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6〕7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安排,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拟定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对陕西省开展巡查,西安市为重点巡查对象。为做好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迎检准备工作会,省长胡和平特别强调要做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巡查工作。市政府节后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为争取时间,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巡查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统筹协调,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迎检工作,严格按照《巡查工作要点》对2014年以来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整理资料,确保准备工作充分、巡查工作开展顺利。
二、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工作要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对已安排部署且正在进行的工作,要加快推进落实;对尚未安排的工作,争取9月底前作出部署;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提供详实的印证资料。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于9月18日12时前报市安委办。
三、要突出闭环整理资料
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明确了9个方面、29项任务、99项具体要点。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巡查要点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理解吃透主要内容,全面准备迎查资料。迎查资料要与自查自纠报告中的数据等保持一致,注重形成工作闭环,要按照巡查要点进行分类汇总并编制目录。市级各行业部门的迎查资料,1套留本单位备查,1套于9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
四、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抽查准备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工作的安排,全面做好专题汇报、自查自纠、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提问咨询等准备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工作汇报准备
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将听取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有关部门领导将参加汇报会并接受巡查组的现场提问咨询,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应知应会的相关准备。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还将抽查部分区县(开发区)、市级行业部门、乡镇(街办)和企业,请各级各部门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做好迎查准备。尤其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市建委、市城改办、市交通局、市地铁办、市市政局等部门,要重点做好准备。
六、要严格落实责任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将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巡查准备。巡查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于巡查中存在重大问题、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2.安全生产巡查调查问卷应知应会内容准备资料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附件2
安全生产巡查调查问卷应知应会内容准备资料
1.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安全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5.三个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6.三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
7.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9.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0.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1.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12.五级五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
13.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4.隐患排查治理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15.监管执法“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16.2016年8方面重点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7.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8.新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共7章114条。
19.新职业病防治法施行时间:2011年12月31日。
20.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21.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时间:每年6月16日。
23.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24.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25.生产安全事故通知直报系统启用时间:2016年1月1日。
26.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安全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27.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登记,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28.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29.事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0.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1.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2.四个全面: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发展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前进动力、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制度保障、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组织基础。
33.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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