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做好我市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大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本次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明显下降,拖欠工资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显著下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专项行动安排
(一)加强宣传和企业自查(2017年1月21日至1月23日)。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建筑工地、城市广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场所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加大中、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清理自查,主动进行整改。
(二)开展专项检查(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春节前)。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各类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要逐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工资拖欠案件隐患,实行限期销号制度,群体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拖欠案件和拖欠隐患于春节前得到妥善处理和化解。
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建设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娱乐、居民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督促企业遵守工资支付有关法律规定。
(三)分组督查落实(2017年1月25日、26日)。
市政府成立13个督查组,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五项机制”情况、查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情况及各职能部门配合联动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安排附后),听取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随机选取1至2个在建工程,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开展。市人社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项行动小组,精心安排组织,扎实深入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抓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房管、城改等部门参加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部门处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工会组织负责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发挥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作用,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于2017年1月26日中午12∶00前,就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落实情况及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信息报送市人社局(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82284256、13119131301),由市人社局汇总上报市政府。
附件: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分组督查安排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1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分组督查安排
此次专项督查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26日,分13个督查组对全市进行督查。
第一组:市人社局杨定民带队,联系人:杨瑞平,负责督查新城区(谷涛18682976769)、国际港务区(肖高峰13772080135)、沣东新城(任保良18066976258);
第二组:市发改委冉红斌带队,联系人:秦剑,负责督查碑林区(郭成13991369216);
第三组:市公安局肖西亮带队,联系人:赵健,负责督查莲湖区(邢亮18691630321)、高新区(周振华13379215353);
第四组:市司法局段元生带队,联系人:屈礼军,负责督查雁塔区(王震龙18691560801)、曲江新区(李致远13484915707);
第五组:市财政局罗红林带队,联系人:陈文斌,负责督查未央区(张永鹏13572833582)、经开区(李刚15929919086);
第六组:市建委高省安带队,联系人:董克明,负责督查灞桥区(柴晓萍13991355098)、浐灞生态区(王强18966686800);
第七组:市房管局薛建华带队,联系人:郭斌奇,负责督查长安区(惠小生13572805388)、航天基地(侯凯元13519169908);
第八组:市交通运输局张永民带队,联系人:张琦,负责督查阎良区(史晓华13572851266)、航空基地(邢向阳13474120951);
第九组:市水务局贺乐军带队,联系人:马振亮,负责督查临潼区(余胜利15991168809);
第十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何安瑞带队,联系人:姚彤,负责督查高陵区(黄继峰13399281789);
第十一组:市国资委李宏军带队,联系人:张宏,负责督查蓝田县(陈永红13991874298);
第十二组:市工商局李军昌带队,联系人:王一心,负责督查户县(刘民众13772015098);
第十三组:市总工会魏大宝珠带队,联系人:毛玉梅,负责督查周至县(翟丹13759999765)。
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掌握督查情况,加强跟踪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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