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8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0日
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省文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解读引导,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问责,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三大领域信息(见附件)应依法及时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要做好与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陕西”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省市平台对接工作;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问责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并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和重点督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主动开展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每月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告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安全
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及权限,建立信息发布台账。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三大领域信息公开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
附件:三大领域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