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2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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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


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考核,根据《西安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水韵林城,美丽西安”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为“品质西安”建设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


按照“水韵林城,美丽西安”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2017—2019年巩固提升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重点由绿化向美化转变,由造林向造景转变,由造林为主向造林和养护并重转变。其中:城市建成区继续按照市政府印发的《“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郊区以“三网”绿化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为重点,着力构建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具体建设任务情况见附表)。


(一)“三网”绿化工程。


以“路网”、“水网”和“农田林网”为主体,对全市乡村道路、渠道、河流和农田林网进行全面绿化,加快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高铁线路、绕城公路、通景公路等“五路”两侧绿化,多种常绿树,打造覆盖城乡的绿色廊道体系。


(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


加大水源地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作力度,提升改造山体林相,形成多树种、多层次、生长茂密、季相丰富的森林景观,不断提高森林林分质量和景观价值,确保我市水源地生态安全。


(三)直面陡坡绿化和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对秦岭北麓的直面陡坡和破碎山体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开展绿化和生态修复。


(四)秦岭主要峪口和旅游景区景观提升工程。


对秦岭主要峪口、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农家乐集中区和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节点和通景公路进行景观化提升改造,提升绿化效果,打造系列景观工程。


(五)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结合镇村合并改革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实际,继续推进村庄绿化和农村新型社区绿化,打造绿色家园。


(六)濒危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对全市濒危古树通过实施复壮和加强保护措施,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有关区县调查测算,巩固提升工程全部实施需要总投资6.15亿元,其中“三网”绿化工程2.28亿元、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2.14亿元、直面陡坡绿化和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工程0.35亿元、秦岭主要峪口和旅游景区景观提升工程0.48亿元、绿色家园建设工程0.5亿元、濒危古树名木保护工程0.12亿元、其他工程0.28亿元。各项目的具体投资由区县林业主管部门编制项目文本和预算,经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审批后下达正式项目计划确定。


四、项目建设标准


(一)“三网”绿化工程。


按照亩均投资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建设,采取工程造林的方式实施。


(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


适当增加彩叶、观花植物栽植比重,按照亩均投资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建设,采取工程造林的方式实施。


(三)直面陡坡绿化和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投资标准控制在4万元/亩以内,绿化工程建设标准参照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执行。按照亩均投资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建设,采取建设试验段的方式逐年积累修复经验,开展修复工作。


(四)秦岭主要峪口和旅游景区景观提升工程。


绿化用苗以彩叶和常绿树种为主,参照环山旅游路两侧绿化标准执行。采取工程造林方式实施的,按照亩均投资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建设;采取补助造林方式实施的,按照亩均投资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申请补助资金。


(五)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按照大村补助40万元/个、中村补助20万元/个、小村补助10万元/个和农村新型社区补助120万元/个标准编制投资计划,采用补助造林的方式实施。


(六)濒危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因地制宜,单株设计,建设保护围栏、避雷针、支撑、主干修复等保护设施,实施复壮措施。按照不超过7万元/株标准编制投资计划,采用工程建设方式实施。


五、项目申报及实施


(一)申报范围。


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区县范围内,符合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县林业(农林)局、财政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联合向市农林委、市财政局报送项目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


2.市农林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市农林委主要负责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审核,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对项目投入资金进行审核)。


3.项目建设计划由市农林委、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项目申报情况和审核结果,联合下达相关区县。


(三)项目实施。


1.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区县根据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编制作业设计文本,由市农林委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市级部门,对作业设计进行评审,通过后提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投资评审。


2.项目作业设计投资评审。生态林投资按栽植树种单株概算,核定最终的亩均投资标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单项工程作业设计投资评审后,按照实际工程招标中标价确定最终投资。


3.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项目以区县为单位,由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招标(采购)资质的单位组织公开招标,由中标的专业公司实施完成。项目监理、验收以及资金拨付等由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区县政府和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秦岭办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安市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和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农林委主任冯慧武兼任。各有关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程用地,落实配套资金,搞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从2017年起,市级财政将工程所需市级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市级工程造林和补助造林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建设土地租金及后期管护费用由区县政府配套解决。区县政府也要将各自承担的相关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工程建设资金按期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形式,鼓励和动员企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建立责任考核机制。


各有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年度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镇政府(街办),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包抓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市农林委要加强对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的统计和督查工作,建立月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定期组织力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制。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区县。二是严把设计及施工关。各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文件,经市农林委审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由区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招标资质的单位组织公开招标,招标对象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园林绿化公司,工程建设由中标单位组织施工。三是强化工程监理。工程监理由市农林委通过招标,聘用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单位对建设中的苗木质量、整地质量、栽植质量、管护措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理,监理单位对整个工程建设质量负全责。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市级财政资金按照工程进度下达,完成工程建设招投标进驻工地后先拨付中标价款的50%,完成初步验收后拨付中标价款的30%,养护满2年后,达到工程建设标准的,拨付项目竣工结算总款的全部余款。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占用建设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五是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区县组织自查验收,整个工程完成后要以区县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达到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和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市财政予以拨付剩余的投资补助款;对达不到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其限期完成任务,单独组织竣工验收。六是落实管护责任。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及施工单位养护2年期满后,交付区县政府负责组织管护。区县政府负责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各项管护措施、制度,保证生态林完整和正常生长。因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实,造成生态林破坏或树木死亡,区县必须限期完成补植工作,补植费用由区县自行负担,确保工程建设富有成效。


(五)加强舆论宣传。


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各有关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益广告、网络平台、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查考核。


附件:1.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成果计划任务分解表


2.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成果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西安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计划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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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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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