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6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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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切实做好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中秋、国庆假期是我市每年旅游接待的高峰期之一,将有大量中外游客进入我市旅游观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从即日起,启动假日旅游联动机制。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早动手、早准备,加强组织协调,杜绝松懈情绪,周密进行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预案,以有效措施确保假日旅游规范有序运行。


二、强化安全保障,确保假日旅游安全


近期全国各地的突发事件较多,加之中秋、国庆假期正值我市雨季,给旅游安全工作,特别是以山岳型景区为核心的景区旅游安全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切实防止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节前,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道路、食品安全、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客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旅游节庆活动等游客密集场所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市交通、公安部门要监督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监管,指导各景区科学规划最大安全容量,制定分流预案。市公安局要加大对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打击力度。市食品药监局要加强旅游单位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市卫生局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先抢救收治伤员、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市质监局要对全市所有游乐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坚决停止运营。市气象、防汛、水务、国土部门要做好假日期间的天气预报和防汛、防泥石流等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完善相关预案。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进行风险提示,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


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各区县、开发区作为本辖区旅游市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查处旅游沿线公路、旅游景区(点)周边无业人员拦截外地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点)内外的旅游商店、旅游餐馆和摊贩的经营行为,完善旅游景区(点)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质量,避免发生重大游客投诉和反面典型媒体曝光事件。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对黑导、野导、围尾游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和督导。特别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的治理情况进行查处。要继续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有效方式,在节前和节中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维护旅游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保护游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


四、注重疏堵结合,确保旅游道路畅通


突出假日期间的旅游交通组织引导工作,确保我市在假日车流高峰情况下交通畅通。临潼区、曲江新区等旅游景点密集的区域,要积极做好假日期间旅游停车位的扩容工作,开辟临时停车场或停车位并制作相应标识。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交通秩序的管理、疏导工作,确保城市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以及景区周边、游客密集场所等热点区域的交通秩序顺畅;市交通局、市地铁办要做好公共交通运力的调配补充,要对热点旅游线路配足运力,加强调度管理,做好等车排队引导,并适当提供饮水、遮阳等服务措施。地铁和城市主要公交线路要延长服务时间,配足人员力量,妥善应对游客高峰。


五、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各级旅游部门要精心策划、及时开发富有节日气氛和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挖掘旅游消费潜力,活跃旅游市场。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平台展示西安旅游的新形象,组织招揽更多的游客。要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增强旅游便利性。


加强公共信息服务。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动态发布关于住宿、饮食、气象、卫生和景区接待量等服务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游。


加强假日值班工作。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发生突发性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杜绝因瞒报、误报、漏报、迟报而误时、误事。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假日期间的投诉电话、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9月25日前报市旅游局。(电话:86787611,传真:8678760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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