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4〕4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4年7月29日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西安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总体部署,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市政发〔2013〕2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合目标
按照中、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清理整合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压缩数量、调整规模、保障重点、注重绩效,为“集中财力办大事”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合原则
一是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资金需求。
二是集中使用。打破专项资金部门封闭管理、预算基数固化等限制,统筹安排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有进有退。改变专项资金“基数加增长”的管理模式,核实设立依据,明晰设立时限,定期予以清理。
四是公正透明。专项资金设立、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要公开透明,并逐步建立规范严格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
五是绩效管理。专项资金设立有明确绩效目标,全程跟踪问效,使用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三、清理整合范围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经济发展类、社会事业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资金,不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直接使用的业务工作经费。
四、清理整合方法
一是清理规范。对已到期、任务已完成和失去政策依据的专项资金,给予清理取消;对有明确政策期限的项目,到期后清理取消;对连年结转、不符合实际情况、效益低下的专项资金,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是归并整合。对符合中、省、市政策目标,使用方向和资金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其中:
对经济发展类资金,采取按主管部门和按项目(重点任务)两种方式进行整合。原则上同一部门管理的资金归并为一项,确实无法归并的,要根据使用方向、支出内容及使用绩效归并压缩项目个数;对使用方向相同或相近,由不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归并为一项,在资金分配使用上打破部门、行业、基数限制,各主管部门按照资金扶持方向征集项目,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当年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资金。
对社会事业类和公共服务类资金,主要采取按项目(社会事项)整合的方式,属于同一类社会事务、资金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原则上整合为一项。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规范专项资金设立。今后无特殊需要,一般不设立新专项资金。各部门承担的新工作、新任务,首先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结构予以解决,确需新设立专项资金的,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提出行业规划、编制可行性报告、设定具体任务和绩效目标,商市财政局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报市政府审批。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和中、省、市政策变化情况,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每年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随同年度预算一并报审。对已完成任务的自动取消,对使用方向或支持范围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削减规模或予以取消。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切实改变在本部门内部归口使用、分散安排专项资金的现状,实现集中使用、统筹安排。
三是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市级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及早研究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使用方向,并在资金安排上适时调整使用投向和具体支持项目。2014年要根据清理整合结果,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后年度不断完善。同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简政放权改革,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要求,对同一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由主管部门负责征集项目,纳入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对不同部门管理的同一类资金,分别由各部门征集项目,纳入市级财政项目库,资金安排上打破管理部门、预算基数限制,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绩效情况统筹提出安排意见,随同年度预算报审;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新的重大项目任务,在涉及任务的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
五是实行项目库管理。从编制2015年预算起,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通过项目库单独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利用项目库管理平台,征集储备各类型项目,广泛采用专家评审、竞争性分配等形式择优选择项目,统筹安排项目,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改变资金等项目的现状。对社会公众申报、公开征集项目的专项资金,要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征集、筛选、审核、安排项目。
六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要注重绩效,专项资金设立和安排必须明确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资金使用过程中要跟踪问效,进行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结果要实施绩效评价,进行反馈公开。要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注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使用绩效好的加大支持力度,对使用绩效差的削减或取消下年度专项资金。
六、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指定专人,夯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政策,改变传统思维模式,努力适应新变化,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财政部门要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
三是强化监管、务求实效。财政部门和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努力提升资金效益。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各个环节以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风险点,严肃查处问题并追究责任。逐步推进专项资金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务求取得改革实效。
本方案从2015年预算编制年度起实施,2015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按照2014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结果编制,以后年度按此方案开展清理并编制年度预算。
附件:西安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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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统计表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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