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12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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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工作的意见》





市政办发〔2015〕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精神,经市政府审议批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我市在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实施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到一户一表、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等诸多具体问题,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城六区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精心制定方案,严格组织实施。


城六区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协调领导机构,由职能部门牵头,具体负责实施政策宣传、用户信息调查登记、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等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和西安水务集团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指导并协调推进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职责移交及户表改造等相关工作。


二、积极开展自来水用户信息调查摸底工作


为准确掌握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现状,由市水务局牵头,市房管局、市物价局、西安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城六区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城区自来水用户信息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小区基本情况、庭院管网情况、二次供水设施情况、户表情况及住户信息等5个部分。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西安市自来水用户信息调查统计表》,作为移交和改造工作的基础资料,严禁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等现象。


具体工作分工为:


市水务局: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商市统计局制定《西安市自来水用户信息调查统计表》,并统一安排协调指导城六区、相关开发区开展调查摸底和信息填报工作。


市房管局:协调各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西安水务集团:对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参与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和政策培训;抽调人员组成13个技术小组,分赴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跟进指导调查工作;负责调查信息分类汇总,及时报市水务局。


城六区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12月21日前,全面布置所属区域调查摸底和移交工作,制定工作计划;12月25日前,配合西安水务集团对参与调查人员进行培训。2015年12月29日开始调查摸底工作,2016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三、积极开展管理职责移交及户表改造工作


按照“全面移交、应接尽接、分步到位”的原则,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城区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职责移交和户表改造工作。


2015年底前,对已建成运行且符合接收标准的二次供水设施,由所属街道办事处协调监督,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现状管理单位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移交协议,移交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管理;对不符合接收标准的,由西安水务集团负责,提出改造工作方案,改造验收合格后移交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管理。自2016年1月起,新建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按照“主管部门审批和验收、开发商建设、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办法执行。


2016年1月至2017年底,按照“成熟一批、接收一批”的原则,逐步完成城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职责移交工作。管理职责以签定移交协议时间为分界点,移交前由城六区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物业公司具体负责,移交后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移交的内容、程序、标准等事项,由西安水务集团制定具体移交方案,报市政府协调小组审定后执行。


市级相关部门及城六区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工作分工为:


市水务局:督导管理职责移交,监督管理移交后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市物价局:监督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收费的物业小区、供水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房管局:协调各物业公司做好移交及移交期间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


市建委:在城区“三无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时,将二次供水设施、户表及管网改造内容纳入改造范围,达到接管条件;牵头制定并尽快出台新建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标准。


市发改委: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户表和管网改造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市民政局:就实行阶梯水价给城区困难群众产生的影响,在调整低保补助时予以考虑,研究制定具体对策。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相关技术保障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职责接收后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做好过渡期内水费征收、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及突发情况应对等工作,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房管局:依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根据调查结果,配合市水务局制定《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六区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按照2016年移交率达到50%以上,两年内基本完成移交任务的目标,编制年度移交计划(计划应落实到具体小区),协调做好移交及相关改造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稳妥推进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及户表改造工作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矛盾多样且易集中爆发,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城六区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按照市政府“积极稳妥推进”的总要求,深入做好政策宣传,确保移交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宣传部要按照市政府第191号专题会议要求,协调做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期间的政策宣传工作;西安水务集团、市自来水公司要向每个居民小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城六区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要持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群众和物业公司的支持和配合,同时要采用多种方式,切实掌握情况,准确摸清底数,及早预测和判断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制定应对办法及工作方案,防止发生各类问题。


市政府将建立协调小组会商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城区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及户表改造工作纳入2016—2017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9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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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