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10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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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17—2019年)


西安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为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全市创新产业和经济社会服务支撑作用,按照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5号)要求,结合西安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战略目标,结合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陕西自贸区核心区建设、西安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促进融合、共享示范”的工作思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经济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建设和完善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为实现知识产权强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加强系统谋划。从西安整体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全局出发,结合陕西省知识产权“一一八”工程,搞好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解决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问题。


坚持市场主导。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政策催化剂作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市场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体现区域特色。发挥西安科教文化资源丰富、军工产业聚集特色鲜明等优势,统筹资源,创新模式,促进运营要素资源融合发展,探索具有西安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


促进开放共享。坚持国际标准,以促进资源汇聚和开放共享为核心,打通阻碍产业、资本、服务等资源自由流动的瓶颈,鼓励联合、支持跨界、促进融合、内引外联,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构建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对全市产业提升和经济转型的引领支撑,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任务。


——知识产权运营主体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支持10家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创新改革试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事业单位达到300家。培育10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国家和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00家,建立2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培育20家以上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家以上运营服务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或持有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000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全面覆盖我市“双创”示范基地,服务托管小微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知识产权运营规模逐步扩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累计达到6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知识产权交易量年均增长20%,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设立4亿元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预计撬动社会投资1—15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累计办案量力争超过1000件,年均增幅20%,结案时间周期缩短20%,每年为不少于100家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均达到80分以上。


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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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阶段划分。


规划启动阶段(2017年):全面评估和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市场导向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完善政策配套,创新财政使用方式,撬动市场资源,组织力量推进实施。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运营模式创新试点,激活和发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全面推进政策引导市场建设工作。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建设工作实施与落实。督导检查实施效果,找准问题,修正方法,引导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推动落实,逐步建成知识产权与产业、科研、金融、服务等核心要素支撑融合的运营生态体系。


质效提升阶段(2019年):总结经验,评估并找准工作薄弱点,优化政策方向与力度,促进运营业态高效运转。秉承开放共享理念,推动逐渐成熟运营体系向周边辐射服务,聚合资源,逐步形成知识产权运营和创新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商业化、产业化运营,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发展能力。


1.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引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机构在西安成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重点培育10家以上高水平贯标辅导机构,完成30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高校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对通过贯标企事业单位给予资金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教育局〕


2.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托管。重点面向我市“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全流程托管服务工作。组织并遴选20—30家国内优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搭建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点,探索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2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提供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3.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培训等方面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对通过第三方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企业3万元资助。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力争3年培育300家国家和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


4.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围绕西安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陕西自贸区核心区、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试验”建设,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6个千亿级战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新集群建设。采取财政无偿资助,依托产业开发区组织推进,培育10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5.支持高校院所科技创新改革试点。优选10所以上属地高校院所在创新改革中,开展科研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及分配机制改革试点,以股权投资、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单所高校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高校组建或与专业机构联合组建独立法人结构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优先股方式,对评选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所占股权比例不超过25%。〔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


(二)打造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体系。


1.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结合西安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特色,重点开展10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依托西安市重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开展100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信息深度挖掘和定向分析,为产业规划决策和企业运营提供支撑,引导企业专利科学规划和精准布局。引入国内领先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为专利导航和分析预警等工作提供服务支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2.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运营机制,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结合西安市重点产业发展特色,支持构建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经评选认定的优秀示范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建设高价值专利智能挖掘和发现平台,共享高价值知识产权信息和数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围绕军民融合等特色优势产业,依托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重点培育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打造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要结合商标和版权保护,形成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策略,实现对产品、技术和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4.大力扶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依托行业骨干企业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构建,整合优化创新资源,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国内标准国际化,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依托联盟与运营机构合作,深入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与专利池运营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三)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1.积极争取国家布局建设西安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整我市公益机构职能,给予专项资金、场地和政策支持,争取国家设立西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集专利快速授权、确权和维权为一体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与维权援助服务平台,构建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牵头单位:市编办;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构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保护体系。按照市检察院和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集中执法资源,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执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震慑侵权违法行为。引导建立知识产权社会仲裁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联合惩戒机制,提升执法维权效率和社会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3.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建立统一高效的市、县(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性侵权的查处力度,强化电商、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执法保护。创新财政专利支出模式,落实好财政专利执法办案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商务局、西安海关、市财政局〕


4.依托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和行业知识产权维权。依托组建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产业重大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联合应对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护航企业走出去。支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联盟,建立争端解决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服务体系。


1.打造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特色西安试点平台。形成集检索分析、管理预警、交易运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特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探索以军民融合为主的开放、多元、共生的知识产权运营新途径。建设西安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整合专利、商标、标准、非专利文献、判例等数据,形成深度关联的多维知识产权大数据,统筹发布解密国防专利,入库数据超过1亿条,累计服务量超过10万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2.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培育。通过股权投资、以奖代补方式,吸引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入驻西安,对境外机构在西安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运营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和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商业模式成熟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运营等综合性服务转型。鼓励技术转移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部门,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服务评优工作,对知识产权运营成效显著的机构给予奖励和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投资委〕


3.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总规模为4亿元,主要来源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构成,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本介入知识产权运营领域。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引导基金给予6—10%、单个基金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投资,预计撬动社会资本10—15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基金开展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专利收储运营、联合组建专利联盟或专利池运营等方式开展创新试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4.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信托、保险、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开展运营。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对知识产权由第三方购买并作为投资作价入股的,按作价入股金额的5%奖励购买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信托融资,对信托公司利用受托知识产权为企业获得融资的,给予融资额2%的补贴,单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开展专利保险融资,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专利保险品种创新,给予企业和保险公司一定的补助和奖励;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风险补偿资金池建设,对担保公司担保的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年均担保余额2%,单户贷款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担保公司补助;如发生逾期风险,按代偿金额的50%、单笔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对贷款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5.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诉讼、拍卖等多方式运营。鼓励和支持通过组建专利联盟和专利池开展运营,对专利联盟或专利池通过许可、诉讼、拍卖等方式获得收益的,按年收益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单个专利联盟或专利池获得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因境内外以知识产权滥用提起公益性诉讼,终审胜诉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单个判例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合法合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并产生可复制、可推广、成效显著的运营模式,一次性给予首创该模式运营机构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法院〕


(五)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发展环境。


1.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一条街”。围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特色(西安)试点平台驻地,汇集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金融等各类服务机构聚集区,形成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一条街”,助推产业创新发展。建设西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整合优惠政策、技术成果信息以及科技服务等资源,提供一站式运营服务。支持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融资创新服务。依托西安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立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高新区、市金融办、市工信委〕


2.构建知识产权运营创新区域。围绕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培育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知识产权密集产业等方面开展创新试点。围绕陕西自贸核心区建设,积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推进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完善纠纷调解、援助、仲裁工作机制,建立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开发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合作伙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各开发区〕


3.构建良好的人才支撑环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育计划,针对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小微科技企业等,力争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进专利技术转移经理人培训,积极培训专利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服务等专业人才,支持开展专利分级分类、质量评价、价值评估、情报分析、专利布局和产业导航等专业服务。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来西安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4.构建有利于运营的国际合作环境。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促进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有效对接。鼓励支持企业申请境外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鼓励开展海外专利、商标布局,鼓励开展专利国际导航,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生存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力度,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对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外侨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规模。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亿元,按照中央地方1∶1.5配套,统筹设立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


(二)资金使用。


1.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按照中央地方资金分期同步分别投资1.5亿元和2.5亿元,设立总额4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母基金)。基金采取“1+1+N”模式运行,吸引和撬动社会投资10—15亿元。


一是母基金拟安排3亿元引导资金,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或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二是母基金拟安排50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参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投资项目,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业态;


三是母基金拟安排5000万元资金,通过收储、转让等直接投资模式,开展知识产权的运营和转化。


2.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1∶1投入,设立总额1亿元的财政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和奖励补助等形式,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和生态环境。


一是拟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风险补偿,专利保险补助等,拓展知识产权运营范围和规模;


二是拟安排3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产业专利导航、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及贯标等,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优势示范企业;


三是拟安排2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池构建与运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保护工作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对接联系,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做好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由西安知识产权强市领导小组负责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按国家资助金额1∶1.5配套,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加大重点工作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支出模式,探索有偿使用新模式,强化市场机制在财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逐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多方参与的投入格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三)强化督导考评。


按照国家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统计、监测、评价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加强省市工作协调,接受省知识产权局督促检查,建立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可参考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牵头单位:市考核办;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宣传推广。


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新路径,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业态,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和经济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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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