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7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8日
西安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方案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省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为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现西安市“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和《陕西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陕政发〔20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省领先、国内上游的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实施“村村通”建设工程,2017年底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2020年实现机构网点镇(街办)全覆盖。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实现每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和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特色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面。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满意度。推动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高我市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一)发挥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
大力支持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陕西分行和各村镇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协调配置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力度。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领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施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调配资源。
支持商业银行优化地区布局,推广社区银行和小微支行,扩大网点覆盖面。支持商业银行采取措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建立一批文创支行、科技支行等特色专营支行,打造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组建小微企业金融专业团队,加大对小微企业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网点下沉,加大对县域经济的融资支持,为基层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强化“三农”业务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秦农银行、长安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在我市农村地区设立惠农服务站、金融便利店等形式的农村基层普惠金融网点,逐步建成服务基层农户的惠农服务网络。(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
(二)发挥新型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提升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鼓励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加大新型消费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化整合,推广西安市高陵区三阳农村土地产权融资担保公司在两权抵押担保业务中的经验,进一步发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作用。推动西安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机构合规经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陕西银监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各区县开发区)
(三)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保障能力。
引导驻市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推广“银保富”等设施农业保险,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产量保险,逐步将传统农业保险的保障领域从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拓展。积极探索开展针对农村财产、农业机械、农业基础设施的保险业务,扩大农房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机保险工作机制,推广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试点。聚焦产业脱贫,开发保险产品,助推脱贫攻坚。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设立我市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组织。(责任单位:陕西保监局、市金融办)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支持创新改善金融服务。
支持各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主、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量身开发小额贷款产品。针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推动投贷联动业务的试点和经验推广,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贷款业务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推进“订单+金融”业务。积极在全市推广“守重企业信用增信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增信融资。(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市农林委、市工商局、各区县开发区)
(二)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收费、合理定价,提高金融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定价协调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引导,抑制成本不合理上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续贷成本。(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
(三)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
落实各项奖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引导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涉农优质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发展企业上市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私募基金成立行业联盟,引导私募基金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经批准设立的现货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带动现货市场集约化发展。支持我市农产品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管理经营风险。(责任单位:陕西证监局、市金融办、市农林委,各区县开发区、西安股权交易中心)
支持各区县政府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服务“三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开发区)
(四)加快保险业务和产品创新。
支持保险机构围绕我市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的风险保障需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针对精准扶贫需要,开展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发展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内的具有融资增信功能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帮助小微企业增强融资能力。(责任单位:陕西保监局、市金融办)
(五)加快互联网金融业规范创新。
按照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省《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及《西安市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等互联网金融业规范创新发展,形成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传统金融机构市场服务的有效补充,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户和低收入人群的融资支持,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四、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一)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支持西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分行、秦农银行等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服务投入,增加ATM、POS以及自助柜员机等各类机具在乡村的布放量,进一步丰富助农取款点功能,叠加金融知识与产品宣传、公共服务缴费等金融服务。向农村地区推广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工具应用,提升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银监局、市金融办)
(二)探索完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和统计体系。
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依法衔接融合,推动社会、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依法互联互通。严格执行陕西省小微企业、“三农”、“两权”抵押、金融精准扶贫等普惠金融统计制度,配合陕西省建立涵盖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并能覆盖供求双方的普惠金融统计体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
五、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落实《西安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奖励办法(暂行)》(市政办发〔2010〕244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0〕25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我市各区县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套,发挥政策合力,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效果。
制定出台《西安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扶持办法》,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各种扶持政策,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各类普惠金融业务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县开发区)
六、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普惠金融发展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西安市普惠金融指数和普惠金融白皮书。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广泛普及金融基础知识。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周、金融知识进校园、走乡村等活动,向群众广泛传授金融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意识。编发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知识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投资者对非法活动的辨别能力、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区县开发区)
七、加强组织保障,推进责任落实
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邀请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以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配合,形成我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中、省关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注重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西安银行、各区县开发区)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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