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11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1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2015年11月10日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7日
西安市“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叫响做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着力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开创西安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促进互联互通建设
(一)加快西安港建设。启动西安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将西安港建设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范畴。加快国际物流园区、进口肉类和粮食指定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西安铁路车站临时对外开放口岸和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争取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早日获批,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国际港务区、市发改委、西安海关、西安铁路局负责,排名第一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立项,推动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项目规划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西安港”总体规划、西安市灞桥区总体规划的统筹衔接,明确配套工程投资主体、开发模式及运营方式,确保年内开工建设。打造“长安号”国际货运品牌,加大回程班列货源组织,不断加密班列开行列数并向欧洲延伸。推进海铁、陆铁联运,开通西安(新筑)至青岛(青岛港)国际货运班列,力争实现常态化运行。(西安铁路局、国际港务区、市发改委、市规划局、西安海关负责)
(三)加强陆空联动。启动空港、陆港物流专线和城市快线等快速干道建设。加强航空口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预可研工作。推进户县机场搬迁和机场空域优化工作。加快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通程航班行李直挂业务。(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国际港务区、西安海关、西部机场集团负责)
(四)增开国际航线。开通西安至东京、暹粒、阿拉木图、罗马等国际航线,提升西安咸阳机场“国际枢纽”地位,打通我市向西开放空中通道。(西部机场集团、市发改委负责)
(五)推动信息丝绸之路建设。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出口和直购进口试点工作,及时跟进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有关配套措施和政策。修订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案,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动电子口岸、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保税进口试点资质,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店布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加快推进西安新丝路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京东西北电子商务基地、国美西北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西北智能公路枢纽平台、西安跨境电商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丝绸之路空间信息平台、丝绸之路北斗智慧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系统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市商务局、西安海关、市工信委、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市发改委负责)
(六)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我市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项目库,围绕“一高地六中心”建设,在基础设施、经贸合作、科技创新、产业投资、能源资源、人文交流、生态保护、金融创新及企业“走出去”等方面选择和策划重大项目,争取纳入中省规划项目清单。积极发挥我市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二、密切人文交流合作
(七)搭建人文交流平台。依托曲江新区,组建陕西省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易中心。继续办好马来西亚清真食品节、西安韩国周等双边友好活动。组织开展西安丝路文化国际巡展、赴土库曼斯坦“西安文化周”活动。拍摄完成电视剧《张骞出使西域》、动画片《丝路行歌》(第一季)。完成首部国际大型交响乐作品《新丝绸之路——行思长安》,创作完成舞剧《传丝公主》。举办中国卡通产业论坛,建立丝绸之路媒体联盟,出版一批宣传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与经济发展的中外文出版物,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艺术精品。推进大秦帝国影视基地、中视丝绸之路国际影视文化园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外侨办、碑林区、莲湖区、临潼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负责)
(八)加强国际旅游合作。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支持,积极举办丝绸之路国际旅游相关会议及活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地区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建设一批丝绸之路文化旅游项目,完善并常态化运行西安至乌鲁木齐丝绸之路旅游专列。(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市文广新局、西安铁路局负责)
(九)扩大民间友好往来。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组织开展丝绸之路沿线城市青少年交流互访活动。继续推动我市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关省州市建立友好关系,依托中亚东干协会及沿线各国民间社团组织,不断扩大民间友好往来。(市外侨办、团市委、市教育局负责)
(十)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积极落实《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备忘录》,以未央宫遗址申遗成功和西安城墙申遗为契机,加快《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结合遗址保护,打造以“汉风古韵”为主题的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区。组织实施丰镐、汉唐昆明池、西汉渭河桥、栎阳城等大遗址考古工作,启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和杨官寨遗址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未央宫考古遗址公园提升、汉长安城渭河桥遗址博物馆、阿房宫前殿遗址公园、姜寨遗址公园、杜陵遗址公园、天坛遗址公园、薛家寨汉墓遗址公园、秦庄襄王墓遗址公园、古邑栎阳城遗址公园、杨官寨遗址公园、烽火台周文化遗址公园、春秋扁鹊墓遗址公园、秦始皇焚书坑儒遗址公园、鸿门宴遗址公园、西安文物保护考古基地、数字化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市文物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碑林区、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曲江新区、航空基地、沣东新城负责)
(十一)积极发展文化保税产业。推进文化保税园区建设,支持曲江曼蒂项目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完善进出口贸易服务平台,打造曼蒂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加快陕西国际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拓展文化进出口业务。(市文广新局、西安海关、市国资委、市商务局、曲江新区负责)
(十二)加强培训教育领域合作。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教育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留学生教育,推进职业院校俄语课程班项目,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高端人才培养与交流中心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争取建设上合组织大学中国(西安)校区,加快汉诺威国际学校建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西安文理学院、浐灞生态区负责)。
三、深化经贸领域合作
(十三)推进重点合作项目建设。加快中俄丝路创新园建设,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欧亚创意设计园、中国进口商品促进中心(西安中心)、丝绸之路国际友好园、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国际清真产品(食品)展示交易认证中心、众天蜂蜜5000吨蜂产品综合生产车间、丝绸之路起点新丰物流基地、西安南站铁路仓储物流货场等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市科技局、碑林区、莲湖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户县、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负责)
(十四)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策划设立“中亚·长安产业园”,策划举办“西安走进中亚推介系列活动”,支持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类企业“走出去”,与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在境外设立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建设一批示范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在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储备基地。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丝绸之路能源装备产业园。支持西安经开区建设丝绸之路装备制造产业园。(市商务局、西安贸促会、市工信委、市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负责)
(十五)优化整合驻外商贸服务机构。整合我市有关机构在外资源,联合在中亚重点国家设立驻外代表机构,为我市企业与中亚地区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和支持。(西安贸促会、市商务局负责)
四、搭建对外开放平台
(十六)积极推进自贸区申报工作。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出口加工区A、B区二期建设,并尽快通过验收;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配合省上编制完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申报进度,争取国家尽早批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西安海关负责)
(十七)办好丝博会。以打造“一带一路”品牌盛会和务实合作高端平台为目标,精心做好第20届西洽会暨丝博会组织筹备工作,继续办好“一带一路”地方领导人对话会、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市长合作圆桌会等系列活动。(市商务局、西安贸促会、市外侨办、市发改委、市会展办负责)
(十八)加快欧亚经济论坛实体化进程。推进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核心区、西安丝绸之路国际会展中心、丝路国际中心等项目建设。(浐灞生态区、市会展办负责)
(十九)建设丝路产品体验馆和丝路风情街。支持建设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产品体验馆和丝绸之路风情街并举办系列经贸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丝路跨境业务,打造国际化O2O平台。支持经开区建设朱宏路汉文化商贸区。(市商务局、西安贸促会、莲湖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华南城、大唐西市负责)。
(二十)加快西安领事馆区建设。争取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国在西安设立领事馆,启动4个统建馆的建设,争取土库曼斯坦设立商务代表处,全力争取上合组织成员国及丝绸之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设立办事机构,吸引涉外机构入驻。完成韩国“多宝塔”复制品安放工作。推进西安领事馆馆舍区、浐灞金融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市外侨办、市商务局、浐灞生态区负责)
(二十一)加强环保领域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应对气候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联动保护机制。规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大气质量、防风固沙、野生动物保护、水源保护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浐灞生态区与瑞典于默奥市合作开展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浐灞生态区负责)
五、创新金融合作方式
(二十二)积极引进各类国际性、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积极跟踪上合组织开发银行设立工作,争取将总部落户于西安。积极申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三)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协助争取国家批准西安市的企业开设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试点工作。(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
(二十四)争取开展国际租赁贸易和国际商业保险代理工作。争取商务部支持,在国际港务区开展国际租赁贸易,兼营国际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市商务局、国际港务区负责)
(二十五)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合作发展基金。协助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合作发展基金,优先推动建立中国陕西—哈萨克斯坦合作资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二十六)支持加快金融聚集区建设。加快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推进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示范区、商业金融街区建设。研究出台我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意见。设立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发起设立“丝路枢纽建设基金”,成立丝路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设立新兴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聚集中小金融业态。(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负责)
六、持续唱响新起点
(二十七)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持续加大丝绸之路新起点宣传力度,突出互惠互利,强调共同发展,营造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负责)
(二十八)争取设立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卫视频道。积极与有关国家部委对接,以西安广播电视台为主体,争取国家批准设立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卫视频道。(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西安广播电视台负责)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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