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6〕2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国际化水平201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国际化水平201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国际化水平2016年行动方案》已经2016年4月1日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
西安市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国际化水平
2016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品质西安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以政府机关、涉外服务行业、新闻媒体、公共场所标识等为重点,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提高出入境便利化,完善配套服务,优化我市涉外服务环境品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在高新区设立全市外籍人员综合服务窗口。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配备专业人员,为外籍人士提供工作、居留、法律、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引导服务,受理有关投诉,按职责分转相关部门办理。(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外侨办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等配合)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外籍人士服务专栏。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开设外籍人士服务专栏,及时发布、更新申请入境、居留、签证、旅游、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用信息。(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等配合)
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已有英文版信息网站的部门,要根据外籍人士实际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增强实用查询服务功能。(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
(三)提供中英文电子信息查询服务。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北客站、西安火车站、地铁站等场所,设置中英文电子信息查询服务设备,供外籍人士查询西安市市区交通图、公交车线路图、地铁线路图等信息。(市交通局牵头,西部机场集团、西安铁路局、市地铁办配合)
(四)110、120、119服务热线增设英语、韩语服务。在巩固提升110、120现有中英两种语言服务的基础上,增加韩语服务,在119服务热线新增英语和韩语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市公安局、市卫计委)
二、提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
(五)加快西安领事馆区建设。启动西安领事馆区一期建设,10月底前建成4座统建馆。(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争取泰国、柬埔寨驻西安总领事馆入驻。争取马来西亚在西安设立总领事馆,土库曼斯坦大使馆在西安设立商务代表处,芬兰、意大利等国驻华大使馆在西安设立签证中心,使出入境手续办理更加便利。(市外侨办牵头,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市商务局配合)
(六)增开国际航线。力争开通西安至阿拉木图、墨尔本、旧金山、迪拜等国际航线,进一步提升西安咸阳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打通西安与美、澳地区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重要城市的空中通道。(市发改委牵头,西部机场集团配合)
(七)大力宣传西安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制作英语版的西安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宣传手册,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区、我市已开通的国际航班赠送,投放到国旅驻海外办事处,吸引更多外国人享用这一政策。(市旅游局牵头,西部机场集团、市发改委配合)
(八)扎实落实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大力开展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快做好退税商店备案上报和系统安装培训工作。(市国税局牵头,西安海关、市财政局配合)
三、缩短办理相关证件时间
(九)缩短办理来华许可证时间。为外国专家、世界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来华工作人员开辟绿色通道,邀请函(确认函)办理缩短为2个工作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缩短为2个工作日。省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重点企业等聘请的外籍学者、专家、急需人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企业邀请的外籍人士签证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紧急事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外侨办牵头,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配合)
(十)简化外国专家办理工作签证手续。建立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外侨办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凡由市外侨办出具邀请函、市外专局签发外专证的外国专家,申请工作签证时不再重复提供相关资料。(市外侨办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配合)
(十一)便利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制定我市相关规定,确保外国人申办永久居留等各项优惠政策在我市高效落实。对长期在西安工作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放宽任职单位、取消职务级别等限制,进一步畅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就业的外国人从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换机制,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来西安创新创业。(市公安局)
四、提升涉外服务水平
(十二)开设涉外医疗区。在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高新医院等4所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开设涉外医疗服务区,提供医疗预约、咨询和接诊服务,设置双语标识牌、指示牌,印制相关介绍医院情况的资料,安排有英语交流能力的人员为外籍人士提供医疗引导和服务,由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医生接诊。组织在有条件的医院推出会员制医疗服务。在此基础上,西安高新医院增加韩语服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为外籍人员提供体检、上门诊疗等特需服务。加大引进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力度,力争引进1所具有国际医疗服务水平的医疗机构。(市卫计委)
(十三)增设交通标识和服务图册。在重点旅游景区、商业区设置中英文双语公交站牌、出租车搭乘站牌。在重点线路公交车实施双语报站服务。为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编印配发工作、生活日常用语双语图文手册。对在职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开展日常英语听说能力、服务规范等培训和考核。(市交通局牵头,西安城投集团、市地铁办配合)
(十四)完善双语旅游服务。在4A级以上景区及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完善增设双语标识牌,提供英语等外语语种引导、解说服务。在游客密集地区提供免费中英文双语咨询服务,并提供多语种宣传推介材料和地图。(市旅游局牵头,市文物局、市文广新局等配合)
(十五)完善商场、酒店的服务。各主要商场、大型超市设置双语导购咨询服务中心,配备外语导购员。完善增设双语指示牌、导购图;各大宾馆设置外籍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温馨提示。(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十六)完善教育服务。
1.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外侨办等部门,负责研究和落实国际学校建设、外籍教师引进及外籍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年内研究出台鼓励建设国际学校的有关政策。
2.提升西安国际学校、西安高新国际学校国际部、西安汉诺威国际学校等3所学校办学规模。加快梁家滩国际学校新校区建设,6月底前完成土地征迁,年内完成教学楼主体封顶(高新区);推动汉诺威国际学校新校区建设,2年内建成(浐灞生态区)。
3.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根据辖区内外籍人士子女居住情况,对愿意在市和区属学校就学的,协调相关幼儿园和中小学安排外籍人士子女就近入学。
4.加强对外籍人士子女就读的国际学校的管理,做好收费标准审核公示,健全相关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外侨办、市物价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配合)
(十七)建立国际化示范社区。支持高新区在调研的基础上,将1至2个外籍人士居住相对集中的小区建成国际示范社区,完善双语设施,创新服务手段,建设便利规范和谐的社区服务中心。(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五、加强新闻宣传
(十八)编印外国人生活指南。由市外侨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印《外国人在西安指南》,包括外国人在西安工作、生活所需的各类资讯,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涉外职责和联系方式,免费赠送在我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外籍人士。及时发放我市相关外宣、旅游资料,使外籍人士更加了解西安、热爱西安、宣传西安。(市外侨办牵头,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十九)加强媒体宣传。在西安广播电视台增加英语节目,并在条件成熟时开设英文频道。(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新局、西安广播电视台、市委外宣办等配合)
六、组织实施
建立市优化涉外服务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外侨办主任担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外宣办、市外侨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贸促会、西安海关、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日报》社、市地铁办、西部机场集团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此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侨办,具体工作由市外侨办牵头负责。
实施过程中必需的经费,原则上在各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内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局协调安排。市外侨办、市商务局要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帮助各部门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不作为、乱作为和投资环境方面的投诉问题,由市监察局负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以上工作任务原则上从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底前完成,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任务认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市政府将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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