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6〕4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16〕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105号)精神,促进我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增长方式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资源禀赋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立足消费导向调整优化品种品质结构。
坚持生产方式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转变。创新绿色增产技术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经营体系向专业化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能力。
坚持增收途径向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转变。立足区位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快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粮食生产功能区
(三)着力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探索耕地轮作休耕办法,采取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耕地质量评估、等级认定和信息管理。积极探索设立全市耕地保护基金,对于规模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补助。
(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根据区位优势、技术条件和增产潜力等因素,强化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农机作业保障、扶持政策支撑,着力建设一批产量稳定、技术先进、机制创新的粮食高产示范区。集成组装配套技术,抓好良种和适用栽培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提升科技增产能力。加大对高产、优质专用粮食品种筛选和推广。粮食高产示范区所在农田,由水务部门对水利基础设施予以配套建设。到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60万吨左右。
(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整理、农田水利修建、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建设、电网林网配套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稳定耕地产能基础。
三、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
(六)构建“一县一业”特色产业格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提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重点打造以高陵、阎良为重点的绿色(有机)蔬菜和特色瓜菜产业;以周至猕猴桃、户县葡萄、临潼石榴、灞桥樱桃、蓝田核桃为重点的特色果业;以临潼为重点的奶牛、蓝田为重点的奶山羊、肉鸡产业;以长安为重点的花卉产业;以秦岭北麓、渭河沿岸和白鹿原为重点的休闲农业。增强特色产业优势,壮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形成若干个优势特色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丰富“菜篮子”品种。围绕城市蔬菜供应,优化设施种类和品种结构,集成配套栽培技术,完善专业化育苗点体系建设,推进产销一体化。加大设施农业建设力度,重点对既有设施生产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提高,加快设施农业棚体改造步伐。大力发展设施瓜菜、绿色(有机)蔬菜,发展各类反季节蔬菜、中高档蔬菜等,努力提高地产蔬菜的自给率。
(八)着力推进果业转型升级。加快周至猕猴桃、户县葡萄、临潼石榴、灞桥樱桃、蓝田核桃5个果品之乡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培育形成5大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引进培育新品种,增加园区设施化水平,延长果品供应期,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九)着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支持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重点支持临潼奶牛板块和蓝田、临潼、阎良奶山羊基地县及周至省级肉牛基地县建设,以临潼国家粮改饲试点示范县建设为龙头,引导草食畜牧业基地区县大力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补贴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开展青贮饲料、牧草种植商业化开发。到2020年,市级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占到全市规模养殖场的75%以上。
(十)着力推进林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新兴产业。
(十一)着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发展精深加工、循环加工,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扶持企业开发或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推动龙头企业创新能力和工艺水平的提高。鼓励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形成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十二)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以特色产业为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景区化建设步伐,实现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增加财政投入,实施休闲农业示范提升工程,重点扶持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化、景区化、品牌化休闲农业园区。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休闲农业园区必要的配套设施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到2020年,全市建成农业主题公园10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100个。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质量
(十三)推动科研与推广有机结合。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需求相衔接,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着眼解决区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集成创新,着力突破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或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技术推广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地方特色品种保护与开发。
(十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等新机具、新技术,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宗经济作物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支持农机新产品、新装备研发,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农机安全监管。
(十五)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建设农业综合信息监测预警、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管理执法、农村电子商务等四大信息服务工程。培育品牌电商主体,实现产供销有效对接。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物流市场体系,重点建设、完善各具特色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重点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营销与技术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网上营销与技术信息服务。
(十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培养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高素质职业农民,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的主体作用。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人数达到2万人。
(十七)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用工业化理念抓农业,推动园区规模扩张,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加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形成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引领,省级园区为支撑,市、区(县)级园区为依托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示范区。
五、加快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
(十八)规范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达到1000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00家。
(十九)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加快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市、区县、镇街、村组四级服务和管理体系。鼓励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二十)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产业联盟模式,带动农民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开展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试点。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进原材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
(二十一)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公益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乡镇或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积极发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形式,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过程、全方位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效的社会化服务。
(二十二)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基金,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业设施登记抵押贷款。积极推进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工作。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六、突出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十三)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等技术,支持加快种植结构调整,推动结构节水。
(二十四)推进生态循环种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推广畜—沼—果(瓜、菜)等生态种养循环农业模式。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鼓励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加工厂。支持秸秆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等新技术示范。开展农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实验示范。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
(二十五)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效率。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加强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发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
七、突出抓好源头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十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配套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大力推进“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农业精品名牌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达到100项,“菜篮子”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二十七)着力抓好检验检测和执法监管。加快完善市、区(县)、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积极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分析,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优势农产品带标上市、过程可控、质量可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以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屠宰监管,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二十八)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区(县)、镇政府(街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问题曝光和问题约谈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和承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工作责任
(二十九)落实区县责任。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各区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十)强化部门协作。农业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改、财政部门要强化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信贷、保险支持政策。教育、科技、工信、国土、环保、水务、商务、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6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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