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6〕10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7日
西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7号)精神,为实现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明确我市“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全面跨越,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努力推动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自贸区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品质西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各区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分别达到10%—18%(见附件)。
二、开展“四大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实施好13年免费教育政策。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鼓励学校与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共建共享科普资源,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为学生参加科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机会,不断提升学生的探究能力。
2.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加强中、高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鼓励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3.重视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科学影像节等活动作为青少年科学教育、科普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平台,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
4.努力营造良好科学教育环境。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青少年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系列活动。加大对科技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科学教育培训纳入对教师考核的范围。
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团市委、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构建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切实开展职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信息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电商等培训,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推进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发展。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完善农村科普“站、栏、员、网”建设,建立以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专家咨询服务团和志愿者队伍。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陕西省“科普惠农富民计划”、西安市“科普惠农计划”、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等。全面深入推动农技协转型升级,充分调动农技协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农技协。
4.积极推进农村科普精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普精准扶贫,加强贫困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
分工:市农林委牵头,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科技培训。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科协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
3.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积极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知识培训及面向失业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4.广泛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职业技能大赛、科技服务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大面向企业职工的科普宣传。
分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安监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3.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4.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科技大讲堂、科普报告、院士专家咨询服务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
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三、推进“六大工程”
(一)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加强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加强县级以下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2.推进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
3.加大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逐步加大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农村中学科技馆、少年科普馆、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并提供社会化服务。
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农林委、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院参加。
(二)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平台,突出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内容。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科普示范社区、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
2.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基本实现社区科普大学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e站、社区科普体验馆、社区科技馆等,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
3.着力构建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中、省、市三级“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倡导和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
分工:市科协牵头,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参加。
(三)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建立“西安科普”官方微博、微信和科普e站。完善“西安科普”公共传播体系,与科普中国导航建立链接,以科普中国服务云为依托,区别地域及科普受众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推送针对性、权威性较强的科普内容。
2.推进科普内容资源建设。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产品和创新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3.融合拓宽科技传播渠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计划,加大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科技宣传力度,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促进科普资源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
分工: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四)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推进现代科技场馆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科学规划与推进西安科技馆建设,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我市科技馆建设协调机构,统筹推进科技馆建设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使用。着力推进各区县建设综合性的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一座科技馆,市和区县级财政予以支持。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加强科普场馆(基地)等与青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依托现有资源,鼓励支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益民服务站和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
3.加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主题公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分工:市科协、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五)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科学制定科普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充分挖掘大学生的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分工: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六)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以项目示范带动,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依托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社区科普活动站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结合科技教育、科技竞赛和课外科普实践活动,建立校内校外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传播与普及专业,重点培养高端科普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分工:市科协牵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社科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四、进度安排
2016年启动期:推动和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协调作用。
2017—2019年推进期: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监测评估,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2020年总结评估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市科协要发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和督导检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县、开发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定期评估、督查,全面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加强保障服务。
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所需经费。市财政根据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科学核定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加大对科普工作重点任务支持力度,确保“十三五”时期全市科学素质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普财政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要达到或者超过市人均科普经费标准。
(三)加强监测评估。
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要健全完善考核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理论指导、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本区域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西安市公民科学素质比例目标表
附件
西安市公民科学素质比例目标表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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