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4〕1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宜居城市和美丽西安建设,制定如下城市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总体目标
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城市管理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事权下放、分级管理,形成机制顺畅、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格局。
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明晰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夯实工作责任,重点解决市政设施维护、保洁、街区景观、绿化、交通秩序等方面问题,打造更加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持之以恒的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优美宜居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统一安排部署,实施精细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四城联创办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综合统筹、协调安排城市管理工作,督促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评比和考核。
(二)制定工作规范,落实标准管理。市规划部门要积极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切实做好规划先行。负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做好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道路开挖、城市绿化、街景街具、夜间亮化等工作规范规程,特别是制定2014年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规范标准,从行业角度实施标准化管理。
(三)落实区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落实、执行的主体职责,严格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规程落实标准化管理,实施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日常管理,发挥现场管理作用,指导社区发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设百条标准化管理街。每个区县、开发区以主干道、城市出入口、景点周边为重点,开展建设城市标准化管理街。标准化管理街要做到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规范化管理,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朝向一致,沿街门店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无出店占道经营、无果皮纸屑、无一店多牌和乱贴乱挂现象,无私自设划车位、无挤占盲道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无野广告散发和张贴。年底前,全市建成百条标准化管理街。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市市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民政局〕
(二)解决蔬菜早市和便民市场(夜市)管理不到位问题。总结蔬菜早市和便民市场(夜市)设置管理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管理。建成区设立的早市和便民市场(夜市)要按照划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间进行经营,不得乱设摊点、扩大经营区域及超时经营,保证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年底前,已审批设立的53个蔬菜早市和44个便民市场(夜市)管理到位。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解决门头牌匾设置不规范问题。城区沿街门店、地下通道(经营商户)门头牌匾统一设置、整齐美观、用字规范、手续齐全,无一店多牌和乱贴乱挂现象。年底前,城区主干道沿街门店门头牌匾设置规范。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解决建筑垃圾消纳不规范问题。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建筑垃圾消纳场日常监管,建筑垃圾要在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加大对渣土车闯红灯的处罚力度,渣土车的事故率较上年下降20%。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做到入场建筑垃圾及时推平碾压;采取湿法作业,防止尘土飞扬;出入口道路硬化到位,有冲洗设施。年底前,所有消纳场基本达到标准要求。
〔建筑垃圾消纳工作任务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渣土车清运过程监管工作任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市房管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五)解决绿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及时清掏绿化带垃圾,对缺株死株及时补栽,规范行道树树坑设施,完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标准及实施细则。提升绿化园艺水平,在较为宽阔的街道可加装花架和花篮,形成颜色多样、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立体化格局。年底前,全市建成6个公园,60个街头广场,28条道路绿化水平明显提升。
〔市市容园林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道路保洁水平。扩大机扫面积,加大道路冲洗频率,实现城区主要道路由清扫向冲洗的转变,提升城市道路的清洁质量。合理使用洗路机或高压清洗车等高效节水的环卫专用机械,及时消除道路、道牙和交通隔离护栏下等市政设施周边积尘,达到道路见本色的作业标准。加大人行道和树坑的保洁力量,确保人行道和树坑干净整洁。强化背街小巷保洁力度,不断提高保洁水平。年底前,全市机扫率达到80%。
〔市市容园林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深化人行天桥精细化管理。各区要完善辖区内人行天桥市容环卫工作的考核及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人行天桥整洁有序。通过旧桥改造,解决部分天桥与城市缓堵改造后道路断面不匹配问题,提升改造主城区桥墩占用道路的人行天桥,提高道路畅通率,确保通行安全。年底前,在全市新建10座以上人行天桥,改造旧桥10座。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继续解决“架空线缆”落地问题。加快架空线缆落地步伐,加大废旧线缆、线杆拆除及线缆整理归顺工作力度,消除城区内线缆垂挂、掉落现象,美化空间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年底前,完成70公里、20条道路的线缆落地任务。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市建委、西安供电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九)继续深化城市夜景景观提升工作。加强对功能灯日常维护,确保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加大无灯街巷改造工作力度;抓紧实施夜景亮化提升工作,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年底前,完成南北中轴线、南二环(二期)、东大街、长乐路、丈八东路、文景路等6个街区的夜景点亮增亮工程。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供电局〕
(十)解决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不到位问题。加大日常检查和维护力度,及时更换破损的各类井盖、雨水井箅,修补坑凹路面,整修主干道两侧人行道破损地砖和道牙,定期清洗维护道路上所有标识标志。年底前,全市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标准和水平明显提高。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市容园林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西安供电局〕
(十一)解决书报亭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书报亭要按照划定区域进行经营,无超范围经营,无出店占道经营,亭身无乱贴乱挂野广告,周围无乱堆乱放,做到证照齐全、整洁有序。年底前,全市275个书报亭达到规范经营干净整洁。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十二)解决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条例,加强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完好。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维护良好的户外广告市场秩序和城市容貌环境秩序。开展机动车辆车体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基本杜绝不规范设置问题,严禁在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交通工具发布户外广告。年底前拆除166个违法户外广告。
〔市市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十三)解决放心早餐点和“群众厨房”销售店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放心早餐点要按照划定区域和规定时间进行经营,不得乱设摊点,超时经营,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证件上岗,无超时经营现象,保证地面整洁干净。“群众厨房”销售店要按照规定地点和经营项目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年底前,全市所有放心早餐点、“群众厨房”销售店达到规范经营。
〔放心早餐点管理工作任务由市商务局牵头,“群众厨房”销售店管理工作任务由市粮食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解决建筑工地管理不精细问题。建筑工地围挡规范统一,保持美观整洁。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扬尘管理标准,施工采取湿法作业,易扬尘物料、裸露黄土及时覆盖到位。完善建筑工地规章制度,加大对工地内部道路的覆盖力度,严格执行出入口管理规定,确保高尖装载和无资质车辆不出工地,渣土清运通道做到当天冲洗。
〔市建委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五)解决部分街区建筑立面及街景不美观问题。未改造提升的街道,年底前要参照三年提升的工作标准全部改造到位;开展主干线、出入口延伸线、广场和旅游景点周边区域美化工程,做到立面美观大方、地面平坦整洁、绿化美化到位。年底前,最少完成30处区域美化工程。
〔市建委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市政局〕
(十六)解决社区服务设施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占用、挪用社区服务设施的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设施作用,设置蔬菜销售、日常用品零售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年底前,全市社区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改办、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十七)解决部分道路路牌和门牌设置不到位问题。按照路牌和门牌设置规范要求,加快对新增道路路牌和门牌的设置,及时对改造提升后道路的路牌和门牌进行重新规范设置;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更正路牌和门牌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年底前,全市主要道路、新增道路、改造提升后道路的路牌和门牌达到干净美观、设置规范。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解决部分道路行车标线设置不规范问题。按照行车标线设置规范要求,加快对新增道路行车标线的设置,及时对相连道路的行车标线进行重新规范设置;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更正行车标线不规范问题。年底前,全市道路行车标线设置合理规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市市政局〕
(十九)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加大对临街商业门店、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音响使用等产生的噪音,建筑工地施工噪音超标及交通噪音污染等的查处力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年底前,基本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市环保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地铁办〕
(二十)解决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地铁站周边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问题。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取缔各类占道、流动经营摊贩,加强道路保洁。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周边无非法营运车辆、无“摩的”载客、无车辆乱停放、无占道经营,确保周边交通顺畅,秩序良好。
〔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周边工作任务由市交通局牵头,地铁站周边工作任务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地铁办、市市容园林局、西安火车站〕
四、保障措施
(一)考核。本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纳入2014年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市考核办和市四城联创办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由市四城联创办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与考核。
(二)监督。本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年底前,通过检查考核和征求市民意见方式确定任务完成情况。
(三)奖惩。市政府对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以及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负责,按照日常检查部门的检查情况,对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实施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2014年,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继续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作为主要任务,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积极履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坚持提升改造整治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工程,打造精品街区。
(二)注重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领。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三)深入一线指导,强化综合协调。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2014年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人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第一时间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积极简政放权,提升管理效率。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市发〔2014〕1号)要求,进一步下放城市综合管理事权。实施事权下放,落实费随事转。
(五)细化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督导。市级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细化实施方案、工作计划,2014年3月底前下发并报市四城联创办。同时,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督导,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切实做好牵头负责工作。
(六)认真检查验收,严格考核评比。市四城联创办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明确每个街区的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检查考评机制,每月底将精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四城联创办。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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