”。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是创建美丽机关的应有之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绿色办公、低碳生活”活动,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成为习惯。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提高机关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推进机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开展垃圾减量分类行动,学习垃圾分类方法,认识垃圾分类图标,倡导分类垃圾桶进办公室。鼓励日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强机关食堂油污排放治理。
(三)坚持“美丽机关、引领时尚”。
以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匹配国际化城市为导向,推动图书等进机关工作,利用各级机关(政务服务中心)楼层休息区、公共服务区、楼宇间隙区等适当区域,设置交换书亭、爱心驿站等,引进自助图书机,建好书吧等机关休闲场所。提高机关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机关办公无纸化,推动机关wifi全覆盖,探索互联网+机关办公新模式,整合各类信息平台,让扫码刷卡成为常态,推动无现金机关试点,加快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智慧化建设步伐。
(四)坚持“美丽机关、平安健康”。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定期组织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演练和安全知识学习,做好病媒生物防治等消杀灭工作,组织题写、悬挂“安全寄语”,开展“我的安全我负责”安全月、安全日活动,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掌握突发事故应急手段。规范会议场所设置,配备手机屏蔽柜。开展争做“车让人”示范者活动,坚持“车不让人”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活动,提倡业余时间做工间操、打太极拳和健步走等健身活动。
(五)坚持“美丽机关、各美其美”。
美丽机关终极体现是营造各具特色的机关文化氛围。在抓好创建规定动作基础上,要突出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岗位特色,聚焦环境服务工作、文化凝聚人心目标,组织力量提炼团队精神、服务宗旨等名片,按照“一个机关一种特色,一座院落一个亮点”的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打造景观花道、文化长廊等精品,让“建设一流机关环境,打造一流服务窗口,干出一流工作业绩,争当一流西安铁军”成为美丽机关创建的共识共为。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摸底调研。
摸准情况是创建的基础。对照《西安市美丽机关摸底情况及任务分解表》,由区县机关事务部门牵头,把辖区党政机关(含街道、社区、公检法司)数量、现状摸清。并按先易后难原则,把三年创建指标进行分解,依据创建5条原则细化任务、完善标准,紧贴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好具体管用的实施方案,为美丽机关创建工作一项一项推动、一件一件落实打牢基础。
(二)搞好宣传教育。
搞好宣传是创建的先导。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美丽机关文明公约和工作守则,叫响美丽机关宣传口号,让美丽机关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践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公约、守则、口号等内容补充完善,确保宣传贴近实际、有力有效。
(三)加强环境整治。
环境整治是创建的难点。总结近年来市政府机关办公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制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办法、考核细则等。贯彻落实《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制定美丽机关品质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各级机关院内和周边植树增绿工作,提升绿化美化亮化品质,做拆墙透绿的先行者。
(四)规范场所设置。
制度标准是创建的核心。紧紧围绕机关办公“六个统一”要求,区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场所设置、标识标牌等类别,按照体现人性化、便捷化、规范化要求,梳理现有涉及人、车、物等各种各类管理规章,逐一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标准,确保让机关办公室、会议室、停车场、门卫、食堂、电梯、厕所等方方面面管理都有据可查、有规可依。
(五)开展系列活动。
开展活动是创建的抓手。2018年主要抓好五项活动。一是开展“花木认养、公物认护、卫生认责”活动;二是开展倡导无烟机关活动;三是开展“绿色办公、低碳生活”活动;四是开展争做“车让人”示范者活动;五是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推出上述活动的具体方案,全市各级机关可根据形势要求,围绕美丽机关创建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好系列活动。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
参照品质西安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美丽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县机关事务部门承担美丽机关创建牵头协调职能,暂未设立机关事务部门的区县,由区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建美丽机关创建领导机构,各级机关、单位都是美丽机关创建成员。市级各委办局都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区县级、街镇级机关及公检法司机关以独立院落为单位各指定一名联络员。
(二)建立督导通报和擂台赛制度。
每月初开展督查,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在联络员微信群进行通报,确保每年对全市参与美丽机关创建院落全部督导检查一遍。每季度最后一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和一次美丽机关创建擂台赛,设置流动红旗,表彰创建典型。
(三)建立宣传报道制度。
协调“西安发布”开设“美丽机关、美丽故事会”“美丽机关、最美机关人”等专栏,以联络员为骨干组成报道组,定期宣传美丽西安、美丽机关创建动态,重点向中省和市级党报党刊和主流新媒体宣介我市美丽机关创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每年汇编美丽机关创建报道集。
(四)建立资金保障制度。
参与美丽机关创建的各级机关单位要主动担当,深入调研、搞好预算,多方筹措、开源节流,想方设法加大美丽机关环境、设施建设及维护资金投入力度。创建领导小组将积极与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美丽机关创建按期高标准完成。
附件:4—1.西安市美丽机关参阅资料
4—2.西安市美丽机关创建考核办法
4—3.西安市美丽机关创建评分表
4—4.区县(开发区)及下属单位、各街道办公场所统计表
附件4—1
西安市美丽机关参阅资料
美丽机关文明公约
一、出入大院讲文明
出示证件要主动 接受验证耐心等
骑车出入下车走 驾车出入礼让行
二、院内行车讲规定
车辆慢行看标识 院内杜绝鸣笛声
服从管理听指挥 泊车须在车位中
三、服务接待讲礼貌
接待来访带笑容 文明用语在口中
耐心细致办公务 礼貌待人展新风
四、公共区域讲公德
花草树木要爱护 废弃杂物莫乱扔
楼内轻走勿喧哗 优美环境共享用
五、室内环境讲整洁
办公室内要齐整 及时清扫讲卫生
办公用品有条理 个人物品不乱扔
六、着装大方讲礼仪
上班着装要大方 短露薄透不适宜
正规场合着正装 讲究分寸重得体
七、食堂就餐讲秩序
遵守时间不提前 自觉刷卡按序行
按需取餐别浪费 用完餐具放车中
八、机关办公讲节约
资源节约都有责 点滴节省记心上
纸水电暖不浪费 简约低碳不铺张
九、工作处处讲安全
安全责任应牢记 隐患排查要彻底
电器使用守规则 防火防盗别泄密
十、机关建设讲和谐
人人自律讲诚信 理解尊重多协商
美丽机关大家创 团结合作共进取
美丽机关工作守则
政治过硬、服从管理,注重学习、加强修养
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精通业务、提高本领
尽心尽责、务实高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着装整洁、言行规范,举止文明、优质服务
诚实守信、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美丽机关宣传口号
美丽西安,机关先行
文明交通,机关先行
美丽机关,人人参与
西安美丽,大家受益
机关更美丽,工作有效益
机关是个家,美丽为大家
幸福靠奋斗,美丽靠行动
创建美丽机关,添彩美丽西安
创建美丽机关,争当美丽公仆
美丽西安风景线,美丽机关是名片
美丽中国有西安,美丽西安数机关
克勤克俭是美德,节约环保是国策
绿色发展引领未来,美丽机关引领时尚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快乐健身,我为美丽机关代言
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推动美丽西安建设,党政机关是样板,机关人员是标杆
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加快推动美丽机关创建工作
美丽机关办公标准
一、统一环境卫生标准
二、统一办公物品编码
三、统一个人工作日志
四、统一挂牌亮名服务
五、统一文明服务用语
六、统一办公桌面摆放
美丽机关厕所评优标准
(四无两有两能)
便池马桶无污渍 垃圾桶上无污渍
台面镜面无水渍 地面干净无水渍
绿植鲜花有点缀 卫生整洁有清香
能一小时一打扫 能半小时一巡查
请您监督、指导 感谢理解、配合
美丽机关公共区域保洁标准
墙 面:清洁无污迹、灰尘、无蜘蛛网、无吊灰。
地 面:清洁无灰尘、杂物、水迹、污斑。
卫生间:座便器、蹲位、小便池无污渍、积垢,无异味。台面清洁无污迹,下水口无积垢。镜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水龙头表面光洁无水迹。
开水间:开水器表面、水龙头清洁,柜顶无摆放杂物。茶叶篓和桶清洁无积垢,及时倾倒无积存。垃圾桶外观清洁,无灰尘,垃圾倾倒及时,日产日清。
公共区域:各类告示牌、开关插座、座椅、柜台等清洁无污迹、灰尘。电梯地面、门套、门缝、层显等标识牌无污迹。
附件4—2
西安市美丽机关创建考核办法
根据《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推进美丽机关创建工作,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要求
围绕“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总要求,开展整治环境、绿化庭院、规范标识、健全制度等活动,美化工作环境,营造和谐氛围。
二、考核对象
全市范围内独立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包括市级、区县级、街镇级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司等机关院落。对照方案按规模大小、场所设置等开展创建达标考核。
三、考核标准
以100分为考核基数,分组织领导、环境卫生、室内环境、庭院景观、节能环保、文化建设、群众评价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组织领导(9分)。
1.各级机关、单位对美丽机关创建思想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2.对美丽机关创建底数清楚,方案管用,推动有力;3.美丽机关创建成效显著,创建达标,群众认可。
(二)环境卫生(10分)。
1.整洁干净,地面、楼道、过道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2.庭院内外无乱搭建、乱堆放,外观整齐有序;3.室内禁止吸烟;4.每天清扫保洁,垃圾桶日产日清,有长效保洁机制;5.抓好污水入网、治水节水工作。
(三)室内环境(12分)。
1.办公区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开窗通风、清扫和擦拭,不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2.办公桌上物品摆放要合理、整洁、使用方便,不宜放置过多物品;3.文档应及时归档,文件柜应及时清理,书籍要按照顺序摆放整齐,文件柜上方严禁堆放杂物,确需放置资料的,应统一摆放整齐;4.办公室墙面上、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上整洁,无刻、划痕,因工作需要,在墙面上的张贴物及挂件(规范、职责、地图等),应整洁有序美观;5.办公室内笤帚、纸篓、抹布应统一放置在墙角等隐蔽位置;衣帽架、洗脸盆等物品放置有序;6.花卉摆放应数量适中并在适当位置,保持花盆和托盘清洁。
(四)庭院景观(12分)。
1.机构门牌设置合理、醒目;2.庭院内外有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以及有一定特色的景观;3.导向牌及各类标识设置醒目、详尽、美观;4.种植绿化植物,绿地率符合要求,绿化定期养护,无明显病虫害、死树、地皮空秃;5.车辆停放有序,公务用车干净整洁、标识明显、车况良好。
(五)节能环保(15分)。
1.推行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代化办公手段,节约使用纸张,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2.办公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节能灯具;3.照明设施完好,无损坏、断亮,用电做到分户计量;4.耗能设备管理责任到人,无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情况。
(六)文化建设(12分)。
1.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文明素质;2.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3.开展美丽机关创建宣传,标语、横幅设置规范有序;4.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先进典型有成效;5.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学习环境好,业务技术培训经常化;6.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有场所,有设施,活动经常化,内容丰富,健康有益。
(七)群众评价(30分)。
将单位机构门牌、简介及美丽机关创建相关照片传至网络,通过网络投票形成社会评价分数。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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