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1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31 04:17:02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周至县、蓝田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2017年我市农产品线上交易额突破13亿元,同比增加30%的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区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电商园区建设、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知名网销产品扶持、示范创建、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训等工作,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推动力。实行项目和资金“捆绑”支持,力求资金落实、项目建成、成效显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各涉农区县要成立农村电商领导小组,建立电子商务工作部门和协调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设立专门的资金,制定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政策,制定相应的落实细则和进度计划,列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


三、各涉农区县均建立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地产品展示、标准制定、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创业辅导、技术咨询、营销宣传等工作。2017年5月底完成,并经市级部门考核评定合格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


四、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支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扶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其中阎良区2家,临潼区3家,高陵区2家,蓝田县2家,周至县3家,户县2家。培育期1年,2017年底经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考核评定,取得既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达到考评标准的,每个企业奖励20万元。(各涉农区县政府)


五、各涉农区县根据产业特点培育适合网销的知名产品,市质监局、市商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县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期1年,2017年底经市级部门考核评定符合标准的给予前五名企业每个单品5—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市质监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六、发挥电商企业的聚集效应,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电商聚集区的建设。获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的周至县、蓝田县及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的户县,2017年6月底前要建立起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聚集区。其他区县要加快发展,按照市上制定的标准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聚集区,尽快形成产业集群。2017年7月经考核评定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


七、积极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镇(街办)、示范村创建工作,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2017年各涉农区县至少创建2个示范镇(街办)、5个示范村。2017年底经考核评定合格,每个示范镇(街办)奖励50万元、每个示范村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


八、通过电子商务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重点做好猕猴桃、户太八号葡萄、石榴、核桃、柿子等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延伸,开发推广新产品。对于在新产品开发和推广上取得一定成果的企业,2017年底经市级部门考核评定合格后,按照农产品附加值和销售收入等指标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九、支持建设复合型农村物流枢纽和节点,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实施“快递下乡”工程,依托京东乡村服务点、乡村邮政代办点、专业合作社、农村客运站、物流公司现有农村网络,各涉农区县签约1—2家战略合作快递公司,建设覆盖县、镇、村的快递服务网络,确保物流高峰时运行通畅、价格稳定。2017年底根据快递公司物流体系建设投入、运力运量标准体系建设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经市级部门考核评定后按新增投资额的10%—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


十、继续加强与知名电商企业合作。由市商务局负责,进一步做好我市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的合作。结合京东集团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在目前已建成的1156个京东乡村合作点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建设力度,确定2017年各涉农区县建设目标任务。在京东西安馆、京东户县馆、京东周至馆上线运营的基础上,指导其他涉农区县在京东平台建设专馆,2017年底前上线运营;加快淘宝特色中国西安馆建设工作,2017年6月底前上线运营;指导主要涉农区县建设淘宝特色馆,2017年底前上线运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涉农区县政府)


十一、安排100万元的电子商务培训经费。市级层面的培训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培训机构招标,通过与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合作,开展针对性强的农村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培训:一是相关政策和基本知识培训,针对县乡村各级部门管理人员,2017年计划培训500人次,每个区县不少于70人次;二是农村电商创业人员传授网店创业技巧和营销技能,培训一批电子商务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计划培训500人次,每个区县不少于70人次;三是针对在乡农民、返乡青年、在校和毕业大学生的实操性技能培训,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2017计划培训1000人次,每个区县不少于150人次。区县层面的培训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年终完成培训计划,经验收合格后,给予50%的培训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林委、团市委、市财政局、各涉农区县政府)


十二、由市商务局负责,对各项工作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月督导、季考评、年考核,按要求对标实施,进行通报。各涉农区县要成立工作督导协调机构,建立电子商务工作部门和协调机制,设立专门资金,制定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政策,制定相应的落实细则和进度计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重点扶持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重点特色产品及相应质量标准体系等,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农林委、市质监局、团市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区县研究确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1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12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66441.html

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