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4〕1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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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4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已经2014年3月24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西安市2014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缓堵保畅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结合《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统筹城市交通长远规划与近期治堵工作目标、路网体系完善与重要节点整治改造、智能化交通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推进、交通治堵治乱与交通文明行为培养等工作,反复抓、抓反复,一抓到底,持续开展交通治堵工作,努力营造安全、便捷、高效、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细化交通设计,完善综合交通规划体系。


1.加快推进主城区快速路网建设,围绕加强环城路、二环路、三环路及绕城高速与城区主干道路衔接进行调研论证,5月份提交《西安市主城区(绕城以内)主干路快速化建设改造方案》和《西安市公交枢纽及场站选址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2.完成《西安市地铁线网站点周边土地利用规划》(4—6号线及临潼线),同步规划换乘枢纽、停车设施、行人过街设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3.全面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建立大型市政工程交通设计制度。完善交通设计指引,出台城市道路断面及交叉口、公交首末站、出租车停靠站、公交港湾、城市道路街具等设计导则。(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4.5月份提交主城区铁路货运专线拆除改造规划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推进工程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5.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6月份地铁2号线南段通车试运营,年内地铁3号线24座车站(不含换乘站)主体结构封顶,加快地铁4号线工程建设。合理设置占道围挡,做好交通疏导。(牵头单位:市地铁办)


6.加快重点路网建设。完成南门与环城南路综合改造、太白南路与丈八东路立交、东大街综合改造、长乐路综合改造、长沣路、龙钢大道、太白南路断面改造等工程建设,推进韩森东路、经九路、新安路、秦汉大道、桃园北路、红庙坡路、幸福路北延伸等道路建设。(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7.打通公园北路、开元路、凤城二路、高新六路、科技八路、纬二十八街等断头路。(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8.按照“小街坊、密路网”方式,建设改造支路20公里,改造公交港湾、交叉口各30处,建设改造非机动车专用道10公里。3月份提交主城区人行天桥或过街通道建设方案,年内完成人行天桥或过街通道12座,改造完成主城区桥墩占用道路的人行天桥。(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三)提升服务水平,创建公交都市。


9.优化公交线网,调整与地铁1、2号线重复及远郊区发车进入主城区的公交线路10条以上。按照“逐线逐站”方式推进公交与地铁接驳,增设微型公交线路10条以上。试行开通“大站快车”和“定制公交”线路3条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10.调整公交站点设置,4月份提交东、西、南、北大街及解放路等主要公交走廊线路密集站点分站设点实施方案,9月份完成一环区域内站点改造。(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11.建成城南客运站公交枢纽和西二环桥下等5个以上公交场站(首末站),新增场内公交停车位1000标台以上,更新及新增微型公交200辆、大型公交350辆。(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12.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年内开工建设西安北站、城西综合交通枢纽,确定城南交通枢纽建设方案。10月份结合《西安市公交枢纽及场站规划》提交现有交通客运站利用改造方案。(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13.增加地铁站内引导标识和周边道路指引标识。在地铁站点增设长安通售卡点30处以上。(牵头单位:市地铁办)


14.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5月份提交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检查和投诉处理力度,持续治理出租车各类违规行为,开展黑车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15.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在地铁1、2号线站点和主城区公交枢纽、居住集中区全面布点,投运公共自行车2万辆以上。简化办卡流程,增加办卡网点,办卡12万张以上,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率。(牵头单位:市建委)


(四)治理堵点乱点,深化交通秩序管理。


16.以区为主,按照“一点一策”方式,综合治理学校、医院、客运站等周边交通堵点、乱点,对重点和难点实施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7.以区为主,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重点整治占道修车、洗车及私设桩闸等行为,治理便民早市超时、超范围占道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8.统一设置主城区(绕城以内)指路标牌和主要干道、交叉口空中分道标牌,同步清理不规范及私设的标识标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9.以区为主,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清查道路上长期放置、无人过问的废旧机动车。加强对渣土车管控,持续开展黄标车、无标车和货车走限行区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提高快速处警能力,主城区(绕城以内)发生事故1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高快速理赔知晓率和未按要求快速撤离处罚力度,快速理赔在轻微事故处理占比达到70%以上。实施干道拖车值守制度,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公交车辆故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1.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3月份提交主城区(绕城以内)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方案,二环内实现主干道及节点电子警察监控全覆盖,同步完善停车电子诱导设施,提升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2.推进片区交通综合改善,治理片区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交委办)


23.加强作业车辆管理,严控各类作业车辆高峰时段上路,定期进行通报。及时消除绿化等设施对行车安全视距、交通标志、交通运行的影响。(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继续缓解停车难,治理乱停车、乱收费。


24.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8000个以上,投入使用4000个以上,启动全市停车资源统一登记平台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建委)


25.3月份出台人行道上及道沿以下停车位设置规划和施划标准。按照应划尽划原则,每季度施划停车位2000个以上。扩大特定区停车位范围,增设特定区停车位2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


26.以区为主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治理各类违法违规停车行为。巩固城区主干道禁停成效,规范支路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


27.4月份提交利用闲置资源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管理办法和简化审批流程。动员沿街单位、社区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错时停放45处以上,停车位3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建委)


28.加强收费人员管理,治理各类违规行为,严禁以包代管行为,全部站点实行电子收费,长安通刷卡比例达70%以上。(牵头单位:西安城投集团)


(六)推进管理创新,建立完善交通协调机制。


29.加强属地化管理,推进事权下放和管理重心下移,明确各区、开发区在交通环境综合治理、静态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牵头单位:市编办)


30.统筹安排年度重点工程开工时序,避免集中施工。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对主干道、重要交通节点围挡施工,必须编制交通疏导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全面提高围挡管理水平。开展施工围挡专项治理,整治超时限、超面积围挡现象。(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31.加快推进交通管理设施维护市场化进程,3月份提交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护栏、执法停车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2.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发展,5月份提交《西安市现代物流体系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城市配送体系,10月份提交《加强城市配送管理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33.整合和完善交通信息发布机制,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交通运行信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七)坚持舆论引导,深化宣传教育工作。


34.加强缓堵保畅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布2014年缓堵保畅主要工作,宣传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理念,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曝光典型违规违章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5.开展“文明行车零违章、文明乘车跟我排、文明行路不闯灯”等系列活动,深化文明交通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36.加强交通安全和法制培训,积极开展行人安全教育活动,利用驾校培训和地铁电视、公交移动电视及户外电子大屏,面向社会宣传新法规、典型案例、易发事故和快撤快赔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委会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支持各区和开发区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细化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各责任人,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机制保障。在客观评价三年缓堵保畅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强化机制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交通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交通综合治理。


(四)严格监督考核。市考核办、市交委办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手段和方法,加大对工作实效的综合考评,强化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和考核。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采取下发预警提示函、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评议、媒体曝光等方式,强化目标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西安市2014年缓堵保畅任务分解表(略)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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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