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3〕11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目标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目标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任务特别是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各单位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予以下达(见附件),请认真遵照执行。
所下达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的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六项阶段性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是各地在一个时间段实施“三条红线”和六项控制目标的依据,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底线,不得突破。控制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市级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将实行建设项目取水、入河排污口及水污染物排放区域限批。
附件:1.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2.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3.西安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4.各区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控制目标
5.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1
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万m3
附件2
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备注:2015年后的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待省政府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3
西安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备注:达标率中改善是指断面监测数据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等指标浓度下一年比上一年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附件4
各区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控制目标
附件5
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
备注:达标率是指达标的井的个数与该地区监测井总数的比值,每个井每月至少观测一次。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114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