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8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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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6日


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持续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创新劳务用工监管方式,维护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8号)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2017年9月1日起,凡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包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城建PPP项目)在建(主体封顶除外)和新开工项目按要求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二、实施方式及目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为平台,涵盖承包企业、作业企业、监管机构、建筑工人四个层面(见附件1),通过工程项目的门禁系统制作实名制一卡通实现全覆盖。


通过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时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工地考勤、工资支付、信用评价等信息,同时查询工人职业履历、招聘信息、工资查看、考勤查询、班组建群等多种人性化功能,利于行业管理部门收集最新的工人实名制信息、劳动合同、工资信息以及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等“大数据”,逐步实现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打造新型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三、任务分工


(一)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创建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地铁办、市城改办和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的登录帐号,按照承包企业的申请生成登录帐号。


(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行业和辖区建设项目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监管和实施。


(三)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联合体)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联合体)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实名制管理。


(四)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创建和分配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作业企业)的帐号。


(五)工程监理企业审查承包企业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


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四、实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承包企业负总责。


要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成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全面负责承建项目专业承包(分包)企业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要将建筑工人实名制与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畴,在合作银行设立建筑工人工资专用专管帐户,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二)严格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承包企业在建筑工人进场作业(开工)前,要完成施工现场考勤(门禁)管理设备(见附件2)的安装和调试,在实名制平台完成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和工程项目、分包企业等信息上传,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对建筑工人进行日常考勤记录。未进行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系统安装并完成数据对接的,视为未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考勤公示栏”与“工资公示栏”。


(三)严格配备项目部劳资专管员。


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承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登记核实、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用工企业配备实名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所聘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及时向承包企业报送实名制管理信息和考勤信息,编制工资发放花名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劳资专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在“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予以公示。


(四)严格落实用工考勤管理。


承包企业要严格落实每日出工考勤、每月工资结算及专用帐户发放工资制度,为招用的建筑工人办理个人实名制工资(一卡通)银行卡,并办理实名制录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经实名录入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工地现场。要根据建筑工人考勤信息和实际工作量测算,完成对上一个月建筑工人工资结算,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受委托银行应根据承包企业提供的建筑工人工资清单,采用代发工资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从专用专管帐户发放至建筑工人银行工资卡。


(五)严格履行日常监管责任。


各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将实名制管理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加大日常检查及监督管理力度,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等挂钩。对不按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不按规定考勤发放工资的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工资、酿成讨薪事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实名制管理平台注册使用说明


2.实名制管理平台硬件配备标准


附件1


实名制管理平台注册使用说明


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


根据市建委创建的登录帐号,登录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首页→网上办理→点击进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监管部门入口→填写帐号后即可进入。


二、承包企业


登录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首页→网上办理→点击进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点击进入承包企业入口→点击帐号申请→填写单位信息后点击申请即可。


帐号申请成功后→填写帐号后即可进入,总承包企业负责创建和分配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作业企业)的帐号。


三、作业企业


各作业企业帐号,需要各作业企业劳资专管员联系所属项目的总承包企业劳资专管员取得,不需要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申请。


四、建筑工人


登录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首页→网上办理→点击进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点击进入建筑工人入口→点击注册新会员→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注册即可。或者通过手机端快速注册(下载地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云筑劳务”)。


附件2


实名制管理平台硬件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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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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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