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5〕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31 13:50: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全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企业赶工期、抢任务现象普遍存在,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集会、庆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季节性天气灾害时有发生,冬季取暖安全隐患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及时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和防范措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和一线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分片、分行业包抓,扎实开展工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近期和春节前后的情况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


要针对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的路面巡查力度,加强行驶车辆的动态监管。要加强农用车非法载人,机动车超速、超载,驾驶人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各类运输车辆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车辆带“病”运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场站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制度,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对于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节日期间禁止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商业性促销活动。


(三)消防安全。


要按照市安委会、市消安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14〕22号)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旅游景点、大型商场、网吧、娱乐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及“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执法力度,对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坚决依法整治取缔。


(四)建筑施工安全。


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认真审核建设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临边作业等高危施工作业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


(五)燃气管网安全。


要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进行燃气生产、经营、建设、充装以及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等行为。要按规定对燃气调压器管网进行维护维修,认真查处天然气管线占压、泄漏、交叉等行为。要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对居民小区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安全咨询活动、入户安全检查、皮管更换等服务,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六)地铁运营及施工安全。


要对运营的一、二号线车辆、信号、屏蔽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运营安全。要认真做好进站乘客安检工作,严禁其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进站乘车。节日期间地铁工作人员要全员上岗,确保各方面安全。地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七)特种设备安全。


要加强锅炉、电梯、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坚决杜绝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和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登记,定期对检验、充装等环节进行检查。


(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


要确定非煤矿山重点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开采和超能力生产的查处力度,防止利用非法民用爆炸物品进行非法开采和超能力生产。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将防止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防止遇水受潮、火灾爆炸、雷击等事故和灾害发生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要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严格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停产放假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


三、认真督导检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责任”的要求,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及人员流动量大等实际,严厉打击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及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等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成立暗访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暗访力度,做到彻查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应急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办字〔2014〕11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迅速安排部署,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4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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