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4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2015年6月23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
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
目 录
一、西安市质量发展现状…………………………………………5
(一)质量水平稳步提升……………………………………5
(二)质量安全稳定可靠……………………………………6
(三)质量基础更加坚实……………………………………7
(四)品牌建设亮点纷呈……………………………………7
(五)质量创新成效显著……………………………………8
(六)政策体系不断完善……………………………………8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工作原则………………………………………………9
(三)发展目标………………………………………………11
1.总体目标…………………………………………………11
2.具体目标…………………………………………………11
(1)产品质量目标 …………………………………………11
(2)工程质量目标 …………………………………………12
(3)服务质量目标 …………………………………………12
(4)环境质量目标 …………………………………………13
(5)经济运行质量目标……………………………………13
(6)品牌打造目标…………………………………………14
三、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14
(一)构建五大体系…………………………………………14
1.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14
2.健全质量基础支撑体系…………………………………16
3.健全质量诚信监督体系…………………………………18
4.健全质量素质教育体系…………………………………19
5.健全质量评价考核体系…………………………………19
(二)创建五大工程…………………………………………20
1.质量发展的平安工程……………………………………20
2.质量发展的满意工程……………………………………21
3.质量发展的品牌工程……………………………………21
4.质量发展的文化工程……………………………………22
5.质量发展的惠民工程……………………………………23
四、保障措施………………………………………………………23
(一)加强组织领导…………………………………………23
(二)完善配套政策…………………………………………24
(三)强化法治建设…………………………………………24
(四)强化检查考核…………………………………………24
(五)关注市民评价…………………………………………25
前 言
质量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也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使质量工作在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西安市质量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西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积极探索建立大质量工作格局,实施多元共治,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全市质量工作呈现出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2014年荣获全国“年度质量魅力城市”称号。
(一)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产品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1%,城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3%,进入国内中上游水平。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7.2%,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为98.8%,种植业产品总体合格率为98.7%,畜禽产品总体合格率为100%,在全省、全国均保持先进水平。工程质量稳定提升。2014年大中型工程和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新开工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服务业示范点(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提质增效态势初现。2014年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到80和85。商贸服务加速转型升级,服务标准化、连锁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新型流通业态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健康,设施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配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排名上升。交通运输业满意度提升较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质量发展能力优势明显。工业企业向“产品+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加速转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4年全年收获良好天数211天。秦岭北麓生态破坏得以有效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活饮用水水质稳定,生态水面积扩大,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如期完成,“两河一区”(新河、氵皂河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污染治理全面达标,污水处理成效显著,噪音、重金属、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经济运行质量稳中向好。2014年全市经济实现“三个突破”,地方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人均突破10000美元,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经济总量实现争先进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1%。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6.8%,高出生产总值增速6.9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非公经济占比达到52.7%,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左右,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8.5%。
(二)质量安全稳定可靠。
“十二五”期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重大质量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连续8年全国领先。2014年全市基本食品合格率97.8%,基本药物合格率达98.3%。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工程质量总体受控,事故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旅游市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定检率、监检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100%,万台设备死亡率为0.1,远低于国家0.46的控制指标和0.39的全国平均水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卓有成效,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质量基础更加坚实。
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四大质量基础在各领域的支撑作用发挥良好。“十二五”期间相继出台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化战略意见以及名牌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技术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日趋成熟,工业、农业、服务业、文化产业以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行业及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和试点工作带动效果明显。市场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监管有力。C标志认证工作全面推动。产品、工程、节能、环保监测体系运行稳健、能力不断提升。一批国家、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相继建成。质量体系、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稳步推进。无公害产品(基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基地)认定硕果累累。
(四)品牌建设亮点纷呈。
围绕促进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同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产业的发展,积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2013年2家企业获得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014年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获批筹建。截至2014年底,全市拥有省、市质量管理奖28家,省、市国际知名品牌23个,省、市名牌产品514个,省、市服务业名牌81个,驰(著)名商标2081件,中华老字号1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无公害农产品358个,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105个;国家4A级旅游景点27个,四星级以上饭店36家;“鲁班奖”44个,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五;“国家优质工程奖”43项,总数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长安杯”178个,“雁塔杯”226个,省级结构示范工程399个。一批管理规范、品牌知名度高、服务质量好、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集群已经形成。
(五)质量创新成效显著。
创新工作理念,将质量工作上升到质量强市的战略层面;创新工作机制,将质量建设作为市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大质量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质量多元共治,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先进区县、示范区县争创活动和质量兴企、“质量五进”活动,开展城市质量状况分析和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顾客满意度调查等,质量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实施创新驱动,一大批专利、标准的产生助推“西安制造”向“西安创造”迈进,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达到15336余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7.90件。
(六)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多部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得到切实改善,质量法制基础进一步夯实。
综上所述,尽管全市质量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是,总体质量形势并不容乐观,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公众质量意识不强,公共服务满意度不高,环境质量脆弱,质量发展的现状与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提质增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西安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发展还有较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抓质量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务必强质量”的理念,大力弘扬西安质量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和经济运行质量,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和谐、城市宜居、人民幸福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提高质量水平必须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先进消费理念,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更好地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建立质量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建设适应质量发展的专业队伍。
2.安全为先。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3.依法管理。把依法管理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大力简政放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惩治假冒伪劣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地方质量法规体系,优化质量发展法治环境。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强化执行有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突出监管重点。
4.社会共治。把社会共治作为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建立并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格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志愿服务,形成质量多元共治格局。
5.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放、管、治”三位一体理念,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创新质量管理机制体制、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强化质量宏观管理,保持质量发展新常态。探索建立质量设备、人才共享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快质量技术创新。支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和技术攻关。
6.凸显特色。把凸显特色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发挥优势,取长补短,彰显西安质量发展在历史积淀、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将其转化为质量发展的创新优势、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及发展优势。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提升,质量工作制度更加健全,质量技术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满意度稳定提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创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果,质量竞争优势较强,质量总体水平在西部领先,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实现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迈入“质量时代”。
2.具体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航空航天、汽车、电子信息、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制药、通用专用设备、卫星导航等优势制造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农产品和食品确保安全,质量优良。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工程质量稳定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迅速。
(3)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省、市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骨干企业品牌价值进一步显现。生产性服务领域服务体系健全,运行规范,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价值充分体现。生活性服务领域标准覆盖率和服务规范性大幅提升,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稳步提升。建成一批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一批地方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和项目,行业自律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4)环境质量目标。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治理效果显著,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主城区、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较高水平,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可靠,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浓度大幅下降,功能区噪声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违法案件、事件处理及时有效。城乡居民对环境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5)经济运行质量目标。到2020年,经济运行更加健康平稳,发展速度同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地位进一步凸显。进出口额稳步增长。科技进步贡献率持续增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国内生产总值协调增长。资源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良性发展,专利授权量保持稳定增长。
(6)品牌打造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全国、省、市级工业、农业、服务业品牌、标准示范区。质量奖、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优质工程数量持续增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品牌企业影响力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五大体系。
1.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保障质量安全中的能动作用。
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与社会监督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担保责任,积极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多元救济、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和服务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幼老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的能力。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经营环节的治理力度。加强对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和服务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2.健全质量基础支撑体系
夯实质量管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增强质量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形成专业权威、管理规范、服务优良、水平一流、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改革标准化工作。深化标准化改革,放开搞活标准制定,突出政府制定标准的公益属性,取消政府对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鼓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发挥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作用,配合国家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提高标准化服务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水平,继续保持和提高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落实企业标准主体责任,把企业标准承诺纳入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地方标准、地方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权威性和认可度,强化标准化在推进城市治理和经济发展中的引领、规范作用。积极参与国际(一带一路国家)及国内的标准活动。
加强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计量科技创新和测试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强化计量在住宅用水、用电、用气和零售等贸易结算,环境质量监测、疾病诊断与治疗、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计量检测服务,加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管力度。做好《西安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与实施。
加快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健全与支柱产业相适应,布局合理的国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评价实验室,提升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质量管理、计量测试、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改进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助力。加快质量检测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渭北新城(渭北工业园区)、航天新城(航天基地)大型检测设备仪器共享服务,努力打造高水平的质量技术服务队伍。
重视质量研究和学术交流。努力改变质量研究工作滞后局面,设立专业机构,加强宏观质量管理、质量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管理、标准化、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市场调查、质量评价、质量(计量)对比、创意设计等领域的作用,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认真研究“互联网+”、“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变化。积极开展国际、国内质量发展交流与合作。
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整合资源,切实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质量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信用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3.健全质量诚信监督体系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收集与发布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发布质量信用“红黑榜”。鼓励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规范信用评价行为。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支持企业明示质量承诺,发布质量信用报告、社会责任报告(CSR),鼓励企业申报质量信用等级,将企业的信用和金融信贷、建设立项、科研、评优等挂钩。
4.健全质量素质教育体系
充分发挥西安教育资源优势,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提升全民质量素养,使西安成为全国质量教育基地,凸显西安质量工作特色。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强化一线员工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5.健全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城市质量状况调查制度,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经济运行质量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监测等手段开展质量状况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提升质量的重要手段。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健全考评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二)创建五大工程。
1.质量发展的平安工程
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围绕重点消费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安全、环境保护和消费服务等热点问题,加强质量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制度。严厉打击消费品、食品、药品、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等领域质量违法犯罪案件。深化粮油店、早餐、馒头、肉菜、豆制品等“放心食品工程”。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打击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中华老字号商标、“三品一标”领域的侵权行为。查处网络、媒体等销售渠道因商品质量造成的侵权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强化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组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构建全市电梯快速应急救援网络(96333),深化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试点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分类监管、社会多元共治的责任链条。
2.质量发展的满意工程
推行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职能部门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实施“放、管、治”三位一体,通过满意度测评等手段,倒逼行政事业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对列入国家、省、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文化、现代服务业、水利、电力、生态环保工程以及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切实保证质量的稳定和进一步提升。对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回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将质量安全监管自始至终贯穿到每个环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放心工程。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美化市容市貌,狠抓治污减霾,实施缓堵保畅,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提升城乡宜居质量。
3.质量发展的品牌工程
继续实施名牌发展战略。认真实施《西安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在“一心、两带、七组团、十板块”的产业空间新格局和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领域中,充分发挥品牌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完善鼓励措施,加大奖励和政策倾斜力度,为品牌建设和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在制造业领域打造出产品质量卓著,管理先进,规模较大,国内领先,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能够支撑西安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势品牌;在服务业领域打造出保持西安经济稳定发展,提高人民福祉,提升西安形象的知名品牌;在农业领域打造全市人民饮食安全的放心品牌;在生产和服务型组织中打造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质量管理领军企业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
4.质量发展的文化工程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在企业层面,树立质量是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清洁生产、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社会层面,推进先进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在宣传层面,搭建形式多样的质量工作宣教平台,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世界环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文化,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先进典型,普及质量基础知识,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增强社会各界对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5.质量发展的惠民工程
改进质量投诉工作,大力提高质量投诉受理、处理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做好投诉举报与司法、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标准。提升商品质量、住宅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提升购物、交通、医疗、养老等领域服务标准化水平,改进服务质量,优化消费环境。强化计量惠民。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加强早市、小型果蔬门店和季节性农产品计量失准常发易发区域的监管,规范计量交易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施房屋装修质量检查、室内空气检测、民用三表抽查等惠民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研究质量发展重要事项,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规划的落实和推进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制定实施计划、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本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多规协同的原则,加强本规划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专业规划、意见的衔接,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创新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及措施,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得以实现。优化质量发展奖励机制,完善质量工作奖励政策,鼓励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质量奖项和质量奖励基金。
(三)强化法治建设。要运用法治思维统领质量发展,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产品、工程、环保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需要地方立法的事项及时做好立项及制定工作。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从严规范、治理执法行为,廉洁自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四)强化检查考核。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本规划的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市政府将本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质量强市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关注市民评价。要把市民对质量发展的感受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有计划的采用多种测评手段,通过不同方法和途径,让老百姓评价质量发展情况,分享质量发展成果。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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