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西安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紧扣“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推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建设居游共享型的现代化、品质化、国际化大西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党政统筹,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惠及民生为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旅游供给侧结构,实施“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和“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形成全域旅游大格局,促进旅游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旅游名城和世界旅游时尚之都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融合共享。持续推进“旅游+”,全面融入旅游发展“商、养、学、闲、情、奇”新要素,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旅游与文化、农林、水务、体育、金融、教育、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多方协作共赢机制,实现政府、企业、游客与居民共享全域旅游发展成果。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把创新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以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为契机,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旅游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协调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以旅游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推动旅游服务向精细化、品质化、国际化发展,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有机统一,提高市民对旅游业的认知和认可,创造充满人文关怀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市成功创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品结构更趋合理,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国际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旅游环境更加优美,旅游业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6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31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旅游产品全域覆盖。
1.加快精品景区建设。大力推进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强化A级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城墙—碑林历史文化景区、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大明宫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着力创建一批省级及以上水利风景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全面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个,其中5A级景区5个,4A级景区30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达到2—3个。(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国土局、市秦岭办、西旅集团,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推动临潼旅游度假区、楼观道文化旅游度假区、浐灞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推进西安秦岭旅游度假区、汤峪温泉旅游度假区省级度假区创建工作,打造度假产业集群区,带动传统旅游产品向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度假转型。(市旅发委、市秦岭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重大项目和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推进华侨城集团、万达集团、宋城集团、华夏文旅集团、恒大集团签约项目落地,积极推进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按照3A级景区标准,加快培育建设特色小镇,其中旅游特色小镇按照5A级景区标准建设,打造“文化+旅游+城镇化”大平台,引领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格局。(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秦岭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田园综合体、精品民宿、农事体验、乡村休闲为重点,加快农旅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推进实施《西安市旅游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8—2020)》,以产业带动为龙头,助推旅游精准扶贫。到2020年,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镇)达到30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30个,打造特色旅游民宿100家。(市旅发委、市农林委、市秦岭办、市建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快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依托葛牌镇红25军旧址、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等革命历史遗存,促进革命旧址观光产品向红色文化体验产品转型升级。大力促进红色主题产品开发,指导培育一批红色主题精品酒店、特色民宿、主题餐厅、旅游商品等。联合延安等省内外红色旅游景区,打造区域红色精品线路。(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文物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公共服务全域配套。
1.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增开西安至美、日、韩等重要客源国的国际航线,鼓励发展旅游包机服务。积极拓展72小时过境免签旅游线路。加快西安—韩城、西安—法门寺、西安咸阳机场—法门寺、阎良—西安咸阳机场等4条城际铁路建设,增开丝绸之路旅游专列,开通新能源城市观光巴士。加快构建以西安咸阳机场、西安北站、火车站为中心,城区各大客运站以及区县客运中心为节点,辐射各景区(点)的一体化旅游交通运输网络体系,提升航空、铁路、公路枢纽的旅游交通无缝对接服务。推进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景观道路建设工程,建设景区慢行系统。优化提升全市4A级以上景区之间、景区与城市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的通达性。完善公共交通的旅游服务功能以及停车场、服务区等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旅发委、市轨道办、西旅集团、西安城投集团、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旅游集散与信息咨询服务体系。规划建立包括大型交通枢纽、核心旅游区域、景区所在区域三级旅游集散中心体系,其中一级集散中心(城市级)9个,二级集散中心(片区级)9个,三级集散中心(景区级)13个。在全市建成1个综合性、1个中心性和4个重点区域市民及游客服务中心,提升完善所有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城区建有符合标准的信息咨询中心、分中心或服务点,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等实时信息和咨询服务。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域、功能完善的市民及游客服务中心体系、旅游集散中心体系以及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市旅发委、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西安城投集团、市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旅游标识系统。按照国际标准,制定全市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城区旅游公共标识、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等沿途旅游标识建设规范准确、布局合理。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专用道路以及商业步行街区等游客集中区域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体系全覆盖。(市旅发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轨道办、西安城投集团,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旅游厕所革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手段,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以及交通集散地等涉旅场所公共厕所的改造提升。开发智能厕所搜索系统,鼓励涉旅场所、企事业单位公厕对外开放,提高服务便捷性。到2020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不少于465座,所有主要涉旅场所、A级景区旅游厕所达到相应标准,加快推进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建设。(市旅发委、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快推进自驾车宿营地建设。加快长安区、蓝田县及未央区3处自驾车露营地建设。2020年前,在秦岭北麓西安段新建一批自驾车营地,为自驾车游客提供停车、加油、露营、房车宿营、交通指引等配套及特色服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旅发委)
(三)旅游业态全面融合。
1.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进一步优化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环境,重点围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秦岭文化领域,以体制机制建设、产业集群培育、创意设计研发、人才技术支撑等为重点,让文化活起来,全方位、深层次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构筑文化旅游新高地。(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文物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旅游与农林融合。开发拓展现代农业、林业的生态、休闲、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园、美丽乡村等农业观光、休闲、度假项目,开发建设林业观光园、林业采摘园等特色林业旅游项目,构建重点突出、功能齐全、多元发展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产品体系。(市农林委、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旅游与水利融合。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入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水利风景区特色的体验产品、休闲产品、娱乐产品,加快推进渼陂湖、昆明池、汉城湖、石川河等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水利风景区体系。(市水务局、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全方位创新发展体育旅游产品,积极组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赛事活动,迎接全运会举办,全面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旅游化进程。加快第14届全运会场馆建设,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体育旅游产业体系。(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推进旅游与教育融合。扩大教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的教育交流、访问活动,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增强西安教育旅游品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市教育局、市旅发委、市文物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推进旅游与会展融合。通过建立高效的融合发展统筹体制机制和有效的产业融合战略,加快推进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旅游会展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西安丝路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曲江国际会展产业园区等旅游会展产业集群。(市旅发委、市会展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推进旅游与其它产业融合。鼓励开发建设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康养旅游项目,加大与工业、文物、金融、商务、交通、住建等融合发展,催生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打造旅游经济增长新引擎。(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文物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旅游品质全域提升。
1.构建多元旅游住宿体系。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加快推进高品质特色酒店建设的政策意见》,在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等片区重点引入国际知名酒店连锁品牌,形成高星级商务酒店集群。到2020年,建设高品质特色酒店50家。(市投资委、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西安餐饮品牌影响力。推进“陕菜品牌创新工程”,深入挖掘、整理和发扬西安地方特色菜品、风味小吃,进一步弘扬“中华名小吃”餐饮品牌,积极开展“金牌小吃”“西安名小吃”等评选活动。按照《西安市特色美食街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一核、两带、三圈、四组团”的特色美食街区发展体系,推进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改造大唐西市丝路风情街、绿地饕界美食城等5大街区。到2020年,打造特色美食商业街区10条以上,评定陕菜“品牌店”“示范店”50家以上。(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旅游购物吸引力。打造一批具有西安休闲特色、配套服务水平达到国际品质的特色旅游购物街区,引导发展旅游购物示范点。支持和鼓励旅游商品开发,重点开发文博创意系列、土特产品系列、丝路风情系列、关中美食系列旅游商品。推行便捷购物措施,逐步扩大外币卡使用范围。到2020年,建设旅游购物街区10条,打造旅游购物示范点30处,推出10种系列旅游商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市金融办、市质监局)
4.完善休闲娱乐体系。鼓励引入国际品牌的休闲娱乐、旅游演艺企业入驻西安,提升旅游娱乐的国际化程度。在巩固长恨歌、仿唐歌舞、西安鼓乐、秦腔、皮影等演艺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秦汉文化主题演艺产品的开发。完善城市公园、休闲街区、博物馆等休闲娱乐资源配置,加大旅游创意策划投入,将地方特色与时尚文化相结合,重点支持“大唐不夜城”等城市休闲娱乐品牌建设。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娱乐模式,支持景区旅游文化演艺节目发展。到2020年,打造出10种不同主题的旅游演艺活动。(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文物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推动旅行社业转型升级。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和优化服务为重点,推动旅行社从“低价竞争型”向“品质竞争型”转变。推动传统旅行社提高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市场开拓能力,鼓励优势旅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在线旅游企业全产业链运营,鼓励有实力的旅行社跨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旅行社服务网络进社区和农村,鼓励中小旅行社根据自身特点,开发细分市场的独特产品。(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智慧旅游全域推进。
1.建立一个指挥中心。建立市、区县、景区(点)三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指挥中心体系,将涉旅相关数据接入中心,实时监测旅游行业运行动态。到2020年,旅游重点领域数据接入率达80%以上。加强旅游大数据分析,为旅游决策和流量预警提供依据。(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轨道办、西安城投集团,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打造三大综合平台。一是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旅游信息数据库,提升市级旅游官方网站及资讯网建设水平,完善官方微信微博。二是旅游电子商务营销平台。鼓励企业开发手机客户端(APP)在线营销服务,引导旅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加强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对接。三是旅游政务管理平台。优化内部信息共享、在线办公等政务管理系统,建立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加快旅行社监管平台、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旅游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创建智慧旅游五类典型示范。优化旅游基础网络环境,积极推进“无线西安”建设,全市主要涉旅场所实现WIFI全覆盖。坚持示范带动,加快推进设施、服务与国际接轨。到2020年,创建12家智慧景区示范点、15家智慧酒店示范点、10家智慧旅行社示范点、5个智慧乡村示范点、4个智慧自驾车房车营地示范点。(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旅游市场全域营销。
1.打造国际旅游品牌形象。实施面向全球的城市旅游形象推广计划,面向全球征集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充分发挥“西安年·最中国”品牌效应,持续打造大西安“春、夏、秋、冬”系列主题品牌活动。继续开展对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兵马俑复制品的赠送活动,鼓励外国城市设立“西安之窗”,进一步提升西安旅游的国际知名度。在入境市场上,围绕欧美、日韩、东南亚、港澳台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等主要客源市场强化营销。在国内市场上,加大在央视的宣传力度,突出对高铁开通城市的营销。针对本地和周边市场,推出“西安旅游特惠套餐”,以优惠券、福利卡等形式鼓励市民、游客再次消费。(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市外侨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加强对旅游大数据的挖掘和利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OTA电商平台、影视传播等多重营销渠道,全方位推介西安旅游。实施会展、节事旅游提升行动,利用欧亚经济论坛、西商大会、全球硬科技创新大会、丝博会、西安国际马拉松赛等会议、节事活动,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整合营销力量,全市重大招商、友好往来、文化交流等活动都与旅游宣传结合起来,开展政府、企业、居民、游客“四位一体”的全民营销。(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市外侨办、市会展办、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投资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旅游行业全域监管。
1.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法规标准体系,落实《西安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县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和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旅游市场网格化、无缝隙管理。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整治,严厉打击“涉旅”违法违规运营现象,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经营行为。(市旅发委、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文广新局、市宗教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将旅游诚信建设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打响“诚信西安游”品牌。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规范旅游消费者投诉、意见反馈以及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记录,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查询系统,加强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深化旅游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建立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大力营造旅游市场的诚信经营氛围。(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文广新局、市宗教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旅游投诉受理服务。提升游客服务信息化水平,以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热线资源整合优化,统一受理全市旅游咨询、举报、投诉和建议。按照“有诉必接、每接必查、每查必果”要求,加强部门间联动,提高游客满意度水平。(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文广新局、市宗教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旅游环境全域优化。
1.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以大遗址和秦岭保护开发利用为重点,创新人文和风景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机制。推进秦岭北麓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建立科学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旅游项目会审。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燃料的使用。实施城乡景观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全域道路、建筑、设施的景观化建设,推进乡村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工作。落实国家绿色认证制度,推行绿色旅游产品、绿色旅游企业认证。(市文物局、市秦岭办、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气象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旅游共建共享水平。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营造安全旅游环境。推进公共博物馆、城市休闲公园、科技馆等公益性场所免费开放,旅游接待场所配备特定人群服务设施并实施价格优惠。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引导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引导旅游企业自觉营造诚实守信经营环境,旅游者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物价局、市文物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市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加强创建工作的协调对接和督导检查,各区县、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旅发委要根据《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验收评分细则》,细化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推进落实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全力推进。(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现代旅游治理体系构建,承担旅游发展任务较重的区县要加快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其他区县结合实际,有序推进。要加强旅游公共安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和人员队伍建设。(市编办、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中、省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研究制定并积极落实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依据项目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制定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和措施。推动“旅游+金融”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建设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人才保障。
加强全市旅游智库和专家队伍建设,通过在全国范围优选,建立旅游规划、旅游营销、旅游大数据等分类专家库。加强旅游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端人才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化或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团队。建立一支相对稳定、训练有素、具有外语能力的一线服务人员队伍,打造百名“金牌”导游。(市旅发委、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全域旅游发展指标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制定旅游业综合考核办法,适度增加旅游业考核分值权重,建立市、区县联动考核模式,开展游客测评及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试点,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市旅发委、市考核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营造良好氛围。
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加大全域旅游整体宣传力度,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形象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提升西安旅游新形象。(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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