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1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巩固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城市管理改革,整合城市管理职能,落实区级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事权下放,实现事、责、权、利四统一。切实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重心下移,解决“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问题。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一体化、全覆盖的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平台,形成责权明确、责任量化,指挥有力、运转协调,智能高效、反应迅速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管人、谁管事,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巩固一批、提升一批、集中力量攻坚一批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措施,重点解决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市容、生态、设施、秩序环境持续提升,努力打造优美宜居城市,积极推进美丽西安建设。
“巩固”是指在保持原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完善规章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更加行之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不断扩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果。
“提升”和“攻坚”是指拓展城市管理精细化领域与内容,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建设、改造等有效手段,加快软硬件建设,攻克管理顽疾,打造城市亮点,不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程。
二、工作机制
(一)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市四城联创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督促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检查、评比和考核。
(二)转变管理方式,不断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提高我市数字城管平台作用,整合单元网格的规划、市容、环保等管理职能,实现“定格、定人、定责”,使城市管理一体化、全覆盖,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硬件建设和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制度建设,从行业角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区县主体责任。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城市管理执行、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管理,发挥现场管理作用。社区(小区)发动群众参与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巩固类任务。
1.进一步规范标准,巩固百条标准化管理街建设成果,辐射百条背街小巷。做到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入位、朝向一致、规范有序,无私划车位、无车辆占压盲道现象;沿街门店严格执行“门前三包”,无出店经营、无乱堆、乱放杂物,无污水横流现象,无一店多牌、无乱贴乱挂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无野广告散发和张贴;道路干净整洁,主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市市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民政局〕
2.取缔非法占道夜市,巩固便民市场(夜市)整治效果。便民市场(夜市)要按照划定区域和规定时间进行经营,不得乱设摊点、扩大经营区域及超时经营,保证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年底前,全市便民市场(夜市)管理到位,无非法占道夜市。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背街小巷保洁,巩固道路机扫成果。继续扩大机扫面积,加大道路冲洗频率,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及时消除道路、道牙和交通隔离护栏下等市政设施周边积尘,加大人行道和树坑保洁,确保道路见本色,人行道和树坑干净整洁。年底前,背街小巷保洁效果基本达到二类道路保洁水平。
〔市市容园林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容貌治理,巩固绕城和三环周边环境整治成果。加大对城中村内道路清扫保洁力度,落实垃圾清运制度,加强公厕保洁和管理,整治乱搭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加大城乡结合部公共设施建设。巩固绕城和三环沿线立面景观环境整治成果,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年底前,三环内城中村达到道路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有序;绕城和三环沿线立面景观环境进一步改善。
〔市市容园林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委、市市政局〕
5.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巩固违法户外广告整治成果。全面落实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加强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完好;开展机动车辆车体广告集中整治工作,拆除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年底前,基本消除机动车辆设置的非法车体广告,完成对一环、二环、三环及城市主干道所有非法户外广告的拆除。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继续推进夜景亮化工程,巩固城市夜景景观效果。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加大无灯街巷改造工作力度。继续实施夜景亮化提升,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进一步完善南北中轴线、南二环、文景路、丈八路、长乐路等5个街区夜景增亮工程。年底前,完成4条道路的照明设施改造。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7.加大治理城区线缆乱象,巩固“架空线缆”落地成果。加大废旧线缆、线杆拆除及线缆整理归顺工作力度,加快架空线缆落地步伐,消除城区内主干道线缆垂挂、掉落现象。年底前,完成40公里、10条道路的线缆落地任务。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市建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8.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巩固工地扬尘治理成果。建筑工地围挡规范统一,保持美观整洁。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标准,严格执行湿法作业,易扬尘物料、裸露黄土及时覆盖到位。完善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对工地内部道路的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出入口管理规定,确保高尖装载和无资质车辆不出工地,渣土清运通道做到当天冲洗。
〔市建委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9.开展门牌规范设置,巩固路牌治理效果。按照路、门牌设置规范要求,加快对新增和改造提升后道路路、门牌的规范设置,推进解决门牌重牌、缺牌和牌号混乱问题。年底前,全市主要道路、新增道路、改造提升后道路的路牌设置规范有序,量化编码法门牌设置工作全面启动。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强户外宣传噪音管理,巩固噪音扰民整治效果。落实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对临街商业门店、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音响使用等产生的噪音、建筑工地施工噪音超标及交通噪音污染等的查处力度。年底前,基本杜绝临街商业门店音响噪音、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市环保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建委、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铁办〕
(二)提升类任务。
1.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小广场建设,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及时清掏绿化带垃圾,补栽缺株死株,规范行道树树坑设施,加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按照城市规划布局,创造条件增建公园、绿地广场,为市民群众提供生活休闲娱乐场所。年底前,全市新开工建设4个公园,建成60个街头绿地小广场。
〔市市容园林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
2.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提升市政设施维护水平。建立定期日常维护巡查制度,及时更换破损的各类井盖、雨水井箅等设施,修补坑凹路面,整修主干道两侧人行道破损地砖和道牙,发现处理问题不超过1日,严格按工序完工;常年保持道路上所有标识标志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市容园林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3.增建人行天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选取适宜地点新建人行天桥。通过改造,解决部分天桥与城市缓堵改造后道路断面不匹配问题,提高道路畅通率;整治城区道路红线外坑凹路面、不规范人行台阶,确保与相邻市政道路顺畅对接。年底前,全市新建10座人行天桥。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社区(小区)卫生环境面貌。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纠正违规饲养家禽、宠物行为,整治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占道经营现象。年底前,全市社区(小区)基本达到环境整洁,道路硬化平坦,绿化美化到位,无占道经营。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市政局、市公安局〕
5.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解决重点区域街头流浪乞讨问题。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机制,对城市主干道及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城市广场、宾馆酒店周边等重点区域实施严格管控,有效劝离、安全护送、无条件救助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对利用乞讨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年底前,城市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现象。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6.强化“摩的”整治,提升“摩的”非法营运治理能力。根据非法营运“摩的”营运规律和特点,在“摩的”非法营运高峰时段及双休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控,重点打击。年底前,基本消除一、二类道路“摩的”非法营运现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
7.规范、改造小餐饮店,提升小餐饮店就餐环境。小餐饮店达到证照齐全有效,管理规范。使用清洁能源,硬件设施到位。店内外环境整洁,店内无杂物堆放。“三防”设施齐全,消毒符合卫生要求。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改善市民就餐条件。年底前,提升改造6000户小餐饮店。
〔市食品药监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
8.完善交通设施站点设置,提升交通设施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增加城市公共自行车站点,切实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力度。完善地铁标识,导向标识清晰明了。规范公交站点与名称,站点布局合理、标示准确。年底前,增加80处公共自行车站点、10000辆公共自行车;梳理完善全部公交、地铁站点标识。
〔市交通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市地铁办〕
9.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取缔周边非法占道人力市场。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布局,规范、整治现有市场环境,做到标志醒目,设施完善,服务到位。采取有效手段,引导劳务人员进入劳务市场求职就业。年底前,基本消除劳务人员占道揽活现象。
〔市人社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
(三)攻坚类任务。
1.打造城市主要出入通道景观长廊,深入开展街景美化工程。开展高速城市出入口周边及至二环主干道沿线道路两侧环境容貌整治,整修道路、建筑立面,拆除所有非法广告,提升绿化、亮化效果,逐步打造城市出入通道景观长廊。开展旅游景点周边及主要街区、广场的区域美化工程,对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整修和美化提升,完善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做到整洁美观、特色鲜明、服务配套完备、绿化保洁到位。年底前,开展5处(条)出入干道整治工程,完成10处区域美化工程。
〔市建委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市政局〕
2.整修改造百条背街小巷。在巩固百条标准化管理街建设成果基础上,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市区分建、以区为主、统一规划设计的原则,辐射百条背街小巷进行整修提升改造,达到环境干净整洁,道路通畅,公共设施完善,绿化配套到位。年底前,全市完成百条背街小巷整修改造任务。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
3.建设果品蔬菜便民销售网点,强化集(农)贸市场管理。从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对集(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集(农)贸市场环境面貌与管理水平。同时,针对目前还存在的群众买菜难问题,各区县、开发区选取适宜位置建设标准规范的果品蔬菜便民销售网点。年底前,全市建成10个果品蔬菜便民销售网点,现有集(农)贸市场实现规范管理。
〔市工商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继续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作为主要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各项任务的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细化方案,强化督导。市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工作计划(3月底前下发并报市四城联创办),强化日常检查与督导,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及时协调解决牵头问题,全面做好牵头负责工作。
(三)认真检查,严格考核。本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纳入2015年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市考核办和市四城联创办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市四城联创办要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市政府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负责。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完善检查考评机制,每月底将精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四城联创办。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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