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1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提升重点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提升重点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7年民生提升重点工作》已经2017年2月27日市政府第16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7年民生提升重点工作,是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市人代会精神,着力破解民生“九难”,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安排。各相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地见效。要按照“六定”原则,逐条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明确时限、做实举措,确保市政府的各项民生承诺如期兑现。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6日
西安市2017年民生提升重点工作
一、治污减霾
(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治理和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2017年要重点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实施“网格长制”,划定责任网格,实施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坚持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四化”理念,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良性互动的社会氛围,努力破解减霾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文明办)
(二)拆除剩余的20蒸吨以下驻军单位燃煤锅炉40台;对建成区内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在超低排放改造基础上,加快实施“煤改气”;加快推进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按照能拆尽拆的原则,年内拆改燃煤锅炉130台;实施重点排放企业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启动西安“第二气源”项目建设,年内散煤削减3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西安城投集团)
(三)完成全市剩余燃煤火电机组(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国维淀粉厂)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四)完成1.4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实现黄标车淘汰清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五)完成渭河西安段北岸57公里堤顶道路建设和5000亩滩区生态修复;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启动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及唐家寨水库环境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灞桥区政府、西安水务集团)
(六)开工建设临潼区绿源污水处理厂、长安区常宁污水处理厂、鱼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建周至县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5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七)全年优良天数不少于202天,实现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退十进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缓堵保畅
(八)继续实施缓堵保畅工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不断完善城市路网、优化公交线网,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交委办)
(九)加快地铁5、6、9号线和1号线二期建设,4号线基本实现轨通。统筹考虑代管西咸新区的实际,优化地铁线网规划,抓紧完善和申报第三批地铁建设规划,力争年内再启动一批新线路。(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十)完成红旗东路北侧规划路、西沣东路、西沣三路、沣经一路、沣经三路、北三环南侧规划路、新东尚小区东侧规划路等工程建设;打通开元路、科技八路等20条以上“断头路”。(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建委)
(十一)对新民街三巷、五十五中北侧路、西仓南巷、雁塔交警大队西侧路及紫薇花园西侧路等10条无灯街巷进行提升点亮;完成背街小巷提升改造20条。(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十二)新开工干支线地下综合管廊38公里、缆线管廊86公里;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1.2万个,建成投用8000个;建设西安市智慧停车平台。(责任单位:市建委)
(十三)新增公交线路10条、运营里程200公里;新开通城东、城南等客流集中区域至机场大巴线路3条;更新电动公交大巴100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
(十四)新增公共自行车1万辆,2017年末全市公共自行车总量达到6.2万辆。(责任单位:西安城投集团)
(十五)优化重要路段和节点交叉口信号灯控制系统100处;安装交叉口行人过街人性化设施50处;安装信号灯12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环境宜居
(十六)开展“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活动;在全市推行“路长制”管理,开展净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五化”提升行动,有效破解“清洁卫生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十七)推进“厕所革命”,以“所长制”为抓手,完善、提升已有公厕的管理水平,按照“新区不欠账、老区要补上”的原则,建设一批公厕,开放一批单位公厕,解决公厕总量不足、档次不高的问题。年内新建城区二类公厕60座、改建城区二类公厕60座;新建旅游景区公厕60座。(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
(十八)启动5个现代化垃圾处理厂建设;加强生活垃圾设施配置和分类处理,增设果皮箱12000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区县(开发区))
(十九)以城市一、二类道路及医院、学校为重点,加强对小摊贩和出店、占道经营的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整洁美丽示范街”创建成果,打造城市管理亮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食品药监局)
(二十)建成曲江文化运动公园和鹤鸣湖公园;启动莲湖公园、纺织公园提升改造;新建街头绿地小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十一)全面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创建美丽宜居乡村75个。(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相关区县)
四、优化服务
(二十二)建成“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架起群众和政府的“连心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二十三)推进“行政效能革命”,纠治“慵懒散”,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整治力度,继续做好每日聚焦、电视问政相关工作;简化进驻事项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
(二十四)完善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公司设立网上登记系统,推进企业名称库开放工作,为搭建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等功能打下良好基础,加快企业登记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二十五)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在经开区建立综合办税大厅,实现国、地税一厅式办公,方便纳税人。(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二十六)开工建设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100个;打造农村社区建设综合示范点30个;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市民政局)
(二十七)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力争法律援助15000件以上,其中为农民工提供服务5000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十八)实行市级七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协调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扩大就业
(二十九)实施“精准就业”服务,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十)全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总量达到2万个以上;建成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500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4000人以上;建成创业孵化基地50个、创业实训基地1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7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基础教育
(三十一)以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抓手,着力改善“入好学校难”、“入公办园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规划局)
(三十二)新建幼儿园及中小学36所,增加学位3.8万个;改扩建幼儿园及中小学175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三)组建跨行政区域大学区9个,紧凑型大学区6个,惠及学生12万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四)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旱厕改造774所;实施学校绿化工程948所;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质量提升工程,实现全市中小学高速接入互联网;启动校园新风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五)做好企办幼儿园扶持和26所学区长幼儿园品质提升工作。创建市一级幼儿园8所、市二级幼儿园10所、市三级幼儿园1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健康医疗
(三十六)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三十七)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三十八)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所,省、市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加快市人民医院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
(三十九)降低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惠及550余万城乡参保居民。(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四十)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提高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诊疗待遇,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解决城镇职工因病致贫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十一)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及待孕夫妇9.5万人;对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增加胸透、B超项目。(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四十二)启动市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项目;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为7—1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少年实施康复救助;为500名下肢缺失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八、住房保障
(四十三)启动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个村拆迁工作,涉及0.45万户、1.59万人;完成12个村的回迁安置,涉及0.46万户、1.71万人。(责任单位:市城改办)
(四十四)启动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7个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各类房屋面积29.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0.4万户、1.2万人;完成4个项目的回迁安置,涉及居民0.16万户、0.48万人。(责任单位:市城改办)
(四十五)年内新增货币化保障家庭2000户;分配入住保障房2万套。(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四十六)对全市已建成交付多年、但长期未给群众办理房产证的房地产项目开展专项调查摸底,年内解决交房多年未办证问题5万户。(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相关区县(开发区))
(四十七)年内适时调整保障房家庭收入标准,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房惠及面。(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四十八)积极引导我市“三无”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四十九)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2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
(五十)加快全市电梯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及“三无”电梯改造,保障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对投诉多、问题多的居民小区200台电梯委托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五十一)完成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2000户。(责任单位:市建委)
九、养老服务
(五十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十三)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11个,建成农村幸福院187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十四)对全市2000户低收入、空巢、失能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十五)提高对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扶贫解困
(五十六)完成农村安全供水巩固提升工程80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五十七)启动阎良区供水输水管道复线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阎良区政府)
(五十八)实施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完成2017年省上下达我市移民搬迁任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五十九)确保周至国家级贫困县和390个省级贫困村年内实现脱贫摘帽。(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十一、食品安全
(六十)对全市66个审批建立的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并对其余69个集贸市场依法进行规范整治;推广曲江建设“中央集市”经验,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各类绿色惠民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六十一)全年完成定性速测各类农产品12万批次,定量检测2000批次,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林委)
(六十二)创建30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6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完成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5000户;全市学校食堂、500平方米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四类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现明厨亮灶。(责任单位:市食品药监局)
(六十三)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管信用档案,加强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加大食品农产品快速监测密度,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监局)
(六十四)新增放心早餐网点8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十五)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省级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监局)
十二、文体旅游
(六十六)建设全民健身路径150套(每套安装各类全民健身路径器材11—13件);多功能运动场10个;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十七)开展博物馆进“双百校”活动。(100所城市学校,100所农村学校,重点是偏远山区农村学校和弱势学生群体)(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六十八)完成“千场戏剧惠民演出”1500场,每场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元至12000元;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5000场;创建1—2条音乐主题街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曲江新区管委会)
(六十九)实施“秦岭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系统建设工程”,设置2770个秦岭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市秦岭办)
(七十)实施西安市市民游客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展示、数据、投诉受理、咨询服务、巡回法庭、联合执法、导服中心等功能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规划局)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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