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3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陕汽集团转型发展的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陕汽集团转型发展的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陕汽集团转型发展的意见(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9日
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陕汽集团
转型发展的意见(2018—2020年)
为促进陕汽集团加快转型发展,力争到2020年汽车产能达到20万辆,产值800亿元,为西安300万辆汽车产能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就我市进一步支持陕汽集团转型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资金支持
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50%以上,奖励3000万元;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35%—50%之间,奖励2000万元;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15%—35%之间,奖励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推进项目建设
新增工业投资项目,按照统计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实际到位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三、鼓励企业创新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按照科技主管部门年度核定的企业研发投入额的2%给予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四、促进产品销售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业购置的校车、渣土车、环卫车、城市客车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陕汽集团的汽车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
五、推广应用“天行健”
加快推进“天行健”车联网系统与城管、市政等监管系统的有效对接和兼容,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天行健”车联网系统,提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公安局)
六、保持政策接续性
2017年陕汽集团生产经营增速参照本政策,给予奖励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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