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9〕18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规划区内工业、物流仓储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分类征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01 03:06:3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规划区内工业、物流仓储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分类征收的通知
许政〔2019〕18号
全文:许 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规 划区内工业、物流仓 储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实行分类征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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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许政, 许昌市, 规划, 工业, 物流, 仓储, 项目, 城市, 基础设施, 配套, 分类, 征收, 通知