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8〕3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8日
西安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厕所革命”工作的最新要求,根据《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17〕93号)和《西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发〔2016〕4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1月“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厕所革命”相关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我市农村公共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和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大力推进我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二、建设与管理范围
本方案所指农村公共厕所,是指在各涉农区县或涉农开发区村庄公共广场、绿地广场以及旅游村庄等区域,由区县、开发区城管、建设、城乡统筹、旅游等部门独立建设和管理,供公众共同使用的厕所。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西安市现有农村公共厕所1244座(二类及二类以上816座,二类以下428座)。通过加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按照农村独立式公厕“一村一厕”的原则,“美丽村庄”和旅游村庄所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3座独立式公厕的标准,到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农村公共厕所1488座,总数达到2732座,解决农村公共厕所数量不足问题。分阶段改造提升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农村公共厕所428座,使其达到公共厕所二类以上标准,解决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提高农村公共厕所服务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所长制”,解决日常管理不精不细的问题。通过新建改造提升和加强日常管理,使我市农村公共厕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干净适用、管理规范的服务体系,农村公共厕所的档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提升要结合当地建筑及文化特色,坚持建改并重、美观实用的原则,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坚持人性化、人文化、景观化、生态化的农村公厕设计理念,做到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方便舒适;注重公共厕所外观与自然环境和周边建筑的协调,体现地方特色。
2.合理布点。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的原则,在选址布点工作中充分考虑村庄实际,反复论证调研,科学合理布点公共厕所建设位置,选择人流量较大、村民群众诉求突出的地点,避免公共厕所建成后无人使用和资源浪费情况的发生。
3.以人为本。农村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规范,体现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等要求。
4.落实改造主体,做好宣传发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建和改造提升过程中要坚持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多倾听群众及专家意见,发动村民和村委会及其他相关产权单位参与,做到问情、问需、问计于民,努力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改造提升过程中要科学筹划,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主要任务
(一)增加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数量并提高建设质量。
根据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农村公共厕所以固定式为主、活动式为辅,应急以及不宜建设固定式厕所的公共场所,可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固定式公共厕所不得低于二类标准。固定式公共厕所外观设计应根据实地选址情况,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相得益彰,色彩设计主色调应以灰色为主,并要与周边环境色系相互协调。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比例不低于3∶2,人流量密集区域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比例不低于2∶1。二类公共厕所视条件设置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使用面积宜不小于6.5平方米。新建农村公共厕所应当遵循“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统一色系”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设计的规范导则执行。
(二)落实公共场所配套厕所建设。
农村村庄居住区内公共活动区或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开放式绿地广场、旅游景点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设置配套1座以上公共厕所。公共场所未建设配套公共厕所,原有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规模不能满足如厕需求、已建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设施设备配置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应采用改建或提升现有公共厕所、新建公共厕所等措施进行加强。
(三)新建乡村旅游示范村(点)旅游厕所。
按照《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17〕93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改造提升现有农村公共厕所。
按照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二类以上标准,对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2019年底前涉农区县、开发区完成现有农村公共厕所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公共厕所的改造提升。提高女性厕位比例,规范厕位尺寸,设置独立式便器,完善无障碍设施,改善通风、采光、除臭条件。设置管理间、工具间,完善统一的公共厕所导向标志牌,美化厕所内外环境。
(五)推行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所长制”。
通过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挂牌服务等措施,在涉农区县、开发区全面推行农村厕所“所长制”管理模式。按照“分组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总所长—副总所长—所长”管理责任,“总所长”由涉农区县、开发区部门领导担任,“副总所长”由镇(街)领导担任,“所长”由所在村干部担任,分别对辖区农村公共厕所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符合规范,达到管理标准要求。
五、阶段划分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分阶段实施,共3年时间(2018—2020年),按照2018年完成40%、2019年完成30%、2020年完成30%的目标进度,具体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下达任务。按照2018年3月已下达的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三年任务(2018年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586座、改造提升公共厕所214座;2019年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453座、改造提升公共厕所214座;2020年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449座)。
第二阶段:布局定点。2018年3月,各涉农区县、开发区根据各自承担的三年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任务,通过专家实地调研、召开公厕规划布点论证会、对当地村民进行问卷调查等工作,完成新建农村公共厕所的定点和改造提升公共厕所的登记造册工作,制定本地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三年实施方案,并报市城管局备案。
第三阶段:实地勘察。2018—2020年,每年3月至4月,各涉农区县、开发区根据选点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新建农村公共厕所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新建和改造提升。每年5月至11月,各涉农区县、开发区按照规划布点,结合辖区实际,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每年12月,市城管局对当年改造提升的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检查,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新建农村公共厕所进行验收,并将新建和改造提升完成情况在全市通报。
六、责任分工
(一)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辖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改造提升及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安排、选址实施、监督检查;按照所下达目标任务完成独立式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和现有公共厕所的改造提升工作,建设施工应符合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技术规范要求;农村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运行资金由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
(二)市城管局负责农村公共厕所新建、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竣工验收和日常管理的检查督导,对各涉农区县和开发区农村公共厕所的选址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做好涉农区县和开发区农村公共厕所相关情况的收集和资料汇总。
(三)市旅发委负责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公共厕所的设置布点、标准规范、竣工验收和日常管理的检查督导,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农村旅游公共厕所补贴政策。
(四)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农村公共厕所给排水、电的项目报装,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和减免相关费用。
(五)市建委、市财政局负责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提升改造有关经费补助工作,将农村公共厕所补助资金纳入城建计划,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资金渠道畅通;农村公共厕所补助(不含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点公共厕所),参照《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0〕188号)有关精神落实。具体标准为:各涉农区县政府承担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任务的,按住建部新建二类公共厕所标准执行,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3.9平方米的,市本级补助1万元/厕位;改造固定公共厕所按照新建补助标准减半执行;新建活动式公共厕所的,按照0.8万元/厕位执行;设置第三卫生间的环卫公共厕所,验收合格后,市本级补助3万元/座。涉农开发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提升资金自筹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成立西安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杨广亭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城管局、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文物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及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市旅发委主任共同担任,具体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到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公共厕所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乡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筹集建设改造资金,分解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二)加大宣传,提升品质。
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做好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有关宣传工作,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方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游客和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爱护厕所设施设备,逐步形成尊重厕所管理者劳动成果、文明如厕的良好风气。
(三)紧扣节点,注重实效。
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对照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召开责任单位工作会议,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限推进到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信誉好、实力强、业绩优的专业企业承建。要结合实际打造一批区县级精品示范农村公共厕所,做出亮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注重细节,不得低水平建设或追求豪华。要鼓励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力争在建筑设计、设备选型、功能服务、管理保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要建立月报告、季督查、年评价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达标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督查考核既要考虑完成的数量和时间,也要考虑完成的质量和标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级督查部门要把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成效作为督查考核各区县、开发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西安市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分解表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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