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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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7日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


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核查对象


(一)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在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的,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实施步骤及相关事项


(一)2015年1月24日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在前期开展“吃空饷”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界定的“吃空饷”情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材料。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在单位内部对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2015年1月26日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将逐级汇总核查后的“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报送材料包括: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吃空饷”人数及清理处理情况、查处责任人员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详见附表)。


(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发挥管理职能,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所属事业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要认真审查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材料,核对单位基本情况、发现的“吃空饷”情况及处理结果等,对不实之处要及时纠正,防止弄虚作假。


(三)各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对“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联合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群众举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要认真查处,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要根据掌握的机构编制、人员基本信息、工资发放信息等,逐级对报送的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重点检查。通过层层核查,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有关数据准、底数清,要做到清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工作纪律与治理要求


(一)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准确把握中央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对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以及在单位挂名不上班、已终止人事关系但仍领取工资津补贴等各种名目的“吃空饷”,要坚决追缴资金,核减单位编制和预算经费,严肃查处责任人。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从严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集中治理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重要措施,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对在“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


(三)要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问题情况复杂,集中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在治理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和落实有关政策,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集中治理的审核和情况汇总,按要求上报集中治理情况(含电子版)。


附件: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


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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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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