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1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5日
西安市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质量建设在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追赶超越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进《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服务品质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69号)的落实,特制定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
一、强化质量共治,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一)完善质量共治工作机制。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发动全社会力量抓质量,推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更加重视、抓紧抓实质量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产业发展、科研技改、财税金融、优质优价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相容制度,强化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质量提升的强大推力。
(二)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对接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相关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出台《西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倒逼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的落实。
(三)完善质量提升示范机制。巩固扩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在质量强市示范区开展“一区一示范”提升活动,在质量强市示范点开展“一点一特色”打造活动,在服务业名牌产品企业开展“一行业一标杆”引领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创新成果和优秀管理模式,组织观摩学习和推广活动,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指数
(四)坚决维护消费品安全。紧盯消费需求旺盛、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抓住儿童用品、电子电器、汽车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健全执法打假工作督导制度,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针对消费者高度关注的电商产品质量问题,深入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商执法专项行动,对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决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为目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和96333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启动《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出台、发布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特种设备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区县、街(镇)分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完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探索大数据精准监管,结合风险管理、信用监管和日常监管,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差别化管理与动态升降级措施,建立监管质量安全信用“黑名单”,定期集中公布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倒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质量投诉受理、处理便捷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重点围绕妇幼用品、学生用具、纺织产品、建筑装修材料、生活家电、家具、新兴消费品、食品接触类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农用生产资料、食品农产品等行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食品基本品种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辖区生产基本药物全品种检验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围绕旅游、养老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以及检验检测认证、标准化、计量测试等高技术行业,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完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重点领域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稳定在75以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质量基础,提升技术服务支撑能力
(八)强化标准引领。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实施追赶超越战略和品质西安建设标准化行动计划,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军民融合标准通用化试点,全面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积极规范发展团体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深入推动企业产品、服务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自我声明公开、监督制度的实施,探索建立标准领跑机制,扶持培育国际标准,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和国际国外先进产业技术联盟的标准化活动。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制修订或立项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30项、行业标准20项、地方标准20项、地方技术规范20项、团体标准5项。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建立标准信息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和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加大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计量保障。加强电子计价秤、加油机、水表、电表、燃气表、血压计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计量监管,制定《强制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计量技术机构的强制检定工作。完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强检计量器具统一赋码管理,落实涉及安全、环保的强检计量器具赋码管理,进一步扩大赋码覆盖范围。以技术机构整合为契机,推进民用三表计量监管创新机制的运用,有效提高在用计量器具首检率与到期轮换率。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谋划一批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方向,推动计量与地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相融合。加强对节能节水、低碳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能源计量审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落实能源计量企业主体责任。(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检验检测支撑。探索建设一批适应现代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的公共质量技术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计量科技创新基地、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筹建一批国家、省级质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特种设备能效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监测等方面能力。(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食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发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提高企业和产品质量效益。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大力开展自愿性产品和服务认证,组织开展认证监督检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大认证认可宣传力度,扩大认证认可服务影响力。(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食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品牌引领,提升产品服务供给质量
(十二)提高西安优势品牌的供给质量。围绕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具有西安特色、体现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和帮扶机制、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争创质量奖、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优质工程等,以品牌提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西安制造”新名片。积极推进“西安品牌创新服务示范点”建设,不断拓展“互联网+西安品牌”服务平台,为推动西安供需结构升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供服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区域品牌示范区创建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现代服务聚集发展示范区”、“标准化示范区”、“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推动获批创建和正在培育的各类示范区加快建设,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西安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西安品牌宣传、推广和保护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多平台、多途径宣传、推广和展示西安自主品牌。持续开展“品质西安—品牌行”活动,讲好西安品牌故事,提升西安品牌的吸引力和美誉度。积极推进“京东西安名优产品营销网络”、“中国品牌智慧服务平台”西安品牌特色服务专区和企福达智慧生活服务中心“互联网+实体店+西安名牌产品进社区”建设,助推西安品牌产品走进社区,走向全国乃至世界。保护品牌知识产权,加强品牌企业监管,防止和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质量创新,提升发展核心竞争力
(十五)强化质量攻关整治。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主打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通过各类信息汇集和大数据分析,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形成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及产业质量发展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抓住支柱产业中的一些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攻关,研究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提高质量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对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品质革命”,针对中高端消费需求,利用国际先进标准,探索推出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服务,开展“新业态、新消费”质量监测服务专项行动,加强质量信息供给,积极传递质量信号,让老百姓有更强的“质量获得感”。(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农林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比对、质量改进,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知识,推动全市各行各业持续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使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向更多领域、更高水平发展。以质量奖获奖企业和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为标杆,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举办教育培训和观摩学习,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和质量创新,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以日常消费品细分市场中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开展质量管理帮扶活动,引导企业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把产品做精做细,打造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农林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质量技术创新。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等我市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依托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大力推动企业质量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在重点工业领域,开展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新成果标准化、专利化。(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食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质量发展战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质量管理研究院、陕西丝路质量研究院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智库作用,围绕追赶超越、建设品质西安、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组织开展质量发展战略研究。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领域合作,深化质量互补,共同推进转型升级。(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教育,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十九)强化质量第一理念。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弘扬“承古开新、向上向善”的西安质量精神,发扬“工匠精神”,培育先进质量文化,让质量强国、质量第一理念深入人心,让追求质量、崇尚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二十)强化质量宣传教育。创新质量文化载体,打造质量文化宣传教育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质量“五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传递质量声音,提升全民质量意识,营造关注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一)强化质量人才培养。推动三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按照规范常态化开展教育活动;推动签署《质量发展人才培养合作备忘录》的6所院校持续将质量教育融入教学工作之中;举办质量管理高级研修、品牌建设、卓越绩效管理等培训班,不断提升质量领军人才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各单位要结合《西安市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每季度末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西安市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西安市2017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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