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6〕3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倡导的“四个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战略部署,结合建设品质西安、增强城市绿色发展力的要求,现就我市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建设“一带一路”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构建“四个交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为核心,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用、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行业监管能力提升为任务,以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和专项行动为方式,率先建成以综合交通为基础、公交出行为主导、慢行交通为亮点、清洁运输为特色、智慧交通为引领、精细管理为保障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为缓解我市交通压力、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竞争能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全面行动。发挥政府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主导作用,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强化政府监管约束和激励引导功能。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广泛调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推进绿色交通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促进绿色交通消费模式和出行方式,形成政府有效推动、企业自觉行动、社会共同行动的长效机制。
2.坚持强化体系,突出特色。统筹谋划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统筹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服务、能力建设等领域协调发展,统筹近期试点与长远发展,全面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现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西安实际,充分发挥区位、技术、制度等综合优势,突出主枢纽地位优势,选择节能减排潜力大、投入少、见效快的重点领域予以突破,以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为牵引,发挥典型带动效应,打造绿色交通亮点工程,为全面推进绿色交通运输发展奠定基础。
3.坚持制度支撑,创新驱动。发挥科技进步引领作用,推广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应用,探索使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为绿色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探索研究并实施具有前瞻性、先导性的政策,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先行先试,为绿色交通运输发展营造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制度环境,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西安市基本建成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交通整体发展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取得重大进展,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基础设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综合交通骨干网络基本形成,交通通道保障有力,枢纽能力全面提升,现代养护体系初步形成;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交通物流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基本实现;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运输装备水平显著提升;行业绿色低碳监管体系基本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为“一带一路”、关天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1.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优化综合运输网络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结构,各层次公路网之间比例协调、布局合理、衔接紧密。推进不同层次路网间的衔接配套。高速公路以扩容、连接、网化为重点,完善主骨架网络。国省干线着眼于路网线位合理布局规划,国省道城市过境改建,部分国省道扩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农村公路将着力解决山区、贫困地区通公路,通乡、通村油路等问题,提高通达深度和质量。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凸显西安公路运输优势。
加快绿色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进一步发挥西安公路网络优势,大力推进绿色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换乘体系建设,促进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按照“零距离换乘”要求,将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私人交通等设施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紧密衔接,建立主要单体枢纽之间的快速直接连接,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优化公路客货运站场布局,建设衔接顺畅、高效便捷的公路站场服务体系。
加快绿色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建设。着力推进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等产业节点与运输网络的衔接,减少中转换乘和迂回运输,提高运输效率。依托全市重点多式联运枢纽和重要空港,布局多个交通物流园区,以全市重要公路、铁路货运站场为支撑,布局多个交通物流中心,在全省物流格局中发挥大集聚、大中转的作用。以西安国际港务区为中心,在主城区东北部、西南部围绕西安渭北工业区、高新区三星城两大产业新区,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快速路等交通主干道为轴线,集中建设契合产业集群发展的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场站)。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市发改委(物流园区)、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公共交通)、市地铁办(城市轨道交通)。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公路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公路网络。完成京昆高速西安境内阎良至涝峪口的改扩建工程,完成西咸南环线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高速公路网络,进一步突出西安在全国高速公路网中东联西进、沟通南北的主枢纽地位;根据《国家干线公路网》总体规划,全面调整西安境内的国省道路网,制定国省干线改造计划,全力推进改造项目建设,大幅度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等级。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镇村公交通达水平、安全水平、通畅水平和抗灾防灾能力。全面提高公路技术结构和路面等级,优化公路基础设施结构,提高通行效率,大力提升“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起点”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核心城市地位,积极策应“一带一路”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公路网覆盖范围与通达程度,形成网格状的公路网络。
推广绿色公路施工技术。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推进公路交通建设、养护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在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和拓宽工程中推广温拌沥青路面工程、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技术和绿色照明等技术,加快推进打造一批绿色公路建设。加强公路绿化工程。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过程中,加强生态防护、植被恢复与路侧绿化建设,增加碳汇能力,推进公路沿线碳汇林建设。加强土地、交通通道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公路项目用地审查,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鼓励利用旧路改扩建,因地制宜,采取“低路堤”、“以桥代路、以隧代路”等措施,减少耕地占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公交客运体系建设。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立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加强对城市公交线网结构优化的指导,中心城市重点构建分工明确、功能互补、换乘便捷的多层次、一体化公交线网模式。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微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绿道、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推广公共自行车出行,建立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协调发展的格局,优化自行车出行环境,扩大自行车道的交通空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建、改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及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周边要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构建步行、公共自行车与城市公交之间通畅顺达的微循环系统。建设完善公共自行车经营网点、配套设施和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公共自行车便民服务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城市慢行系统)、西安城投集团(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市地铁办(城市轨道交通)。
(二)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应用领域。
1.提升运输装备的专业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力调整优化车辆运力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加快发展适合高等级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车辆、汽车列车,以及短途集散用的轻型低耗货车,引导货运车辆向重型化、厢式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重型货车和集装箱牵引车辆,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冷藏、城市配送等专用运输车辆,形成中长途货运车辆重型化、短途及集散货运车辆灵活化的格局。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大中型高档客车,大力发展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加大轨道交通运力投放,积极发展大运力公交车,进一步发挥大运量、高效率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优势。优化车辆档次结构,鼓励发展小排量出租汽车和私家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淘汰老旧车辆)、西安城投集团(公共交通)、市地铁办(城市轨道交通)。
2.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逐步优化用能结构。保持天然气汽车推广和应用优势。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为契机,继续推广清洁能源环保汽车,大力推进新能源节能环保车辆试点、应用。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使用LNG、CNG、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加强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到2017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及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中的占比达到98%和99%以上。
开展车用甲醇汽油的研发与示范。运用政府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展甲醇汽车的积极性,对参与研发和示范使用甲醇汽车的单位给予优惠政策。重视对现有加油站的改造,根据推广实施情况,逐步形成甲醇汽油销售的合理网络。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新能源车)、市发改委(充电桩)。
3.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准入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对企业新增、报废更新的车辆严格按照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进行核查,从源头上严把业务办理的审核关,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确保新增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100%达到燃油消耗限值标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严格执行机动车阶段性排放标准。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智能化管控平台,严格落实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设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维护治理示范企业。加速淘汰老旧车辆,逐步淘汰“黄标车”,2017年实现淘汰所有黄标车目标。探索调控机动车保有总量,扩大高污染机动车辆限行范围。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阶段性排放标准)、市交通局(强制维护)、市公安局(黄标车淘汰)。
5.推广绿色工程机械设备。优化交通施工机械装备,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工程机械,提高交通建设用能设备的整体技术效率。严格对道路养护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加快淘汰黄标养护工程车辆,无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6.推广节能驾驶和绿色维修工程。大力推广节能驾驶。总结推广汽车绿色驾驶操作与管理经验、技术,组织编写汽车驾驶员绿色驾驶操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将节能减排意识和技能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资质考核认定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节能驾驶技能培训与竞赛,推广节油经验,不断提高驾驶员队伍的绿色低碳意识与驾驶操作技能。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模拟装置和多媒体教学。
大力推广绿色维修技术。加强对废包装物、废电池、废轮胎、废机油及废配件的回收管理,促进废物循环利用。建立机动车绿色维修服务系统。鼓励在洗车环节实行废水循环再利用,节约水资源。加强对汽车维修人员的节能培训,加大对《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774—2010)》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机动车检测维修技能竞赛,提高机动车检测维修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研究制定绿色汽修地方标准,总结“绿色汽修”示范企业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和技术,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绿色汽修”创建范围,不断提升“绿色汽修”创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三)绿色运输组织模式推广领域。
1.加快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公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经济、高效的货运与物流体系和物流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多式联运,加强公路、铁路联运,公路、铁路中转,重点开展西安至中亚、欧洲等地区的国际货运多式联运,发挥西安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公交都市建设为契机,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优化客运组织管理模式。优化公路客运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客运运力调控,实行客运车辆滚动发班模式,提高道路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客运实载率。形成集约化程度高、大型客运集团公司和品牌运输为主导,中小型客运企业为辅的客运市场分工格局,满足全社会对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需求。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线路资源整合,积极引导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在城区范围内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多种交通方式换乘,加快建设一体化客运枢纽设施,提供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良好的衔接换乘条件。优化公路主枢纽布局,以优质高效的集约化运输网络与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客运效益与效率。
推进高水平城乡客运一体化。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坚持农村公路的路、站、运一体化发展,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建立镇村公交发展保障制度,推动县镇班线公交化运行,促进城乡公交紧密对接,让城乡居民共享出行便利,实现高水平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实施城镇客运班线公司化、公交化改造,推进线路资源整合,并与城市公交体系和镇村公交体系紧密对接,若干基本单元紧密协作,形成“蜂窝状”的西安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深化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融合,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运输组织化水平,推动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方向转型,加强城乡物流服务,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经济高效的先进货运与物流体系。以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为重点,大力推广集约化、专业化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多模式的物流体系建设。优化货运企业结构,有效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网络化、集约化、有序化和高效化,引导传统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升级,提高道路货运实载率。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大中型物流企业,鼓励其参与绿色货运示范项目,培育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的现代物流企业群体,打造物流集聚发展区,提高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龙头和骨干企业进行市场整合,拓展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集成等高附加值服务。引导小型货运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积极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发展在物流供应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运输企业。
以龙头企业为推动力,以甩挂试点为契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精神和省交通厅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加强对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指导和培育,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选择适宜的货种或项目发展甩挂运输。培育一批甩挂运输示范企业和甩挂作业示范站场。加强甩挂试点经验总结,加快构建西安甩挂运输网络协作体系,扩大甩挂运输试点规模,树立甩挂运输示范,初步建成区域性的甩挂运输信息平台,实现站场资源、车源以及货源的共享,提升交通物流运输效率。到2020年,牵引车保有量达到3200辆以上、挂车保有量达到5300辆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工程为载体,加快公共交通发展,形成城市轨道、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微公交等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公交系统,不断提高公交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公交吸引力。
提升城市公交运营服务水平。构建分工明确、功能互补、换乘便捷的多层次、一体化公交线网模式。建成区公共交通实现全覆盖,县城公交服务准点率进一步提升。在新开发区域和城郊结合部增加或延伸公交线路,切实解决群众乘车难等问题。加快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和场站布设,科学组织调度,提高站点覆盖率、车辆准点率、运行速度和换乘效率;积极推进城区公交专用道成网建设;加大公交运力投放力度,提高整体运输能力;积极发展商务快巴、旅游巴士、社区接驳公交、高峰通勤班车等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模式;探索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到2020年,城市居民公交出行分担率达65%以上。
完善出租汽车和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出租车电话召车、手机自助召车等发展模式和信息化管理方式。扩展慢行空间,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解决城市中短距离出行和公交“最后一公里”的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
5.积极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加大新闻媒体对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使用城市公共自行车、节能环保车,倡导公众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让绿色出行深入人心。鼓励引导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停车换乘系统、尝试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公交专用道、车辆定额配给、车牌限制通行和错峰上下班等需求管理措施,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向公共交通转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四)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领域。
1.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行与管养信息化水平。推进公路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快感知公路建设与推广,建设公路养护与桥梁检测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示范工程,提升公路养护与决策信息化水平;建设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数据综合分析决策支持示范工程,打造高速公路网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委。
2.加强货运与物流信息化建设。加快公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公路运输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公路运输领域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管理。重点加强客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货运信息服务网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客货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委。
3.优化旅客运输与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优化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构建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城乡客运信息一体化、跨区域交通运输信息互通和交通出行全过程信息支持。提升门户网站、交通服务热线和交通广播网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提升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功能,积极引导售票窗口和代理点为多方式换乘出行提供套票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委。
4.强化城市智能交通建设。建立城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整合全市交通信息资源,建设全市交通基础数据中心,按照标准规范完成多源异构数据的接入、存储、处理、交换、分发等功能,并面向应用服务。积极研发和推广智能交通综合调度系统,建立智能公交综合调度平台,实现智能化道路和车辆运营管理、数字化管理,提升城市公交现代化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运行水平。加快城乡客运智能技术研发,加强镇村公交的信息化服务,推进城乡客运信息服务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
(五)绿色交通管理能力建设领域。
1.完善绿色交通战略规划体系。研究制定西安市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与专项规划,完善绿色交通战略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考核、通报和修订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将综合交通路网布局、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园区规划与建设、轨道交通及公交场站建设与线网调整、自行车服务网络、加气站、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布局等纳入总体规划中,争取在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得到保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2.完善绿色交通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机动车污染防治等低碳交通相关配套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结合当前温室气体减排、氮氧化物总量控制、PM2.5治理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低碳交通监测、统计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形成一系列措施配套、操作可行的低碳交通制度体系。完善低碳交通发展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绿色认证及企业节能减排监管、能源审计、能效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标准需求调研,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加大基础性研究力度,因地制宜完善相关地方性、团体和企业标准体系,重点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能耗计量与统计标准体系;规范新技术、新产品的节能减排效果测试评价流程,制订新技术选型标准;研究制定交通施工机械等燃料消耗和碳排放限值标准,完善公路桥梁工程节能设计、绿色施工等技术规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3.完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工作相适应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可靠性,强化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指标的调查、分析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畅通数据采集渠道,公正客观地反映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效,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统计局(统计工作)、市发改委(节能工作)、市环保局(减排工作)。
4.强化绿色交通监管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绿色循环低碳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合作,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监管合力。鼓励重点企业建立节能减排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5.加强绿色交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市场,积极引导大型交通用能单位与专业节能减排服务公司加强合作,为企业实施节能低碳改造提供第三方审计、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重点在城市轨道交通节能改造、营运车辆先进成熟节能产品(技术)应用、绿色照明等领域组织启动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带动全行业发展,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推进交通运输低碳转型的重要机制。
研究探索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交易方面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探索包含交通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交通活动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积极引导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参加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领导小组职能,组织推进西安市绿色交通运输发展工作。制订绿色交通运输发展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推动绿色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研究制订绿色运输设备、绿色交通枢纽、信息化工程等不同类型项目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监督管理保障。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监测机构,完善行业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其在指导科学用能方面的作用。建立西安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用能状况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时更新重点企业名单,确定重点交通耗能及污染企业,加强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引导和督促企业进行节能减排。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加大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三)激励政策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大对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逐步更新改造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采用低碳环保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技术工艺,减少能耗及废气排放。加大对绿色交通城市重点支撑项目用地的支持力度,适当增加城市公交、物流、加气站、充电站等用地指标,对列入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地税局。
(四)资金使用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大市财政对绿色交通城市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补偿机制,推行低票价政策,倡导公共交通出行。积极争取中省对我市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公交都市示范创建等先行先试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完善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财政资金保障制度,地方财政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逐步形成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良性投入机制。加强对交通节能减排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重点支撑项目管理制度、第三方审核制度、节能减排项目审核技术指导、专项资金申报与拨付机制等,切实提高节能减排资金的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五)宣传培训保障。
加大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纳入重大主题宣传内容,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宣传,培育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文化,使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减排培训教育及技术、经验交流工作,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全行业人员绿色理念和综合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的交流,培养与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37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