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6〕6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服务品质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服务品质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16〕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服务“品质西安”建设,巩固扩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果,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品质西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共治、质量安全、质量技术基础、质量品牌、质量创新、质量宣传教育六大工程,推动城市创新驱动力、产业竞争力、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及绿色发展力大幅增强,实现西安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
二、发展目标
通过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推动质量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到2020年,全市质量竞争力大幅增强,质量安全保障更加有效,质量基础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质量工作服务“品质西安”建设成效显著。
产品品质明显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航空航天、汽车、电子信息、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制药、通用专用设备、卫星导航等优势制造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地产工业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产品和食品确保安全,质量优良。
工程品质明显提升。工程质量稳定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迅速。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
服务品质明显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顾客满意度达到88以上;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共治工程。
围绕提升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宜居环境、对外开放、人民生活和政府服务等六大品质,认真落实《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推动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行业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合力推进质量共治,为建设承古开新、开放包容、高端优质、和谐宜居的“品质西安”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大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出台《西安市质量促进办法》,强化质量考核,夯实质量工作责任,继续发挥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五大质量组长单位的牵头协调作用,在各自领域组织开展提升产品品质、提升工程品质、提升服务品质、提升环境品质、提升经济运行品质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质量激励和引导作用,强化质量标杆示范带动,持续组织开展质量强市先进区(县)、示范区(县)争创活动和质量强市示范点的培育打造,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及做法。
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升级,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激发质量发展活力。
推动社会全员参与。采取多种形式,传播质量文化,提高群众质量素养和维权意识;发挥行业协会、质量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品牌培育、科技创新、质量评价等领域提供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服务;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质量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进质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质量宣传,继续营造关注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的浓厚氛围;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
(二)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长效机制,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持续提升百姓生活幸福指数。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突出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电梯维保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推进“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完善96333特种设备监控中心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和安全保障能力。
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围绕重点消费品开展专项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计量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倒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质量投诉受理、处理便捷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实施质量技术基础工程。
围绕西安经济发展需求,建立健全质量技术体系,充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质量水平。
强化标准引领。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军民融合、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提高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率。大力推行行业企业联盟标准,提高优势传统产业标准化水平。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专利技术许可,推动联盟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团体标准,提高各成员的知名度和市场核心竞争力。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抢占标准“制高点”。
强化计量保障。加强计量基标准能力建设,完善计量量传溯源,构建计量检测、监管、服务“三位一体”平台。加强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推动强检计量器具统一赋码。探索建立包括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等在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能源资源精细化管理、新能源利用、交通治理等领域,深入开展能源计量,重点加强对节能节水、低碳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能源计量审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落实能源计量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好计量技术的保障作用。
强化检验检测支撑。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监测能力,探索建设一批适应现代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的公共质量技术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联盟、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筹建一批国家、省级质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持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继续做大做强公益类检测机构,为产业发展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加大对认证认可宣传和扩大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发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提高企业和产品质量效益。
(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坚持以高端优质为导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壮大产业品牌。围绕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具有西安特色、体现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制定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出台品牌扶持政策,完善品牌建设体系,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质优企业、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一批知名度、美誉度高的服务、工程、消费和生态品牌。
发展区域品牌。动员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现代服务聚集发展示范区”、“标准化示范区”;推动已获批的各类园区加快建设,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西安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提升品牌竞争力。指导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龙头企业以质量奖获奖企业、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为标杆,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推动中小企业以行业优秀骨干企业为目标,在质量管理、标准、品牌等方面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提升品牌价值,发挥品牌效应。
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加大对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示范区、优质工程、驰(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省市名牌产品及服务业名牌产品的奖励和扶持;保护品牌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宣传展示自主品牌,建立“互联网+西安品牌”服务平台,组织“品质西安——品牌行”、“互联网+名牌产品”进社区、西安品牌巡展等系列活动,讲好西安品牌故事。
(五)实施质量创新工程。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创新活动,全面提升城市整体质量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
开展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质量发展环境和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技术工人的优势和特长,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开展质量技术创新。依托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大力推动企业质量创新,开展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新成果标准化、专利化。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
开展质量理论研究。围绕提升城市质量发展水平,组织开展城市质量竞争力分析等质量课题研究,做好市民质量满意度、顾客满意度调查,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积极转化“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质量高地”战略研究成果,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领域合作,深化质量互补,共同推进转型升级。
(六)实施质量宣传教育工程。
强化质量优先理念,培育“工匠精神”,弘扬“承古开新、向上向善”的西安质量精神,大力培育先进质量文化,增强质量发展软实力。
加强质量文化宣传。创新质量文化载体,打造质量文化的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5·20计量日”、“环境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质量宣传节点,持续开展质量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质量文化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传递质量声音,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文化软实力。
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养,充分发挥科技教育资源优势,持续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管理人员、操作员工等各层次质量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提高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质量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持续开展中小学生质量启蒙教育,设立质量教育基地,打造质量教育示范学校,使青少年从小树立质量意识。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信息资源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依法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推行企业质量诚信承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质量信用报告发布。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领导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五大质量组长单位作用,不断提高全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和经济运行质量水平。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区域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辖区实际,落实好质量强区县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编制质量强市工作年度行动计划,将《西安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及本实施意见目标要求纳入其中,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三)完善配套政策。
加强对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实质投入,形成科技、人才、资金等一套有效的政策组合。加大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生计量强制检定、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基础的保障和支持。加大对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将质量强市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支持质量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严格考核评价。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各区县、各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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